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青年醫生陷冤獄逾六載 備受折磨

——湖北省應城市熊繼偉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應城市青年醫生熊繼偉,因為修煉法輪功,在過去的十六年中多次被綁架、關押,他曾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勞教兩次,關押期間遭到酷刑折磨。

現年四十五歲的熊繼偉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公布江澤民的刑事罪責。以下是熊繼偉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自己遭迫害的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迫害元凶江澤民命令「610辦公室」系統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廣大法輪大法弟子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法輪功遭中共迫害後,我因進京上訪被雙環公司開除公職,但是每次被非法關押回來後,院領導都歡迎我繼續回到醫院上班。據醫院知情人講,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憑我的人品、才幹、醫德,早已是副院長了。

一、北京上訪遭勞教、開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當時我正在武漢協和醫院呼吸內科進修,原職工醫院院長李虹,為了避免自己受到牽連,強行中止我在武漢協和醫院的進修學習,從而取消了我進一步深造的機會(原定進修一年,實質上僅進修兩個月)。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現更名為國保大隊)徐國華,強行將正在醫院上班的我綁架至應城市第二看守所(現更名為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強行勒索了三百元左右的所謂生活費。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我帶上全部積蓄去北京依法上訪,因為我是大法受益者,我要向政府表達心聲。到北京後才知道信訪局變成了抓人局,凡是為法輪功上訪的一律抓走。於是我選擇了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在天安門廣場上煉功證實法輪大法好。當時我和貴州來的幾位法輪功學員一起煉功,被警察和便衣綁架到天安門分局,遭非法搜身、非法審問並非法拘留、皮帶抽打。應城市東馬坊新集派出所、職工醫院、應城市公安局等人得知消息來北京將我劫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

我被劫持到孝感市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原定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的婚禮不得不取消。非法勞教期間,長期被強迫搬石頭,做房子,挖地基,拖水泥等苦工,吃的是豬吃的一樣的食物,稍有不順警察或勞教班長的心,就被坐小板凳、挖牆、皮帶抽打、拳腳棍棒等體罰。

非法勞教期滿後,雙環公司擅自以非法勞教為藉口解除了與我的勞動合同,將我由正式員工變為大集體臨時工(紅雙環實業公司),勞務輸出到職工醫院上班,工資待遇比原來低很多。二零零五年雙環公司改制,買斷工齡的錢一分也沒給,公積金也沒給,轉換身份的經濟補償金和房改費一分不給,失業保險金也沒給。經過初步最保守估計以上合計至少在兩萬元以上。

二、在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晚,我參加了當地的一次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後,於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上班期間被應城市新集派出所(現已撤銷)何忠平、李房修(音)強行帶走。在當地非法扣留期間,警察周濤(原應城市政保科成員,警號082661)在眾目睽睽之下毆打我,用勾拳不斷猛擊我頭部,直到打累了,還氣急敗壞地咆哮:「你的案子由我來辦。」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在隨後與周濤單獨接觸的時間裏,周濤又不許我晚上睡覺、上廁所。由於我堅決不配合,警察聶么山(原應城市政保科科長,警號082675)對提審口供極為不滿,嚎叫道:「把他吊起來。」意欲刑訊逼供。我運用智慧將口供記錄中的一張吞食,以抵制迫害,此舉有力地震懾了惡人,逼供的陰謀破產。聶么山叫囂道:「把他送進看守所,放到關有『拐八蛋』(方言,指愛尋釁滋事、好勇鬥狠之徒)的號子,整死他。」隨後我被非法關進了應城市第一看守所。

