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五律師「敲開」七台河市看守所大門 會見當事人(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六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兩天,經過不懈的努力,分別代理五位法輪功學員案件的五位律師──文東海、馬連順、胡林政、李明、劉榮生,終於敲開了七台河市看守所緊鎖的大門,於六月二十二日,留守的三位律師分別見到了他們的當事人法輪功學員趙春陽、張蘭君、王元菊。因看守所人員違法辦案心虛,在律師會見當日,以「取保候審」形式,將於有放回家。

五月八日,母親節這一天,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國保支隊政委、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特務組織的頭目畢樹慶再次指揮警察,綁架本市十三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仍有八名女性法輪功學員──吳旭姝、王靜、王豔菊、張蘭君、譚鳳雲、趙春陽、張桂榮、於桂華和四名男性法輪功學員──於有、王平中、李葆華、高運山被非法關押。

法輪功學員趙春陽、張蘭君、王元菊、張桂榮和於有,分別請文東海律師、馬連順律師、胡林政律師、李明律師和劉榮生律師,做他們的辯護人。辯護律師要求會見他們的當事人,本是合理合法的一件事。可是,七台河市看守所所長等一幹人卻以拙劣的品質演出了一場醜劇。但是,正義終將戰勝了邪惡,律師們如願見到了他們的當事人法輪功學員。

看守所長污言加鐵棍 阻撓三律師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早上,七台河市法輪功學員趙春陽的辯護人文東海律師、張蘭君的辯護人馬連順律師、王元菊的辯護人胡林政律師,一行三人來到七台河市看守所,依法要求會見三位當事人。

該看守所一個叫徐軍的警察說,要請示辦案單位公安局畢姓政委,律師認為沒有法律依據,堅持要求看守所安排會見,並指出他們這樣做是違法,甚至有可能是犯罪。在律師們再三要求見他們所領導的情況下,等了十多分鐘,一個叫張劍峰自稱是所長的人走了出來,說他們會按規定辦事。

律師當即指出他們不安排會見是違法的,在雙方爭執幾分鐘無果後,張劍峰竟然要趕律師出大門。文東海律師問他憑甚麼?他說,就是不讓律師在這裏呆。文律師問他,這是你的私人領地?他說是的。最後文律師說,這是你說的,你別不承認。他說,就是我說的,他並動手推搡三位律師,多次逼近文律師進行挑釁,文律師說你們這是阻止律師辦案,你們要負起責任。

雙方僵持幾分鐘後,該張姓所長下了最後「通牒」,要律師五分鐘內走出看守所,否則,會趕律師們出去。很快,看守所來了一個班的武警,人人手持約兩米長的大鐵棍,不由分說把律師們趕了出來。之後,他們怕律師再次進入看守所,就派三個手持鐵棍的武警把守住看守所的大門。

律師們一直在看守所門口堅持抗議,要求會見,張劍峰竟然說,他跟文律師有仇,隨口污言穢語,不堪入耳。文律師問他為甚麼罵人。律師從張劍峰蠻橫的臉上,看到了另一種解讀:看守所是他的或他上級領導的,法律是可以任意無視和曲解的。

後來,又來了駐所檢察室主任刑彥軍,律師向他反映會見受阻,看守所警察違法犯罪行為,他表現的很委屈的樣子,說我也認為他們違法,但我依法糾正他們違法,他們不聽,他也沒有辦法,律師要求他出具書面答覆,他一聽說要書面答覆,就再也不願搭理律師。

律師們遭國保人員跟蹤

在這樣的侮辱和威脅恐嚇的情況下,律師們也沒有離開看守所,他們看律師們仍然不走,又叫來四個國保的人,說是給律師們協調會見的事,哪知等律師們走後,就發現他們這些國保在後面偷偷跟蹤律師,三位律師無論走到哪裏,都有一個戴黑框眼鏡身穿黑色體恤二十多歲的年輕國保開車(黑DA8909)在跟蹤,他跟律師只有二十多米的距離了。三位律師商量了一下,分開三個方向走了,這個小國保下車跟蹤,也跟不上了。

