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張家界永定區法院蓄意錯用法律 律師駁斥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張家界永定區公檢法人員聯合,對三名懷化市的法輪功學員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構陷、非法判刑。金福晚等三人現已上訴到張家界市中級法院。律師指出此定罪屬蓄意錯用法律迫害好人。

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等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在張家界市永定區後坪鎮一帶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講真相,遭永定區後坪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張家界市看守所。三名法輪功學員親屬委託維權律師為親人維權申冤,並且多次前往張家界市永定區公檢法,申訴自己親人的清白,要求還自己親人自由。律師一直表示,當事人無罪,並要求辦案機關釋放當事人。律師指出,辦案機關是蓄意錯用法律,構陷金福晚、李保星、鄧月娥,相關辦案人員涉嫌徇私枉法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破壞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張家界市永定區公檢法無視法律,卻借法律之名陷害無辜,蓄意製造冤案,從綁架、關押、批捕、起訴,迫害不斷升級。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又對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非法庭審。非法庭審後幾天,永定區法院作出枉法判決,枉判金福晚三年、鄧月娥三年六個月、李保星四年。

冤案發生始末

1、趙繼坤惡告,金福晚等人被綁架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上午,湖南省懷化市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劉周容及司機五人從張家界市開車途經張家界永定區後坪鎮荷花村路段,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該村村委書記趙繼坤發現,趙繼坤當即向後坪派出所惡告,同時授意該村秘書秦必松,沿路尋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人。在荷花村十一組「盛世大庸」餐館斜對面公路上,秦必松找到了金福晚,金福晚毫無防備地給他講真相,結果被他和後面趕來的趙繼坤以及由趙繼坤帶領的後坪派出所警察庹先波、朱偉,一起綁架。金福晚被劫持到後坪鎮派出所,同時隨身財物被劫走。

李保星前去理論,要求放人,未果。返回車後,車開出一公里左右,行至後坪鎮後坪居委會加油站附近、外面公路施工處,大約上午十一點左右,遭當地幾十名不明真相、因事先受後坪鎮邪黨委及後坪派出所蠱惑的村民攔截。李、鄧、劉及司機四人當即被後坪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後坪派出所,四人一應財物包括私家車在內統統被劫走。隨後當天又被劫持到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

五人被非法審訊,金福晚、李保星、鄧月娥及司機四人被非法關押到張家界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為抵制綁架、關押迫害,曾絕食十多天。七旬老人劉周容在派出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天兩夜,被強行拍照、量血壓、抽血、做B超、 測心電圖。八月二十二日,劉周容被張家界市永定公安分局非法監視居住,由辰溪縣公安局譚灣派出所執行,同時當天被懷化市辰溪縣「610」及單位人員從張家界劫持到懷化洗腦班,非法拘禁十六天,進行強制洗腦迫害。其單位和兒子分別被敲詐勒索一萬多元和三千三百六十元「洗腦」費用。

2、家屬申訴,要求還親人自由

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等人被綁架、非法關押後,她們的親屬和朋友一行數人,八月二十五日遠道來到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找到負責此事的國保大隊警察,和他們講自己的親人根本沒有犯罪,要求釋放自己的親人。 國保大隊警察態度蠻橫,當親屬們問到他們名字時,他們起身刻意迴避。

親屬們又來到非法關押自己親人的張家界市看守所,要求看一看親人是否安好,遭看守所拒絕,只能送些衣服、錢進去。隨後親屬們又到涉案綁架的後坪派出所,詢問事情經過,並要求派出所退還非法扣押的私家車,遭派出所無理拒絕,而且不給親屬任何扣車手續。

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中,李保星的老父親癱瘓在床需要她照顧,金福晚還有幾歲的孩子需要她照顧和撫養。

親友們多次前往張家界市永定公安分局,申訴自己親人的清白,並從良知、道德、人性等方面請求他們行行好,放了自己的親人,但警方不為所動,執意陷害。

二零一五年十月前後,被非法關押的在張家界市看守所的楊大立(司機)、金福晚、鄧月娥的親屬先後委託律師介入此案。律師均要求警方依法釋放當事人。除楊大立取保候審回家外,法輪功學員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依然被非法關押在張家界市看守所。

3、迫害不斷升級,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

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被永定區檢察院非法批捕,第二天由張家界市公安局永定分局執行所謂「逮捕」。