應城市第一看守所臭名昭著,大法弟子詹煒、宋華平就是在這個看守所被迫害死的。因為我拒絕穿囚服。一天,警察何么林(人稱「活閻王」,原看守所副所長)強制我穿囚服,我堅決拒絕,並高呼:「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所長湯竹清(警號082700)警察何么林、樊祖錫(音)惱羞成怒,三人一擁而上,將我銬上手銬,拳打腳踢。為了掩蓋自身的邪惡,三人又將我強行拖至監室外,進一步毒打。我高呼口號,並義正詞嚴地指出:「警察不許打人。」湯竹清身為所長不聽正告,仍殘忍地用穿皮鞋的腳猛踢我的腿部,致使我雙腿數日後仍多處瘀紫。這場迫害最終以邪惡的失敗而告終,非法關押期間我始終沒有穿囚服。

為證實大法好,我幾乎每天都高呼正法口號:「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為此,遭到了兩次慘無人道的迫害。

第一次,綽號「菜販子」的獄警(警號082925)令我跪下,遭到斷然拒絕,他猛地一腳將我踢倒,然後反扭我手臂,與獄警宋江(原看守所指導員)、樊祖錫(音)一起將我銬上手銬,強行拖出監室,邊拖邊打耳光、掌嘴;最後,三人用手銬將我單手吊在鐵柵欄上。但我仍然高呼大法好。第二次,警察何么林將我強行拖至監室外,與警察夏(音)、警察高(音)一起,將我反戴手銬,採取「背寶劍」姿勢折磨;同時,警察何么林又拿來一根薄木板狠狠抽打我。我堅決抵制迫害,圍繞看守所內轉了一圈,同時高呼大法好,使看守所內所有的在押人員都聽到了這神聖的呼喊。警察何么林跟在我身後,拿著薄木板不停地抽打我,最後又將我吊在鐵柵欄上長達半小時左右。

為抵制迫害,我採取了絕食的方式,同時不斷高呼正法口號。在此期間,看守所的警察故意縱容同監室的一名死刑犯毒打我。有一次毒打後,親眼目睹一切的警察金(音)簡單地說了句:「算了。」好像那名死刑犯根本沒有毒打過人;還有一次毒打後,警察高(音)站在風台上指手畫腳,暗示打得好。然而,無論怎樣打,我仍然高呼大法好。

這次迫害持續了三個多月,後來我被放回家時,其家屬被應城市新集派出所(現已撤銷)所長何忠平勒索所謂的保證金一千五百元(至今未退),被看守所敲詐所謂的生活費五百元。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日凌晨,我妻子在講真相時被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警察綁架,我得知後,於早上六點左右抱著七個月大的女兒到東馬坊派出所要人,當時是警察鄒木生(音)值班,鄒將我們父女軟禁起來。我問鄒為甚麼這樣做時,鄒一腳向我的胯下陰毒地踢去,還和另外七、八個警察(包括原東馬坊派出所指導員徐國華)一起對我拳打腳踢,全然不顧我懷中還抱著孩子。然後又給我雙手戴背銬。當天上午原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黃國英、肖海波不分青紅皂白就將我非法關押到了應城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我為了證實大法,向犯人講真相,並高喊「法輪大法好。」。原看守所所長湯竹清、指導員宋江親自動手毒打,同時用毛巾和紗布堵我的嘴,給我雙手戴背銬。我絕食抗議,第二天原看守所所長湯竹清、陳副所長、獄醫及高姓警察對我強行灌食迫害。由於我的堅決抵制,灌食未成。幾個警察就在我喊口號時直接向我灌水(這樣極其危險,容易嗆入氣管窒息死亡),給我戴十餘斤重的腳鐐,高姓警察還抓住我的兩腳來回翻滾,使其腳踝骨直接硌在腳鐐上,讓我痛苦不堪。在我的堅決抵制下,六天後無條件釋放。回家後全身多處疼痛長達數日。

三、冤刑四年 獄中遭酷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晚上,我因講真相被湖北省雲夢縣隔蒲派出所綁架,當天晚上被送往雲夢看守所非法關押,我在雲夢看守所絕食九天後,在身體出現相當危險的情況下雲夢看守所才不得不將我釋放。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在原職工醫院院長程定超的配合下,應城市新集派出所(現已撤銷)警察肖海波、吳斌等人不出示任何證件,不說任何理由,像土匪一樣沖到原雙環職工醫院路南二門診將正在此上班的我強行綁架、塞入警車,後直接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並於當天在無辯護人、無家屬參加的情況下非法開庭,並於當天非法宣判四年。