三位律師控告看守所違法行為

擺脫國保的跟蹤後,律師為了安全起見,首先去賓館退房,退房後,三位律師背著沉重的行李又去七台河市公安局,控告看守所的違法行為,到了公安局,看見值班室的人,律師們說找督查,他說督查不在,其他人也都去勃利辦事去了,給了律師兩個電話號碼,一個是空號,另一個打通了,也沒人接。

下午,律師們去了七台河市檢察院,到了保安室,保安幫律師聯繫了一位張姓檢察官,這個張檢察官一聽說法輪功三個字,就不讓律師說話了。經過一番爭執,那個張姓檢察官才終於耐下性子,聽律師說完整個經過,並由馬連順律師書寫了書面控告材料,交給他們,他們答應向他們的負責人反映。律師主要提出三個要求:

第一:要求糾正看守所調動武警部隊驅趕律師的違法行為
第二:要求糾正看守所不安排會見的違法行為
第三:要求糾正看守所副所長張劍鋒罵人的不法行為。

張檢察官說:這是敏感案子,他也知道他們(指看守所)違法,但是他也沒有辦法。後來他又說法輪功是違法的,律師們就告訴他法輪功不是違法的,為甚麼法輪功不是違法的……接下來,他又說辦案單位打過招呼了,政法委不讓法輪功律師會見,文東海律師又寫個材料交上去了,他說要向領導彙報,律師們就給他時間彙報。

五位律師要求會見當事人

在六月二十日當天下午,法輪功學員張桂榮的辯護人李明律師和於有的辯護人劉榮生律師,坐飛機連夜換大巴,於六月二十一日清晨,趕來七台河,和這三位律師匯合,當天這五位律師去七台河市看守所依法要求會見當事人。

趕赴黑龍江省七台河市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五位律師(從左到右分別是:劉榮升、馬連順、李明、文東海、胡林政)
趕赴黑龍江省七台河市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五位律師(從左到右分別是:劉榮升、馬連順、李明、文東海、胡林政)

六月二十一日早晨,五位律師不顧勞累,直接趕到看守所。這天看守所接待五位律師的是一位姓環的隊長和監管支隊的副隊王春雪長,五位律師當仁不讓,用現行法律說話,這次他們不說不讓律師會見了,說「我們說的四十八小時安排你們(指律師)會見,現在沒超過四十八小時你就不能控告我們」,這個過程,他們都是有一個年輕的警察扛著攝像機全程錄像的。

令人沒有想到的是,於有的律師還在那裏爭取會見的同時,看守所和辦案單位偷偷地通知於有的家屬,把於有「取保」回家,於有的律師四次來看守所,都沒能見到他的當事人於有。

五位律師離開看守所,直接打車去了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在新興法院,律師們現場辦公,起草了一份控告書,把七台河連日來的種種違法行為整理成文字材料,一併告上法庭。

現場辦公圖
現場辦公圖

由於劉榮生律師和李明律師另有案子急於處理,這二位律師必須得在中午趕回去。下午,文東海律師、馬連順律師、胡林政律師,首先向七台河市新興區法院郵寄了控訴材料,然後繼續去看守所爭取會見。

下午,看守所接待的人員態度明顯好轉,和律師「解釋」我們這裏現在正在裝修房屋,會在四十八小時安排律師會見的。在下午三點鐘左右,三位律師陸續接到七台河市看守所的電話,讓在明早(六月二十二日)八點,去看守所會見他們的當事人。

三位律師成功會見當事人

六月二十二日早八點,三位律師準時來到看守所,準備會見他們的當事人,看守所院子裏的車上都有人偷偷的給律師們錄像,進到大廳,也有人扛著攝像機給律師們錄像。

律師們連日來所做一切,讓他們自己也看到了,用他們自己的法律,他們不安排會見都是違法的,他們已經沒有退路了,但還是不甘心,他們以裝修房屋為名要律師們一個一個的會見,一個出來,下一個再進去,妄圖用這辦法來壓縮律師們會見的時間,中午時分三位律師都已會見完畢。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