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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錦州市黑山公安分局副局長馮江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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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三月,黑山縣公安分局警察馮江自行駕駛單位車出行時,發生翻車事故,造成重傷,自己險些丟了性命,至今仍躺在醫院不能動。

馮江在任職期間,一直在積極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七月一日凌晨,巡警劫持的一對走夜路的夫妻(夫妻倆均為法輪功學員),將他們劫持到黑山縣公安分局,當時由馮江進行非法審訊,馮江竟喪心病狂的對女法輪功學員長時間毆打,打的遍體鱗傷、體無完膚,然後將她送入錦州看守所迫害。五天後,在該法輪功學員的傷沒有痊癒不能行走的情況下,又將她強行送入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去勞教所過程中,由於她被馮江打的不能行走,是由那些警察抬進去的。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馮江親自參與綁架黑山城內一花甲老人,並在十四天後,把老人送入勞教所迫害。

馮江的父親馮文芳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任黑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期間,直接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他在任期間,就有近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有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送入勞教所,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馮文芳被閒置在家後,身體出現幾大問題,他不會想到這是他迫害法輪功而受到上天的懲戒。

馮江秉承其父親惡行,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極端迫害,現今,遭遇重大車禍,險些丟了性命。

在此告誡那些還在對大法及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政府工作人員,你們不單單是迫害者,同樣是受害者,當上天要懲罰行惡者時,誰也逃脫不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是永恆不變的天理。

所以請那些正在直接或間接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工作人員,用正義和良知來發自內心做出正確的判斷,停止作惡,並找機會將功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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