十一月三日,永定公安分局將構陷包括劉周容在內的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卷材料移送到永定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一點多鐘,懷化市辰溪縣五名警察闖到七旬法輪功學員劉周容的大兒子家,企圖綁架劉周容,因劉周容不在家,未能得逞。

十二月三日 ,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永定公安分局構陷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卷材料被永定區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

十二月二十四日,永定公安分局進一步羅織材料,將案卷材料再次移送永定區檢察院。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永定區檢察院將構陷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三位法輪功學員的案卷移送到永定區法院,向永定區法院非法起訴。非法起訴直接責任人──永定區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公訴人樊江山。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永定公安分局發出傳喚通知,非法傳喚劉周容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到永定公安分局後坪派出所接受訊問,但沒有得逞。

4、律師致函,要求依法釋放當事人

永定區檢察院對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向永定區法院提起起訴後,三名受家屬委託的維權律師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聯合致函永定區法院,請求永定區法院作出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案不歸司法機關管轄決定,立即釋放當事人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

三位律師在函中指出:法院沒有本案的管轄權,本案沒有法律依據傳喚、拘留、逮捕、起訴、審理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本案在適用法律上,辦案機關是蓄意錯用法律,構陷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相關辦案人員涉嫌徇私枉法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破壞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等。

三律師在該函最後表述,「要求貴院依法決定本案不屬於司法管轄範圍,尊重當事人的信仰,彰顯中國的依法治國進程,拒絕為少數違法犯罪人員和犯罪部門背書,對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依法作出不歸司法機關管轄,立即釋放當事人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三位普通善良的中國國民」。

5、開庭前夕,前去旁聽的親友遭攔截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也就是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非法庭審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的前一天,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前往張家界市,準備第二天去旁聽永定區法院的非法庭審。但張家界「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特務組織)與懷化「610」相互勾結,動用警力,在路上攔截前去張家界的法輪功學員的親友。

據親友回憶說,從他們上火車不久,好像就被便衣警察盯上了,在火車上,警察有針對性的對他們查票。到站後,看到了四、五輛警車停在站內,有好些警察堵在火車下的多個車廂門口進行盤查,覺得情況不對頭,他們設法避開才免遭攔截。但仍有三位前去旁聽的親友李萍、伍淑娥、張聲英在張家界火車站下車後遭到張家界警方攔截,被非法拘禁在火車站一辦公室內四個多小時,並被非法搜身、拍照,部份私人財物被劫走。後三人被張家界警方強制送到火車站,又由懷化「六一零」人員坐火車強制送回懷化(旁聽,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權利,「六一零」與警方相互勾結,對前往張界市的親友進行攔截,阻撓旁聽,甚至非法搜身、拍照、拘禁、劫走私人財物,本身就是在違法犯罪)。

6、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張家界永定區法院無視法律及三律師的正當善意請求,執意非法庭審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三位法輪功學員。

這天上午八點,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門口警察、便衣密布,在威脅遠道而來準備參加旁聽的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親友,場地戒備森嚴,連兇猛的狼狗警犬也弄上了場,還有兩人在現場對李保星、鄧月娥、金福晚的親友非法攝像。九時左右,部份親友被檢查後入庭,許多人被無理拒絕聽審。旁聽的十多人中,除親友外,還有些身份不明的人,五、六十警力把家屬親友團團圍在中間。有一人在庭內持錄像機全程錄像。

在非法庭審中,三位律師為三位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過程中,一董姓律師一度被法警強行架出庭外,並被威脅要求:你要順著我們的話題意思去辯護。其他兩位辯護律師繼續堅持正義,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並嚴正交涉抗議:要求董律師返庭。董律師庭外力爭,遂得以返庭。董律師返庭後繼續仗義執言,當他秉公說到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時,公訴人耍無賴,指使庭長派人抓董律師,其他二位律師當場指著公訴人抗議道:有抓辯護人這條法律嗎?才得以制止法庭司職人員二次羞辱法庭的惡性事件。

律師們從《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到中國的憲法、法律及現代基本普世原則,指出此案辦理沒有法律依據:中國沒有任何法律包括司法解釋明文規定法輪功是×教(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信仰法輪功是犯罪、傳播法輪功宣傳品是犯罪,甚至把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當作犯罪來偵察起訴,無論事實有無都不構成犯罪。……辯護律師論述: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處罰依據是違憲違法的,是蓄意錯用法律迫害李保星、金福晚、鄧月娥的信仰自由權。

思想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宗教信仰屬於思想範疇,公民堅信某種信仰不違法,不構成犯罪,更不該受到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或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然而十幾年來,司法機關對法輪功信仰者的處罰,恰恰違反了以上規定,粗暴踐踏了人權,憲法的宣告,難道只是標榜做樣,不能兌現?