在看守所上訴期間,為抵制迫害,我絕食抗議,九天後,出現全身抽搐,生命垂危,家屬強烈要求放人,十一月三日上午,我被所謂「保外就醫」,但仍在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現更名為國保大隊),應城市新集派出所(現已撤銷),湖北雙環化工集團公司職工醫院(現更名為湖北應城雙環醫院)等單位(參與的相關人員有:聶麼山、何忠平、楊斌、肖海波、程定超等)夥同下,先後將我劫持至單位、家中十幾個警察二十四小時監視居住。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前後絕食十八天,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聶麼山、何忠平、肖海波和另外幾個警察闖入我的家中,強行將我從床上塞進警車,劫持至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二零零三年三月中旬,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對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封閉式迫害,所有的信件和接見都停止,強迫每一位法輪功學員看誣蔑大法的錄像。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酷刑演示:撬嘴灌食

我因為拒絕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監區長肖天波下令關禁閉,同時獄警唆使犯人胡某毆打我。為了抵制無理的迫害,我開始絕食,並要求無罪釋放,第三天被強行灌食,小指粗的胃管,六十公分長,惡人用開口器強行撬開口,由毫無醫學常識的人操作,進行野蠻灌食,幾個人把我的手腳綁住固定在床上,然後拿硬膠皮管子從口腔一直插到胃裏,再把流食往接在管子上的漏斗裏灌,一天灌一次,這樣連續三次。後來原副監獄長李正良(音)來處理此事,我進門沒喊報告,李正良惱羞成怒,罵了一句,我高呼「法輪大法好」,被原教育科科長熊祖勇用手卡嘴,獄警張繼傳或張白毛(名字記不清了)用腳踩頭以及兩犯人群毆毒打,打完後他們給我戴上手銬同時戴上了二十多斤重腳鐐,並於當晚秘密轉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醫院單獨關押迫害。

他們將我銬在病床上,雙手銬在鐵欄杆上儘量往上扯,下半身用二十多斤重腳鐐往下扯,整個人近乎繃直,這個狀態持續大約一週。由於仍然絕食,獄警覺得每天這樣把管子抽掉再插入太麻煩,灌完之後硬膠皮管乾脆都不拿出來了,到後來拔出來時管子都呈黑色。原范家台監獄醫院院長施以堂說:「對付你們有強大的無產階級專政。」原教育科科長熊祖勇說:「監獄死人是有指標的。」

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有:李正良、肖天波、沈健軍、熊祖勇、段瑜、施以堂、張建國等。同時毀壞我的名譽:「身為醫生不去抗擊非典,偏要追求個人目標」。

二零零三年年底,為抵制迫害,證實大法,我在吃飯時高呼口號:「法輪大法好。」遭到邱道文等幾個犯人的毒打,導致右下頜側切牙斷裂,右額摔在地板磚上,當即頭「嗡」的一聲,眼冒金花,頭部破裂,鮮血直流。原范家台監獄四監區副監區長段瑜看後,對打人兇手未作任何處理,不了了之。

二零零四年三月,我的父親到監獄探望,監獄只讓隔著玻璃用電話對話,我的父親不同意,並與獄警發生爭執。我在裏面高呼「法輪大法好」,獄警慌忙阻止。我父親強烈要求與我面對面交談,獄警只得答應第二次把我從監號帶出來。獄警如臨大敵,旁邊圍著五、六個警察,當我父親問警察打了我嗎?我就揭露在裏面受到的迫害,只說了幾句,獄警慌忙說時間到了,就把我強行拉走了,我高呼「法輪大法好」。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有:肖天波、沈健軍等。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監區長肖天波把我喊到幹部辦公室說:「這個監區誰說了算,只有我說了才算」。這表明沙洋范家台監獄四監區對大法弟子的迫害,都直接或間接來自肖天波指使。

