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顯東 |
從司法局小中巴車下來五、六個保安和一個領導模樣的人將江顯東圍住,並強行帶他上了中巴車。此時,江顯東的家屬還沒趕到,因為之前監獄方告訴其家屬上午八點在門口等候接人即可,後來才得知凡是法輪功學員一般早晨六點鐘就被放出,並面臨強制洗腦迫害。
中巴車將江顯東劫持到位於北京大興一職西邊的一個村莊,那裏有一排平房,外表很普通,裏面是花了幾十萬元新裝修的洗腦班。知道610的意圖後,江顯東義正詞嚴地告訴他們:「第一,我不可能轉化,我主觀不願意在這裏(指洗腦班),你們二十四小時內不放我就是非法劫持,超過二十四小時就是綁架。第二,我現在身體很虛弱,需要回家調養,如果你們不放我回家,出了問題你們負責。你們帶我來洗腦班沒有通知我家人,他們在監獄門口等不見人一定很著急,我現在必須打電話告訴他們。」
相關人員見江顯東意志堅決且說的話合情合理,遂派車將其送到監獄附近,江顯東的家屬正好趕到將他接回家中。
江顯東四十一歲,一九九九年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北京工商大學,並獲得留京名額,二零一二年成為國家統計執法骨幹人才庫首批入庫人員。自小體弱多病,大學時開始修煉法輪功,獲身心健康,並按法輪功的核心理念真、善、忍的做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斷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質。在學校裏他是優秀的學生,單位裏他是統計執法骨幹,多次參加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統計執法檢查活動。
然而,這樣一個生活、工作中都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的人卻被大興區公檢法人員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早晨六點多鐘,江顯東被原居住地天宮院派出所綁架抄家,大量物品被抄走。在派出所,江顯東被銬上背銬、由兩警察掐著他的後脖頸控制他的行動自由,另一警察還有意指給他的妻子和女兒看,當他妻子指出他們違法使用暴力時,警察輕描淡寫道:怕他自殺。在大興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做心電圖檢查時,江顯東被迫害的虛汗淋漓,當場昏死過去。
二零一五年十月,北京市大興區法院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宣判,非法判馮玉梅五年半、李洪山三年、杜文革四年、江顯東兩年。
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江顯東為反映真實情況向北京信訪局上訪,後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勞教期間遭灌食、關禁閉等非人迫害,身心受到損傷。在新安教育矯治所(原新安勞教所)兩個月的時間裏,江顯東每天被強制坐小板凳十多個小時,由兩名包夾看著,不讓起身,不讓煉功,不讓接觸別人(尤其是法輪功學員之間),更不許提大法的真相,每天中午不讓睡覺,晚上也比其他人晚睡半小時。由於這樣長期坐小板凳,江顯東身體受到嚴重的損害,脊椎骨、肚子、胃、肺部疼痛難忍,咳嗽的很厲害,後期開始吐硬塊和血絲。回家至今仍然咳嗽不止,未徹底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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