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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四年冤獄家破人亡 重慶市王淑瓊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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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家住重慶黔江區濯水鎮的五十八歲的王淑瓊女士,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十幾年來,使她遭受冤獄四年迫害、家庭破散的元凶江澤民。

王淑瓊女士,原以經商為生,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和精神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原來的風濕、頭痛在不知不覺中消失,走路一身輕了。她丈夫是政府工作人員,她們自由戀愛結婚,生育了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長女洪玲,兒子彥賓,家庭和睦。自修煉大法後,王淑瓊女士身體好了,為人善良,做生意紅火,事業有成。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不惜用下三濫的手段栽贓陷害抹黑法輪功,製造了「天安門自焚」騙局,電視節目整日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神州大地黑浪滾滾。從此,王淑瓊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被江氏追隨者迫害家無寧日,派出所、公安、國保騷擾不斷,兩個孩子受到驚嚇,害怕得臉都變青了,時常擔驚受怕。

下面是王淑瓊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講述的其受迫害的部份事實。

遭誣陷,屢次被關押黔江看守所

從二零零一年四月到八月間,不法人員把我從濯水鎮綁架到黔江看守所,說我是頑固分子,說我到南海發真相資料,毫無證據把我關了四十天。又把我六十八歲的父親王朝覺綁架到看守所關了一個月,把二娘敖天娥綁架到兩河鎮政府,銬在樹上一天一夜。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固定銬、反銬在大樹上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固定銬、反銬在大樹上

在黔江看守所,一切東西都是高價錢,吃不吃都是十元錢一天,日用品用不用都規定要拿五十元,僅一個月,我父親就不得不交了八百元。公安局還勒索我二千元、我父親三百元,一共二千三百元後,才把父女放了。

但回家不到十五天,我到縣城進貨,惡警馬培生等幾人又把我綁架到看守所。好多天都刑訊逼供,罰站從早到晚,天都快亮了,還不准我回監舍睡覺。我腳腫的老高,飯也不准吃,餓的頭昏眼花。一次有犯人打跳,孫姓獄警問我,「是誰?」我沒說,他就把我雙手銬了一個多星期,連上廁所都是好心的犯人幫我。

在看守所裏流行一句話:「六親不認,要認獄警,牢門一響,心驚肉跳」關了我快一年。

再遭誣陷,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黔江區檢察院檢察員余顯波公訴我觸犯刑法第300條,提起公訴,說我到南海貼標語危害社會,他們為了找到證據,連我的親屬家都搜查了兩次。一次次的騷擾,拘留,綁架、判刑,我的親屬們也生活在恐怖之中。

法院庭長張太亮、劉光生冤判我四年。我說,你們是栽贓陷害,我從未去過南海。我不服,我要上訴。二審的審判長張紹福、池洪宇、王飛、書記員洪平,他們不聽律師梁利均、羅天燦的請求,要求查明事實,違法堅持維持原判。由於一審判決,我是「主犯」,重慶市第四中級法院也給我冤定為維持原判。

我父母聽說我被非法判了四年,從那以後,我父親就吃不下飯,因為父親也是修煉人,兩河鎮馬安村委也派人監視他,不准他學法煉功。剝奪他的信仰自由,就這樣,我父親不久因迫害而離開了人世。

在永川監獄遭折磨、打毒針

在黔江看守所,關了我將近一年後,冤判我四年。黔江六一零就把我和另外兩個犯人一同送到永川監獄。

當時天氣很熱,犯人出來,把我們的頭髮剪得不成樣子。到了監隊,成天關在一個小屋子裏,只能住四、五人,連上廁所都要給警官報告,一去又是幾個人,不准個人單獨去。天氣又熱,屁股坐爛了。惡警整天逼迫我們看污衊師父的錄像,進行洗腦和精神摧殘,經歷著非人的折磨。

「轉化」我的人員主要是徐瓊,威逼恐嚇,寫「三書」。每個人說的、想的、做的任何事都要向惡警報告,每天都要彙報,每月都要總結,不寫要罰做苦力,面壁,不准洗碗,不許洗澡,惡警們個個都是兇神惡煞的。

在這邪惡的環境中,我受到很大的精神刺激,身體一天比一天壞,一天勞動時間從早晨五點就起床,飯一吃,就到廠房上班,一直到晚上十二點,才回監區。回到監區,人又多,要洗澡或洗衣服。幾乎每天只能睡兩、三個小時。頭痛的不行,記憶力也差了,甚麼都想不起來。獄警就把我送到醫院去吃藥打針。我也不知道吃的甚麼藥,打的甚麼針,病情一天比一天嚴重,痛得站都站不起來了,手拿筷子拿不動了,五官變形,嘴巴歪起了,思維模糊不清了。後來,才聽說給我們法輪功學員打的是毒針,吃的是毒藥,是破壞中樞神經的藥。

在我快要死了的時候,也正是需要親人關愛和幫助的時候,突然我丈夫帶法院人員和律師共有六人,到永川監獄來找我離婚。真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我不信,因為我還有三個月就回家了。黔江法院院長楊富生、法官蔡小平、律師徐宏章、司法所晏世凡、呂德懷、張洪兵來證明我們「夫妻不和」,說了很多的謊言,讓我難以承受。他們難道不知道我被囚禁而失去自由嗎?落井下石,用謊言來撕破這個美好的家。

當時我不同意離婚。因為離家這幾年,我原是做生意的人,多多少少也有一點積蓄,當時沒有說出口,我只說了:「你要離婚,等我回家了再說吧。」從永川回到黔江前,丈夫單方面就辦了離婚。

我很珍惜我的家和婚姻,十里八鄉的人也很羨慕,為此我一生付出很多,辛辛苦苦經營了大半輩子。一個多月我吃不下飯,連水都咽不下,一直痛苦地過著。家裏表妹來永川看我,看到我痛苦的那個樣子,教我不要難過,親人們望我好好活下去早日回家。我想我更不能給大法抹黑,我要堅強地活下去。

屢遭綁架、洗腦迫害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六一零」劉育錦帶來派出所的十幾個惡警,又把我綁架到重慶江北望鄉台洗腦班,還把我親妹妹綁去陪伴我。那裏一天都是播放栽骯陷害、誹謗大法的錄像,我受不了,頭痛的厲害,病了好多天。

我妹去找他們,說你們不給她醫,也要去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是供血不足,每天早上送我到醫院,晚上接回洗腦班;十多天一直不見好轉。因怕擔責任,只好把我送回家。

可是他們並不死心,經常騷擾我。有一次,公安局的李慶懷、冉茂凱又把我綁架到派出所威逼恐嚇,總之,一有風吹草動,就會來騷擾綁架。劉育錦、陳天必、周明光、羅言這些人都少不了參與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日,我和劉玉梅到金溪趕場,金溪派出所把我們兩人的手反銬起遊街,從早上到晚上,我們飯沒得吃,餓了一天,就送到拘留所,劉育錦騙來我女兒,把我家門打開了,翻箱倒櫃,搶走了大法書籍和神韻光碟,屋裏一片狼藉。

一次一次的綁架,一次次的抄家,一次一次的關押,一次一次的迫害,這些迫害者得了「獎金」去花天酒地,而我卻因為做好人而被逼無法生存。一個好好的家被毀,搞得夫妻分離,父子反目。這些都是江澤民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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