刑事犯李冰,原籍湖北公安縣,曾多次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被范家台監獄獄警評上省積改(省積極改造分子)名單。我以書面形式向馮衛國(監獄長),寫了一封檢舉信,列舉了證人證言,說明刑事犯李冰的有關行為不符合省積改條件。這封檢舉信當時交給肖天波後被扣押。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點半,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看守隊監區的院子內,因為我不承認自己是犯人而拒絕理囚頭。獄警王雄傑對包夾人員說:「把他拖出去」。我就說了一句:「王雄傑你要遭報應的。」王雄傑當即惱羞成怒,在包夾人員孫山、彭林保、王正齊、朱迪、高禮龍按住我手腳的情況下,對我進行拳打腳踢,用穿皮鞋的腳猛踢我的胸口,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毒打進行了幾十分鐘,在場的有原范家台監獄四監區教導員熊祖勇、警察張建國、張穎(醫生),看守隊監區的院子鐵柵欄外還有獄政科、管教科、看守隊的警察、以及看守隊監區的二十多個沒出工的刑事犯看熱鬧,沒有人制止。在後來近半個月的時間內,我身上多處瘀血疼痛伴隨咳嗽,連睡覺翻身都疼痛難忍,這期間所有警察不聞不問。事後,監區長肖天波不但不管其下屬王雄傑毒打我之事,反而說我是在罵王雄傑,打我是在制止我罵人,真是強盜邏輯。當晚,警察張建國對包夾人員說:「今後你們可以大膽管理」,慫恿包夾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可以大打出手。

四、冤獄滿 又被劫持到洗腦班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四日,本應是我被無條件釋放,全家團圓的日子,沒想到湖北雙環公司黨委宣傳部、六一零的徐勁流、原新集派出所副所長許自斌等四人受原雙環保衛處副處長何忠平指使,將我於七月二十四日六點之前由范家台監獄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武漢市江漢區洗腦班繼續迫害。

七月二十三日,我的家屬到監獄去接我,四監區監區長肖天波欺騙家屬說二十四日早上八點才放人,然而二十四日早晨六點鐘之前肖天波竟將我帶出監區(仍然在監獄內),試圖交給雙環公司轉送洗腦班,我高呼口號,遭到范家台監獄特警毒打,當時在場的人員有:雙環公司徐勁流、許自斌等四人,范家台監獄肖天波等。

當家屬質問原雙環保衛處副處長何忠平為甚麼欺騙家屬說派出所會把人接回家時,何忠平竟說:「如果告訴你們,你們會讓我們把他(熊繼偉)送到洗腦班嗎?」當家屬和親友到何忠平家要人時,何忠平竟用電話招來警察、社會上的流氓、混混七、八個人,對我的家屬和親友大打出手,有的親友六十多歲也難逃何忠平及流氓的毒手。當時湖北雙環公司第三生活區有數百人圍觀,職工大多非常氣憤,紛紛指責何忠平。何忠平竟厚顏無恥的說:「我不迫害法輪功,我怎麼能升官、發財?」

在武漢市江漢區洗腦班裏,我憤而絕食,來抵制這種公然對公民的迫害。絕食絕水近十天後,生命出現危險,洗腦班怕承擔責任,才將我釋放。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三日回到家中。

