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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四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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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廊坊市中級法院委託三河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王佔青、馬維山、文傑、康景泰的案件進行了非法宣判。

令人痛心的是,二審陳克祥等法官,在看到了大量法輪功真相和幾位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之後,仍然罔顧事實和法律,對本案進行了走過場的所謂書面審理,維持一審的非法判決。

十三日一大早,法警就開始布置警戒線,國保便衣一齊出動,彷彿如臨大敵。更加反常的是,王佔青、文傑出入法院時都被強制戴著手銬、腳鐐。

圖1:法警拉出警戒線

圖1:法警拉出警戒線

圖2-3:法院周圍的便衣警察

圖2-3:法院周圍的便衣警察

圖4:悄悄給便衣下屬部署任務

圖4:悄悄給便衣下屬部署任務

圖5:國保副大隊長賈志學(右上)、孟海宏(下)便裝巡查

圖5:國保副大隊長賈志學(右上)、孟海宏(下)便裝巡查

圖6:王佔青被非法帶進法庭

圖6:王佔青被非法帶進法庭

圖7:王佔青被強制戴手銬、腳鐐進入法院

圖7:王佔青被強制戴手銬、腳鐐進入法院

圖8:文傑被強制銬手銬進入法院

圖8:文傑被強制銬著手銬進入法院

圖9:康景泰及親屬和王佔青父母進入法院(馬維山因故未能出庭)

圖9:康景泰及親屬和王佔青父母進入法院(馬維山因故未能出庭)

開庭之後,庭上只有庭長馬成河和一名書記員,馬成河草草的宣讀了廊坊中院的二審結果,對四人都非法維持原判,王佔青六年、文傑五年、馬維山五年、康景泰判三緩三。

王佔青母親當庭表示要向上申訴。馬成河自知理虧,一言不發。王佔青父親聽到兒子仍然被誣判,非常憤怒,離開法庭時,一邊走一邊大聲喊道「真善忍沒錯!」 「做好人沒錯!」「共產黨是邪教!」一直喊到法院外面,沒有任何法官警察阻攔。

圖10:文傑二審被非法押送出庭

圖10:文傑二審被非法押送出庭

這個所謂王佔青等人「利用邪教(中共是邪教)破壞法律實施」案,是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特務組織操控干涉公檢法人員、剝奪法輪功學員信仰自由權利的鬧劇。在檢察院階段,主管的副檢察長劉炳旺就對人表示此案由610主任國立臣說了算,自己無能為力。國保大隊長石連東更是透漏,此案一直是610頭目國立臣和市綜治辦主任周青在策劃。

政法委書記崔浩泉

政法委書記崔浩泉

610主任國立臣

610主任國立臣

國保大隊長石連東

國保大隊長石連東

公訴人芮爽

公訴人芮爽

到警戒線外面去說!你現在已經工作完了!」

國立臣(左三)對董前勇律師叫囂:「這裏不是你工作的地方!到警戒線外面去說!你現在已經工作完了!」

一審先後經歷了五次非法庭審,非法庭審期間,主審法官馬成河、石少林和公訴人芮爽,都是有十幾年審案經驗的資深法律工作者,卻多次被律師問得啞口無言,理屈詞窮。公訴人芮爽為了扭轉自己的被動局面,機械、跳躍性選讀所謂的口供,語速極快,根本不給律師聽清楚的機會,庭長馬成河多次強行打斷辯護律師有理有據的辯護,強行推進庭審。

更甚者,馬成河由於無法應答女律師王宇關於自己手續的問題,惱羞成怒,濫用權力,讓法警把王宇律師從三樓一直拖拽到大門外,像扔包袱一樣扔到了馬路上!

