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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羅白秀上訴 法官稱「案件由上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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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法輪功學員羅白秀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在看守所收到尋甸縣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三年半的判決書。第三天,羅白秀提起上訴,要求撤銷非法判決,宣告自己無罪。

昆明市中級法院刑一庭負責此上訴案件的法官對羅白秀的辯護律師說,他們將在兩週之後去提審羅白秀,希望律師儘快提出上訴程序的辯護意見。律師問:「你們會聽取律師意見嗎?」該法官說:「我們會把律師的意見向有關部門彙報,案件由上面定。」

日前,辯護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羅白秀,得知她在一審開庭後的當天,為抗議非法審判,回監室後不再參與被強制的手工勞動,結果被關禁閉十二天。她絕食抗議,又遭野蠻灌食。羅白秀還向律師訴說去年九月她被關進昆明市看守所時的遭遇:因為號服髒了,她換下號服洗滌,臨時穿上自己的衣服,結果獄警讓監室人員剝光她的衣服,往她身上澆涼水。羅白秀呼救,獄警就往她嘴裏塞臭襪子,不讓發聲。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羅白秀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下午與同伴文春福在倘甸二區紅土地向民眾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被倘甸二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十月十二日兩人被非法逮捕。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三月十六日,尋甸縣法院對兩人非法庭審,律師梁小軍、郭海躍分別為文春福、羅白秀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尋甸縣法院無視法律,聽命於「上級」,於四月十一日強行對文春福、羅白秀非法判刑四年及三年六個月。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郵編650228
電話:0871-64160811
院長羅朝峰64610819
副院長周傳彪長64613958
副院長袁學紅64615306
副院長安靜64096503
副院長董林64617222
政治部主任夏靜良64619326
刑一庭:張軍64096525

尋甸縣檢察院:
地址:雲南昆明尋甸縣仁德街鳳梧路125號
電話:0871-2662000
檢察長李勇
副檢察長:合成剛、謝勇、李志榮、范麗瓊、張景安、丁建勇
申訴檢察科:李谷花、李喬玉、王志存、李林芳

尋甸縣法院:
地址:仁德鎮鳳梧路86號
院長曹軍
立案庭:艾國蘭、錢正洪
審監庭:楊朝麗、王雲光、羅連友
刑一庭:舒迎東、梁軍、章雲江
刑二庭:舒應亮、王瓊芬、張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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