律師們就本案古今中外旁徵博引,全方位的引用相關法律及實例精彩論述、論證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言行合法無罪……最終三位辯護律師一致要求:依法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

鄧月娥的女兒當庭重申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陳述她母親因修煉法輪功得以身體健康,道德提高,而江澤民犯罪集團造謠污衊;指出根據我國刑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將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李保星闡述修煉法輪功受法律保護;鄧月娥說,她剛被關時遭六名在押人員暴打,而現在這些人都稱她為姐姐,是法輪大法教人做好人,她以德報怨,才贏得了尊重。金福晚說,自己原本有個好家庭,前夫余軍是懷化辰溪縣氣象局幹部,因堅決不放棄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勞教,多次被洗腦班非法關押,遭受酷刑及藥物迫害,導致精神失常,夫妻倆被迫離婚,余軍已失蹤幾年,音訊全無,上有七十老母,下有幾歲小兒,江氏發起的這場迫害,害的我們家無寧日,又造成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世人不明真相,無知中害人害己……金福晚聲淚俱下。庭內一片寂靜,多人落淚。

有理有據的正義辯護,駁回了公訴機關的違憲違法的誣告。庭長、公訴人等一撥人被辯的啞口無言,自知理虧,囂張氣燄不再。

整個庭審,除午餐一個半小時,從上午九點持續到下午四點二十,由向延忠(庭長)擔任審判長,主持庭審。

金福晚、鄧月娥、李保星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批捕、起訴、庭審、判刑,她們無辜受到迫害,永定區公檢法製造冤案,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都逃脫不了他們的歷史罪責,不久的將來,他們定將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承擔責任。

用於講清真相的相關單位、人員
(郵編:張家界市及永定區 427000 張家界永定區後坪鎮 427310)
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
壯曉陽  黨組書記 院長
彭建民  黨組副書記 副院長
覃遵月  黨組副書記 副院長
彭 程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吳媛春  副院長
曹 慶  黨組成員 副院長
甄建棠  黨組成員 執行局局長
田清勝  黨組成員 立案信訪局局長
段智敏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周 潔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刑事審判第二庭:
聯繫電話:0744-8283866
屈 平 庭長
劉利利 副庭長
徐姣媛 助理審判員

直接參與迫害的部份涉案人員
後坪鎮荷花村:
趙繼坤(惡告者,村委書記,男,13974454890)、秦必松(村秘書)、樊世剛、樊世華、趙學繼、胡廷健、萬喜珍、宋愛群、周金鳳、趙健才、趙健橋、趙健學、覃秀英、羅宇、趙字根

張家界市公安局:
市局國保支隊:陳小×

永定區分局:
黎旭(警官證號:091253)、趙藝、塗濤(警官證號:090725)、陳剛((警官證號:090131)、黃春華(警官證號:090798)、樊××(警官證號:090899)、廖勝(11C312),

永定區分局後坪鎮派出所:
庹先波(13787969998,教導員,警官證號:091196)、朱偉(18974491226,副教導員,警官證號:091226),汪×卓、陳一漫、江宏×

永定區分局國保大隊:
胡國洪(18974490851, 警官證號:090851)、楊權(18474490951,警官證號:090951)、樊永東 (13907440868 )

張家界市看守所:
羅斌、胡家雄、陳愛華、向開新,夏秋斌、張樂、王越春、向豐喜、周暉、李××等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相關人員的通訊地址與號碼:
張家界市「六一零」辦公室

張家界市永定區「六一零」辦公室

張家界市永定區法院:
梅中才(院長) 辦0744-8597201
陳雲峰(院領導) 辦0744-8597202
楊 斌(院領導) 辦0744-8597218
向桂蘭(院領導)辦0744-8597215
胡 健(院領導)辦0744-8597223
胡黎明(院領導)辦0744-8597207
龍期斌(院領導)13974481691辦0744-8597208
李福元(院領導)13787449709辦0744-8597209