本案直到去年十一月五日才強行結案,進行了非法判決,當事人和家屬不服,紛紛表示上訴。

一審期間,幾名律師多次要求依法無條件釋放四位學員,並多次指出,檢察院、法院對當事人利用刑法三百條提起公訴,涉嫌濫用職權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涉嫌利用公權力破壞法律實施等罪行;是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陷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二審終於立案,此時二審法官流露出書面審理的意思。通過王佔青、馬維山等人申請公開審理以及和律師見面溝通,二審法官陳克祥等人逐漸明白了,一審判決存在事實不清、沒有任何犯罪危害性的證據、庭審程序違法、剝奪或者限制律師及當事人辯護權、適用法律錯誤等等嚴重問題;而且國保對馬維山和文傑非法調查抄家時,導致28000元現金失蹤,法庭對當事人要求調查置之不理;包庇賈志學等人非法拘禁四位當事人兩個月左右罪行等等,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在這期間馬維山四次找到陳克祥(有一次陳克祥拒見),不停的給他講真相,慈悲勸善、希望他公正執法,糾正一審的違法犯罪行徑。

但是四個月之後,二審法官仍然拒絕了依法公開審理、對當事人公正執法、給老百姓一個交代的合理合法要求,要求三月三十日之前律師遞交辯護詞,並最終做出了維持原判的非法決定。

事件回放: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法輪功學員康景泰、王佔青、馬維山和保姆文傑被國保喬春江、李偉等人綁架。大法書籍、汽車、電視、電腦、群發短信機、手機、現金及儲蓄卡等私人物品被搶劫。

在三河市「610」頭目國立臣、綜治辦頭目周青施壓下,三河市法院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七月二日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第一次開庭結束後,律師合影、拍照留念時,當事人親友聽到身旁的便衣對話,「咱們忙一天了,今天的庭審咋樣啦?」「咱們的人根本沒說上話,盡聽律師和法輪功說了。」「唉,真是邪不勝正啊。」

第二次開庭,文傑的辯護人王宇律師因抗議合議庭違法,被法警暴力拖出法庭。王宇律師被拖出法庭後,王佔青、康景泰被強行走完了庭審程序,文傑、馬維山均另案處理。

由於文傑辯護人王宇律師和馬維山的辯護人王全璋律師被綁架,文傑家屬不得不又請了李仲偉律師作為辯護人,馬維山則請了董前勇律師和李靜林律師。

三河市法院遂於八月七日第三次對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件」開庭。法庭出示的四組所謂證據,在質證過程中,一一被當事人和律師否決,法官常常無言以對,理屈詞窮之際,只好說:「這個問題已經記錄,合議時我們會予以考慮。」

當事人和律師當庭指出,公訴人蓄意錯用刑法三百條,誣告陷害法輪功學員,請法庭依法駁回三河市檢察院的指控,並立即釋放四位法輪功學員。第三次開庭,由於馬維山身體不適、不能堅持,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再開庭。

八月十八日第四次非法庭審,七十五歲的馬維山老人當庭以真實故事對參與迫害公檢法人員勸善。講述自己一九九九年為了還大法清白,去天安門為大法鳴冤,當時他四哥馬維棟正是三河公安局政委,面對所謂法輪功案件,「堅持黨性卻泯滅了人性,我照樣被非法勞教兩年。在我勞教不到一年時,我四哥突發疾病離世,我回家知道後痛苦極了,是黨性害了我四哥啊!」 「我今天如果不告訴你們真相,我四哥的悲劇就要再次發生,我對不起你們啊!我就拿你們當我的子侄輩,你們就是我的親人,我說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我就盡到了責任。至於我說的有沒有道理,你們怎麼做,你們自己思考,自己決定。」

董前勇李靜林兩位律師多次指出,公檢法人員涉嫌:憑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罪;涉嫌瀆職罪、濫用職權罪、干涉他人信仰罪、破壞法律實施罪等諸多罪行,並再次要求釋放四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馬維山早在五月底就已郵寄訴江狀,此時,當庭又遞交一份控告江澤民的刑事訴訟狀。

