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江西省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事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三日】古語說的好,「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以下是幾例江西受江澤民一夥操控,被利慾熏心後迫害善良的作惡者的下場:

江西省多名高官落馬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福建省廈門市中級法院對江西省原副省長姚木根受賄案公開開庭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姚木根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0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姚木根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表面上,姚木根是因受賄貪腐被判刑,實則是因他長期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惡果。姚木根一九九八年初至二零一三年下半年擔任江西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省政府副省長等職務,對江西省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直接責任。截止到二零一三年,江西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四十八人,被綁架、判刑、勞教的民眾數以萬計。

人作惡都得償還的,江西省省委、省政府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高官頻頻遭惡報。曾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蘇榮,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他因賣力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四日,蘇榮涉嫌嚴重違法,接受調查。蘇榮成為第一個落馬的「國家級」官員。

江西省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曾任省公安廳廳長,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二零零六年一月,被判處十七年有期徒刑。

江西省委常委、委員、省委秘書長,趙智勇,二零一四年六月三日落馬、被查處。

在這樣的環境下當官,如何才能保平安呢?只有與江澤民集團徹底切割,只有退出中共黨團隊,才能遠離罪惡,才能平安。

還在參與迫害的,必須立即停止,才能擺脫可怕的下場;犯下迫害罪行的,必須彌補自己的過失,挽回造成的損失,才能減輕罪責。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彰,法律無情。請珍惜生命,選擇光明!

鷹潭市余江縣原610頭目作惡殃及家人

江西鷹潭市余江縣原610頭目、現國保大隊長張善良極力配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學員,企圖撈取錢財,對全縣每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勒索罰款,強制交納所謂的「保釋金」五千元、甚至還有一萬多元的。

初期法輪功學員不斷給他講真相勸善,他不聽不信,一意孤行參與迫害。但善惡有報、天理難容,也同樣禍及家人,其妻突然得白血病,要治療費四、五十萬。後經國內外法輪功學員給他打電話講真相,使他良心復甦,有一次到法輪功學員家看到一份有護身符真相傳單,他趕緊搶著要了一份回家看,使其妻子身體得到一定的康復。

可是,張善良繼續參與迫害。他的惡行帶給家人的是更大的惡報,其妻病惡化為尿毒症,二零一四年上半年死亡。二零一五年八月張善良準備在余江縣城再娶,其兒子在裝修房子時死在裏面。

鷹潭市余江縣政法委人員遭惡報事例

江西鷹潭市余江縣政法委、公安、610的不法人員,為了個人私利,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到現在,該縣無論是間接或直接參與了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惡報,有的禍及家人。前政法委書記吳炳生,追隨邪黨參與這場對善良民眾的迫害,在不明真相中充當了邪黨的替罪羊,二零零零年下半年的一天,他十六歲的兒子吃過午飯出去玩耍,被一名歹徒誤殺身亡。

繼任政法委書記萬景文,善惡不分,指使公安、610、街道、鄉、鎮、村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迫害,到處張貼誹謗法輪功的宣傳標語,使民眾受毒害很深,種下了害人害己的惡果。二零一零年八月份,他兒子大學畢業,一天下午突然風雨大作,其兒子騎電動車與一輛裝滿稻穀的貨車相撞身亡。

迫害法輪功學員,江西多名國保、警察遭惡報

江西都昌縣國保大隊隊長洪流四十多歲,身上長期疼痛難忍,二零一五年又得了肺癌,現在正在遭受病業與治療的痛苦。這是洪流緊跟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迫害的惡報。洪流的前二任國保大隊隊長黃益慧、張世新都遭惡報。徐尤池,瑞昌市公安局一科(國保大隊),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緊跟江澤民集團迫害大法、大法弟子,綁架審訊、監控大法弟子,直到退休了,還不罷休,勒索大法弟子錢,不肯給收據,大法弟子跟他講真相不聽。二零一二年十月份一天,徐尤池在菜地摘菜,一頭栽倒地上,再也沒起來,送到九江治療手術,沒成功,結果成植物人,直到二零一三年四月份死亡。

范康,瑞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緊跟江澤民集團積極迫害大法弟子,綁架審訊監控大法弟子。在審訊中,經常凶惡打人、破口大罵,口氣狂妄,經常半夜綁架大法弟子,不聽大法弟子勸善,積極配合江澤民邪惡集團,遭惡報給家人帶來災禍。二零一四年正月的一天,他的母親被汽車撞倒,送到醫院搶救無效身亡,肇事汽車也跑了。

黃克亮,瑞昌市公安局賽湖派出所所長,積極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在2011年6月,參與綁架多名九江大法弟子,並編誣陷材料,把多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送到監獄迫害。黃克亮被權利沖昏了頭,以為自己年輕想升官因此企圖借迫害往上爬。二零一四年下半年,黃克亮遭惡報,被中紀委調查,與黑社會勾結成了打黑對像,鋃鐺入獄。

朱志明,瑞昌市公安局拘留所所長,積極配合「610」,參與迫害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610司法局公安局聯合在拘留所辦洗腦班,非法關押好多大法弟子強迫「轉化」,不「轉化」不放人,朱志明於二零一二年死於癌症。

希望江西各地迫害大法弟子的610成員及國保警察,派出所警察和各級政府、居委會辦事處人員,以此為戒,停止作惡,給自己留條後路,讓自己擁有美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