許 凌15074411918辦0744-8597210

侯珍琪18074417270
吳桓熤18874437771
鄧 平13974448908
卓輝霞13574442700
田玉露13807440117
黃 浩18674435080
牛 波15074411918

辦公室:
李國勝 13637449008辦0744-8597216
印運登13907447768辦0744-8597211
劉曉莼 13574449750
田玉蕊 13807440117辦0744-8597200
卓輝霞 13574442789辦0744-8597262
向 進 15074412392辦0744-8597216
龔朝軍 13762175768
侯珍瑛 18074417275辦0744-8597261
田際容 15874436493(文印室)

政治辦:
歐明雄 13517448505辦0744-8597219(人事檔案室)
李 炯 13974411580辦0744-8597213
陳支健 13974454805辦0744-8597213
於 虹 13974498958辦0744-8597207

紀檢監察室:
黃祥君 15874452538辦0744-8597212
王章森 13574406008辦0744-8597212

行政裝備室:
王海峰 18707443799辦0744-8597226
胡豔芳 15907409288辦0744-8597221
符瓊芳 13574472880辦0744-8597221
楊 帆 18374449311辦0744-8597307
姚志可 13807443958辦0744-8597217
屈國梅 18074417238辦18074426537(廚師)
余金花 18974411778辦18074426537(廚師)
歐 文 13574416660辦0744-8597217
陳 帥15907440116辦0744-8597217
李雲剛 15874480825辦0744-8597217
龍 航 15874457707辦0744-8597217
朱付勇 13974459168辦0744-8597217

龔西嶺13907449837辦0744-8597283
向金春15274415528辦0744-8597286
李啟蘭18074417223辦0744-8597285
姚 俊 18074417219辦0744-8597288

歐楚國 13974466661辦0744-8597235

物業管理辦:
歐陽鵬 18074417293(門衛值班室)
陳生蓮 15897443617(保潔員)
楊大桂 18374400698(保潔員)

司法技術室:
李宗念 13574458788辦0744-8597266
貴樹金 13907449537辦0744-8597263
黃李玲 15074471998辦0744-8597263

民一庭:
覃遵輝 13574462731辦0744-8597298
吳廷傑 13974412798辦0744-8597296
龔君健 15274467197辦0744-8597297
符 軍 13807448897辦0744-8597291
潘 琴 18674426033辦0744-8597290
王 飛 18074408168辦0744-8597293
楊 琳 15344440088辦0744-8597290
王 惠 13707442723辦0744-8597299
田麗萍 18074401115辦0744-8597299

民二庭:
龔擁軍 13574411538辦0744-8597252
顧 霞 13807449901辦0744-8597253
秦 暉 13707442771辦0744-8597251
田秀平 18797534035辦0744-8597255
劉 穎 15874451921辦0744-8597250
符婭芳 15074462750辦0744-8597250

民三庭:
夏讚忠 13789349173辦0744-8597258
胡志平 13974439518辦0744-8597256
谷曉玲 13974497888
楊 帆 17707445271辦0744-8597257
孫雲夢 15974409029辦0744-8597259
劉 晶 15274424325辦0744-8597259
田惠菡 15974439631辦0744-8597259

刑事庭(直接責任人員):
向延忠(庭長)13574455155辦0744-8597280(審判長,直接責任人)
向 宏15807444611辦0744-8597278
王紅英13574444918辦0744-8597281
張 穎15874442226辦0744-8597281
陳美鳳 18874453729辦0744-8597282
印娜娜18107441816//18143307266辦0744-8597278
丁 黎 15674423577辦0744-8597282
趙學繼13467442967、13467442969?
劉少廷18874437722

行政一庭:
李 磊 13974494588辦0744-8597229
孫志鵬 13974479638辦0744-8597228
鄧 平 13974448908辦0744-8597232
丁治會 13974459009辦0744-8597232
覃遵升 13974491388
黃 浩 18674435080辦0744-8597230
任 萌 15274410506辦0744-8597228
羅 憲 15074417235辦0744-8597230
鬱 青 13907443331
胡西橋 15348447077
李 楊 13574447712
李文傑 15174435222
田 輝 13762178710
陳德廣 15274452602
向 超 13974481197
田 畔 15074414823
姚 雷15874422065辦0744-8597230