九月九日第五次非法庭審,五十二歲的文傑女士已經白髮蒼蒼,非法庭審一開始,庭長馬成河讓文傑提供證據或異議。文傑說:「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佛法,你要讓我說證據,我師父的所有著作都是證據……我本人也是證據,我從一個自私的人,學法輪功後逐漸克服自己的私心,轉變為做任何事都為別人著想……我周圍的同事,我教的學生,都看到我學法輪功的前後的變化,得到大家的一致認可。」

文傑說:「九九年迫害之前,對法輪功有一個調查報告,我有幸參加了,按照表格如實地填寫了自己修煉前後的事實,我們的煉功點還有其他人參與,給國家中共政治局提交調查報告,最終做出一個『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調查結果。請問公訴人你起訴我「利用邪教(中共是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與我修煉的法輪功有甚麼關係? 請你拿出法律依據來!」文傑的陳述被法官強行中止。

律師指出,文傑女士因踐行憲法賦予人的信仰自由的權利和公民的言論自由的權利曾被非法判刑九年,她是一個地地道道的憲法權利捍衛者,她是一個真正的憲法踐行者。

她說:「我今天站在這裏是法律的恥辱,是中華民族的悲哀!」

相關單位及主要負責人:
廊坊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主管刑庭副院長:趙桂忠13603168165
二審主審法官:陳克祥;
合議庭人員:鄒景晉、陳克祥、張建華;
廊坊中院刑二庭人員:(在此案到廊坊中院不久,刑二庭庭長已換成徐兵)

