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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廣水市好幹部被警察突襲劫持送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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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晚上,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地稅局幹部、法輪功學員陳全龍,被警察突襲綁架,劫持到沙洋監獄。

陳全龍在家裏是妻子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父親,在單位裏是頂瓜瓜的業務科長(江澤民迫害後被非法剝奪了職務),在社會上是有好口碑的,人們稱道的好人。他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潔身自好,工作兢兢業業,從不收納稅人的「好處費」。熟悉他的人都說:這樣的好幹部,如果因做好人被關押迫害,那真是天理難容啊!

陳全龍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到吳店鎮漿溪店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人惡意告發,被吳店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一五年五月五日,廣水市檢察院對陳全龍以莫須有的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廣水市法院於六月十九日上午九點非法庭審,北京律師謝燕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他指出,迫害法輪功是個人意志凌駕國家意志,形成一股反社會、反人類的非法逆流;他還論述了從「真、善、忍」價值理念上看,從法律適用及證據上看、從犯罪學構成要件上看,陳全龍案是一個(警方)製造、拼湊的案件,該案法律適用錯誤、證據不足、程序有誤,應該宣告當事人無罪!

謝律師還指出,以刑事司法的方式打壓信仰者,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法羈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非法拘禁、製造偽證、徇私枉法、枉法追訴、枉法裁判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

法庭上,陳全龍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十幾年未看醫用藥,老病新病全無,身體健康;按「真、善、忍」為人,戒掉了嗜賭的癮好,並遠離了一切不好的陋習,挽救了瀕臨解體的家庭,成為單位、家庭、鄰里公認的好人。

法庭當時沒有宣布結果。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陳全龍非法宣判三年徒刑,陳全龍立即上訴。十月二十日,隨州市中級法院通知陳全龍和律師:此案不開庭,只是書面審理。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廣水市警察晚上突襲綁架陳全龍,劫持到沙洋監獄繼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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