行政二庭:
歐漢平 13974470305辦0744-8597335
呂大勇 13707448117
盧娜娜 18374427615
姚 瑤 18374405819辦0744-8597327
周 敏13807445393辦0744-8597327
鄭 運18674430125

審監庭:
彭 寧 13974424110辦0744-8597301
丁德全 13974459683辦0744-8597302
孫才政 13517449872辦0744-8597300

立案庭:
張湘平 13574411788辦0744-8597310
黃淑珍 18474430520辦0744-8597307
盧麗君 15274488278辦0744-8597307
覃 鍇 15274435722辦0744-8597307
向方郴 15907406159辦0744-8597307

速裁中心:
李 兵 15074470068
朱任林 13974403085辦0744-8515086
胡超英 13974487670辦0744-8597305
羅 煦 15907443055辦0744-8597308
龔瀚星 18867277520

執行局:
秦松標 13974499019辦0744-8597272
李永紅 13974410111辦0744-8597271
覃大樹 13907440128辦0744-8597273
宋紅學 13707442108辦0744-8597269
陳良升 18867273529辦0744-8597273
羅 成 13974458388
張慶華 13469190588
袁義平 13974497078辦0744-8597270
裴高祥 18874418079辦0744-8597268
孫玉潔 15274481131
高紅傑 15074833203
宋 聰 18874442180

非訴執行局:
高紅定 13974474559辦0744-8597319
蘇格烈 13574499868
伍國祥 13517442527辦0744-8597320
劉勝利 15074474055辦0744-8597319
覃彥雲 13174211618
陳建林 15174488878
李治軍 18974472655
陳 彬 18174408011

法警隊:
劉偉旗 13907441500辦0744-8597311
廖 蘇 13974439388辦18811521882
覃 芳 13574466658辦0744-8597318
胡紅梅 15074482828辦0744-8597312
張宏珍 15874412255辦0744-8597318
秦光儒 15074412387辦0744-8597313
王宏為 18374426699辦0744-8597315
喻 賽 13574469265辦0744-8597313
覃 浪 15874455564辦0744-8597315
鄭子玲 18674407052辦0744-8597317
龍冠旭 18074442855辦0744-8597317
杜小康 18074426515辦0744-8597313
曹旭林 15874445510辦0744-8597316
田闖闖 18174408500辦0744-8597315

值班大廳:
辦0744-8597322

沅沽坪法庭:
金 軍 13974409528辦0744-8597237
龔林軍 13574415071辦0744-8580779
屈國勝 186084411518辦0744-8597237

教子埡法庭:
符長森 18374400336辦0744-8597238
田 再 18074417227辦0744-8597238
覃鵬程 15367679118辦0744-8597238

大坪法庭:
秦 忠 15174451970
郭邦銳 13487444424
李寅軍 15074400066

溫塘法庭:
易 悅 15874479998
朱常銳 15974412348
瞿謀猛 18374404611

尹家溪法庭:
漆輝伏 13907448117
黃 誠 13974496271
覃大斌 18974489590

新橋法庭:
周正強 13574431812
周 凌 15874473840
龍海生 18974492770

其它: 13974494585、13934494888、13974499018、13974494388、13874462731、13874449201、1380744770

永定區檢察院(部份):
副檢察長:李宗仲18974498693
公訴室(副主任):谷婕妤 18974492355
助檢員:樊江山18074460051(直接責任人、公訴人)
專職檢委:胡曉春 18974492293
監所室主任:鐘以春18974498100
專職檢委、監所室主任:武國平18974492258
反瀆局局長:胡運文18974443311

永定區公安分局(部份)
劉三陽 局長、黨委書記
徐聯昆18974491066
張英 18974491019
田利平13807448855
楊 權18474490951(直接責任人)
胡國洪18474490851(直接責任人)
黃青雲13907449518
劉文明13974429880
周紹勇13974418123
龍維坤13974434508
呂國初13574499522
厏(音昨)天波18974491196

永定區後坪派出所:
所長張祥順15274426688
教導員庹先波13787969998(直接責任人)
副教導員朱偉18974491226(直接責任人)
民警:湯 波13517448698
輔警:覃玉波18674415887
輔警:屈 虎18507446390
戶籍協管員:陳麗娟1397446904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