五、再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六年八月我回家後,原湖北雙環化工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萬年春、原湖北雙環化工集團公司職工醫院院長王悟元仍然拒絕給我恢復工作,在強烈要求下,直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才以臨時工的身份在湖北雙環職工醫院上班,並工作至今。和其他醫務人員同工不同酬。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在湖北應城市公安局吳姓政委、呂三華直接指揮帶領下,十幾輛警車,以及從片區及派出所抽調警力不下三十人,氣勢洶洶撲向東馬坊,晚六點左右每三人一組開始了對我們地區法輪功學員的搜捕。其中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姚志剛、原雙環保衛處吳斌等到湖北雙環職工醫院將正在上班的我強行綁架,在東馬坊派出所遭到吳姓政委等多人群毆,致全身酸痛、頭昏腦脹,後轉到應城市拘留所(原應城市第二看守所),因不按手印,遭到一矮胖警察(好像叫李俊成,也有人說是楊所長,最後沒能確定。)警棍毒打,直至警棍斷裂才住手;因打坐煉功,遭到警察俞志坤拳打腳踢,以至多日後仍然全身酸痛、瘀血腫脹,絕食十幾天後才被放回。絕食期間多次遭到強制野蠻灌食;非法關押期間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原雙環保衛處等多名警察還非法抄了我父母的家(因我多次被迫害,居無定所),一無所獲後揚長而去。

二零零八年八月初,應城市東馬坊派出所警察多次到湖北雙環化工公司職工醫院所謂調查取證,誘使同事簽字;因我身體欠佳還沒上班,原雙環保衛處副處長何忠平(後成為東馬坊辦事處610成員)多次在醫院誘捕未果,曾令雙環公司多位經警在多個路口於夜間設防,企圖綁架我,經好心人提醒,我機智迴避,使得何忠平的陰謀沒有得逞。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原東馬坊派出所的指導員姚志剛、警察蘇勇和雙環公司的兩名經警穿著便衣在雙環醫院門診大樓將正在上班的我強行綁架,途中經警踹了我兩腳。抓人時未出示任何證件和法律手續,也未通知醫院院長和我的家人。隨後直接綁架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

十二天後我被綁架至沙洋勞教所九大隊非法勞教一年,未通知家屬,家屬也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得知消息時人已被送往沙洋勞教所,後來家人去應城市國保大隊和第一看守所打聽,國保大隊隊長楊群樂和第一看守所的人還在撒謊掩蓋:一個說人還在看守所但不准見面;一個說人已被送到孝感勞教所去了。在人已被送到沙洋勞教所二十多天後才千辛萬苦的把所謂的勞教書要到手,一看,盡是造謠,編造的假材料:我是大學文化,判決書上寫的是初中文化,身為內兒科醫生的我被寫成工人身份;勞教的依據更是荒唐可笑,說我向醫院醫護人員講了「法輪大法好」和「天滅中共、三退保命」的話,並說在其家中搜出六十二份資料和光盤,有搜查清單拍照等手續為依據。其實,幾年的迫害我早已貧困至極,居無定所,四處租房住,警察非法抄的是我未修煉的父母的家,我的住處警察去都沒去過,真不知道那「搜查清單拍照」從何而來?

二零零九年在沙洋勞教所九大隊,獄警余幫清、魯文軍、魏鵬、何兵榮、孫波、劉國棟等指使包夾人員以苦工奴役、蹲姿(超長時間蹲不准換腿姿勢)、軍姿(長時間不讓動)、不准睡覺等手段折磨我,致使一年後我回家時,同事、家人都認為我至少蒼老了十歲。

六、乘火車遭非法扣留

二零一四年七月我因公出差,在湖北應城市火車站過安檢時,被要求出示身份證與火車票,當身份證在掃描時,發出與其它乘客異樣的聲音,遂被帶到旁邊要求對行李詳細檢查。重點檢查的是錢包,對每一張紙幣正反兩面反複查看,因發現了真相紙幣及其它真相資料,我被非法扣留了二、三小時,同時被強制採血,照相,真相紙幣及其它真相資料被非法沒收。最後才讓我離開。

當公事辦完後,返回時,在湖北恩施火車站安檢,類似情況再次出現,我再次被要求強行搜身,當未發現真相資料時,重點查手機,因手機中有大法電子書、視頻、音樂等,再次被非法扣留一小時,同時被強制採血,照相,最後才讓離開。

事後分析,我的身份證被中共邪惡機構做了標記(大法弟子身份),乘火車時就會被識別出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