刑二庭庭長──鄒景晉
庭長鄒景晉,五十一歲,13703166960,辦2609168;其妻馬躍華,五十一歲,在廊坊明珠企業集團上班;其子鄒凱波,二十七歲。

二庭副庭長──徐兵
副庭長徐 兵,四十一歲,13473668855,辦2609169;妻子吳丹,三十八歲,在廊坊市公安局工作,家住廣陽區新源道街道六景社區。

刑二庭副庭長──陳克祥
副庭長陳克祥,13582771719,辦2609170

刑二庭──張建華
法官張建華,辦2609171

刑二庭副庭長──李吉忠
副庭長李吉忠,13785668568,辦2609169

刑二庭──陳其虎
法官陳其虎,五十三歲,辦2609170;妻子楊立英,五十三歲,在廊坊建設局上班。

刑二庭──馮學軍
法官馮學軍,四十六歲,辦2609171;妻子楊豔萍,四十五歲,在廊坊市建設局上班。

刑二庭──劉國民
法官劉國民,辦2609172

刑二庭──杜偉
法官杜 偉,三十八歲,辦2609172;妻子:張海軍,中國聯通廊坊分公司(銀河北路)上班。
廊坊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黨組書記、院長--苑三國 2609001
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李群會
黨組成員、副院長--王振合 2609003
黨組成員、副院長--封合年 2609005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吳鳳祥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崔學光 2609058
黨組成員、執行局長--邢樹奎 2609008
黨組成員、正處級調研員--張義林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桂忠 2609006
趙建亮2609002
牛書海2609108
專職委員:
黃汝瑞2609009
劉 君2609010
辦公室:
代述平2609100
李奎來2609101
苑朋良2609102
張世宗2609105
齊 巍2609102
高海峰2609105
李 霞2609103
齊 力2609103
政治部:
牛志清2609180
人事處:
王沛恆2609186
馮政要2609183
張佔民2609183
張 攀2609185
江 慶2609186
揚 洋2609185
宣傳處:
高佔國2609189
武殿成2609181
馬聰文2609181
馬 佔2609182
郝軍生2609182
教培處:
田雪芹2609190
朱軍營2609178
薛玉輝2609192
杜開東2609192
紀檢組:
劉炳輝2609122
監察室:
韓靜威2609112
劉晨光2609113
王子發2609113
王 蕾2609113
畢金波2609113
孟憲輝2609115
崔志海2609117
刑一庭:
王 旭2609160
李少華2609161
王慶國2609162
汪鐵鋼2609167
楊日升2609163
丁德松2609163
胡中良2609163
王振利2609167
王國志2609165
鐘 蕾2609165
劉永強2609161
趙志勇2609162
刑二庭:
鄒景晉2609168
李吉忠2609169
徐 兵2609169
陳克祥2609170
陳其虎2609170
張建華2609171
馮學軍2609171
劉國民2609172
杜 偉2609172
立案庭:
崔邦慶2609136
張洪明2609173
薛月琴2609135
李希源2609131
岑吉榮2609132
董聚強2609131
韓景錄2609133
徐福祿2609139
劉文會2689139
審監庭:
趙俊山2606158
張海潮2609155
劉潤濤2609155
魏俊國2609152
潘文博2609152
齊迪平2609157
劉玉才2609157
李德永2609153
馬豔霞2609153
老幹部處:
景彩雲2609153
白 鑫2609011
李 琰2609011
書記官處:
李 穎2609138
谷文傑2609138
民一庭:
樊清維2609090
張 欣2609091
李成佳2609091
張良健2609099
丁宗發2609099
梁志斌2609092
趙洪亮2609092
宋 強2609093
葉振平2609093
李建民2609093
王傳民2609095
楊學軍2609097
張振波2609097
劉遠歐2609095
柴秋芬2609096
楊 莉2609096
民二庭:
馬式存2609088
趙繼忠2609089
劉長城2609086
曹 怡2609089
於 東2609086
鄭海清2609085
李紹輝2609085
劉建剛2609085
羅丕軍2609086
王榮秋2609087
藺迎春2609087
民三庭:
馬令梅2609056
劉德璋2609052
蓋秀紅2609055
韓春來2609050
馬 蘭2609055
王二環2609055
李慶豐2609057
王國強2609052
張建民2609051
任 浩2609051
田慶軍2609051
楊立軍2609057
陳 琛2609055
少年法庭:
李淑芬2609060
張海霞2609061
嚴曉東2609061
焦連印2609061
王建軍2609062
研究室:
吳曉雷2609178
王偉海2609151
宋麗萍2609151
鄭天宇2609150
行政庭:
王章永2609098
李 石2609063
崔秋來2609063
陳陸軍2609063
金佔永2609053
王海英2609063
執行局:
趙長春2609068
執行實施庭:
蒙 鮮2609066
呂忠磊2609067
王東山2609065
秦桂軍2609065
鄭江濤2609069
盧雅濱2609069
執行審查庭:
劉文泉2609070
徐鋼橋2609071
艾福銀2609071
馮國良2609071
申訴審查庭:
孫鐵苓2609077
王志強2609076
田汝勇2609075
薛智鵬2609075
綜合管理處:
楊學剛2609078
李德軍2609072
楊金鐸2609073
馬戰強2609073
趙 川2609073
張偉利2609067
機關黨委:
崔玉永2609156
齊向欣2609156
審管辦:
楊帆2609080
史紀紅2609082
常軍海2609081
許豔龍2609082
調解庭:
楊心冰2609106
趙復強2609109
唐海燕2609107
相憲偉2609107
司法技術室:
王金團2609118
劉麗華2609117
馬 光2609117
黃志強2609159
陳建軍2609159
鄭建民2609159
柳道君2609159
法警隊:
楊增濤2609128
任佰川2609126
王 超2609111
聶臻民2609111
王俊孔2609111
李可華2609110
張 恆2609110
莊 健2609121
袁 煬2609121
蔣麗紅2609125
霍華雄2609121
信訪處:
荊成強2609116
張德宇2609119
呂寶懷2609127
李 虎2609119
郭 鳳2609129
劉 建2609127
邢×× 2609129
值班室:
2609200
警衛室:
2609083
物業:
2609191
機房:
2609079
廊坊市政法委
饒貴華 政法委書記
2015211-1899
段上禾 常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 2031212 2099666 13803227966
陳連榮 副書記 2039491 5901030 13832606655
劉加臣 副書記 2046905 2145029 13363620208
王長江 政治部主任 2023822 2116782 13833661168
岳林山 排調辦主任 2018033 2186876 13903669685
解軍艦 辦公室主任 2058345 2016520 1383166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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