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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無理扣發退休工資 湖北咸寧市羅桃英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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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五日】湖北省咸寧市商業局飲食公司分管人事的專職副書記羅桃英,修煉法輪大法重獲健康,卻遭到江澤民集團迫害,非法關押、無理被扣發退休工資,她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她的刑事控告狀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由郵政特快專遞(EMS)送達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就收到兩高院的簽收短信。

羅桃英,一九四四年一月出生。未煉法輪功前,她曾患支氣管擴張、肩周炎、頸椎病、腰椎骨質增生、胃炎、風濕性關節炎、左側顴弓骨質增生硬化、失眠等多種疾病,尤其是失眠,很折磨人,又怕風,即使在夏天也不能用電扇,經常吃藥,每年花費很多錢,整天痛苦不堪。修煉法輪功不久,各種疾病很快都好了,全身一身輕。她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沒有病是甚麼滋味,她感到法輪功是很好的功法,法輪功祛病健身真神奇,表示一修到底。

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她也遭到過迫害,丈夫因承受巨大的壓力而過早離世。她以非法拘禁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敲詐勒索罪、濫用職權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她在《刑事控告狀》中的部份被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我很不理解,這麼好的功法怎麼能被取締呢?!我到處告訴別人,法輪功好,政府錯了。我給單位的同事說,給周圍的人也說,並決定依法到北京上訪,用自己的親身受益的經歷直接向中央領導人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我依法去北京上訪,在鄭州被當地警察非法攔截,被綁架回武漢,然後由咸寧市公安局惡警陳幹平劫持回咸寧市,咸安區政保科惡警劉德玉和永安派出所所長陳亞平連夜非法提審我,惡警劉德玉還要我踩法輪功師父的法像,我堅決拒絕,說:「常人的相片我都不踩,我怎麼會踩我師父的法像呢?!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劉德玉就不吱聲了。後來,國保大隊的曾國華也來了。

當晚,陳幹平一行六個惡警把我送往咸寧市通山縣看守所異地非法關押,通山縣看守所不收,陳幹平又打電話逼迫通山縣看守所收下。在通山縣看守所,我在監室裏每天煉功,半個月後轉回咸寧市貓耳山第一看守所繼續被非法關押。我不穿囚服,不背監規,不喊報告,一切都不配合,惡警曹迎九用腳踢我,並體罰我「罰站」,四十二天後放回家,我的家人被敲詐勒索三千元。

二零零零年臘月二十四日小年夜,咸寧市公安局政保科劉德玉惡警帶來五個人非法抄我的家,並把我綁架到咸寧市貓耳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在監室裏發燒,要求釋放,惡警不放,我就要求見公安副局長鄒衛國,結果局長沒來,卻來了個「610」的人員。那時正值上級檢查的時候,我提出三個問題,其中之一是,如果不放人,我就把自己所知的看守所裏見不得人的事都說出來,惡警怕惹麻煩,第二天就把我放了。兩個多月的非法關押,我的家人被敲詐勒索五百元伙食費。

二零零三年咸寧舉辦「第一屆國際竹文化節」,有法輪功學員行使了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訴說法輪功的冤情:掛了幾面旗、寫了幾個標語:「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李洪志師父清白!」等。

咸寧市官員大為恐慌,十月八日晚,出動大批惡警到處綁架法輪功學員,十多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在綁架的過程中咸寧市溫泉法輪功學員徐玉鳳被迫害墜樓致死。

十四日下午,咸寧市公安局治安科陳安球等十多個惡警到我家綁架我,正好我不在家,第二天早上五點又去我家想綁架我,結果又撲空。我被迫離開家人,到外面過流離失所、顛沛流離的生活。我這一離開家,就是四年多,照顧不了家。我在外流離失所期間,當地惡警經常到我的家裏騷擾,要挾、恐嚇家人,並且搞得好好端端的家庭不得安寧。

二零零四年黃曆正月十八日,咸寧市公安局政保科魯心武等警察又去我家騷擾恐嚇;三月中旬,咸安公安局副局長陳元海惡警又帶人去我家騷擾恐嚇。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夥無理迫害法輪功後,每當四月二十五日、七月二十日、十月一日、元旦、農曆新年等所謂中共的「敏感日」,惡警就經常到我家非法抄家、騷擾。看到我不屈服,惡人就換了個花招,從經濟上迫害我。

從二零零五年四月份開始,咸寧市咸安區政府、區「610」、區公安分局惡人對我、梅新華、馬巧英、羅瑛、孔水火五人,規定每月只發工資的70%,扣發30%(退休老人我每月工資本來就只有400元,還要扣發30%,還不能如期領到,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生活困難可想而知),不再參加調整工資(後來還是調整過工資),每月領工資必須自己去領取,家裏任何人不得代領。到現在一直沒有領到全工資,七年多損失工資一萬多元。有很多人員參與對我的經濟迫害,其中,咸安區「610」頭目王甫香要負主要責任。

本來我的丈夫是區政府官員局級幹部,為人善良,身體在我流離失所之前十分健康,在我流離失所之後全家的重擔都落在他身上,加上惡警經常不斷的對我家人進行騷擾,嚇出心臟病,高血壓,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去世,這筆帳也該算在江澤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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