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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辦主任:法輪功對社會有穩定、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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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六月五日】我是大陸的一名法輪功學員,今年七十一歲,居住在大陸南方的某個小鎮上。近年來,由於多次在告訴世人法輪功真相時遭綁架迫害,我被迫離家外出借住在親戚家中。期間多次傳出家鄉居委會及國保警察四處打聽我的下落。為避免再遭綁架,我已很長時間沒有回過自己的住處。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最高檢察院公布了新的立案規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大陸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紛紛用真名實姓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控告江澤民殘酷法輪功學員的刑事控告狀,我也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用EMS郵政快遞向最高檢、最高法郵寄了自己的訴江狀,並很快收到了簽收回執。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中旬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男人的電話,他自稱是我居住地鎮政府「綜治辦」的人員,說費了很大功夫才打聽到我的電話號碼,說有關人員一定要和我見面約談。當時,本地已發生多起法輪功學員因訴江遭到公安警察騷擾、抄家的事件,因此這個「見面約談」的電話對我的內心也造成很大的衝擊,擔心這會不會是個陷阱。

經過再三考慮,我答應了見面約談的要求,因為我深知,他們也是被中共的謊言所矇蔽和欺騙的,我要放下害怕被綁架等各種顧慮心,用最大的慈悲和關愛讓他們真正明白真相。

一天上午,我一人按時去到了約定的見面地點,對方來了一行三人,一個是鎮長、一個是綜治辦主任、一個是綜治辦的年輕工作人員。綜治辦主任剛一見面就向我雙手合十,大聲說道:「我是信基督教的,可我佩服你們法輪功學員,沒想到你被綁架那麼多次,吃那麼多苦,還這麼守信用,來和我們見面,你們法輪功真的是講真、善、忍!請問你有多大年紀?」

我當時內心真是百感交集,因為這是我多年受迫害以來,第一次見到政府工作人員的這種良善言行。我告訴他們自己已七十多歲,他們一致說:「年輕、真年輕,煉法輪功的人的確身體好。」我接著說:「煉法輪功不僅身體好,還可以歸正人心,使人處處事事都為別人著想,現在只有法輪功這塊才是淨土。」

三個人只是靜靜地聽,沒有打斷我,也根本沒有詢問「訴江」的事情。最後,這三個人都搶著接受了我贈送的法輪功真相資料,還用真名退出了曾加入過的中共黨、團、隊。綜治辦的年輕小伙子說道:「我看到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人都很善良,法輪功對社會是有促進作用的。」

旁邊的綜治辦主任感慨地說:「是啊,法輪功對社會是有穩定、促進作用的。」而站在另一旁的鎮長也頻頻點頭認可。

在法輪大法洪大慈悲的感召下,在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艱辛付出和努力下,世人真的在漸漸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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