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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眾日報社兩位法輪功學員因訴江被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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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在濟南大眾日報社工作的兩位法輪功學員王厚升和張傑因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被科院路派出所非法拘留七日,現被非法關押在仲宮拘留所。

據悉,幾個科院路派出所的警察就在王厚生每天考勤打卡的地方等著,綁架了他。

41歲的張傑被科院路派出所警察到報社的職工宿舍綁架。張傑不跟他們走,幾個警察強行拖著他,把他的頭踩在地上。張傑的妻子哭喊著拉他。有目擊者回憶,場面很慘。

王厚升五十九歲,自一九七六年起,一直在大眾日報社工作。一九九六年曾因騎摩托車不慎撞了一位法輪功學員,親身經歷了法輪功學員不但沒有訛他怨他、而且在短時間內迅速康復的奇蹟後走進了大法修煉。修煉以後,他像變了個人,沒有報銷過一分錢藥費,他的脾氣也變好了,成了一個誠實、善良、樂於助人的好人,這是所有認識和了解他的人的共識。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後,王厚生因堅持信仰、講事實真相,在二零零零年六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濟南市勞教所五大隊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底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王村勞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七年被單位停止工作八年,精神上和經濟上受到很大的傷害。

王厚升第二次被非法勞教時,是在單位上班時被外地公安綁架走的。當時報社職工紛紛指責配合外地公安迫害王厚升的黨委書記管義傑:「管義傑,咱們的職工怎麼能讓禹城公安說帶走就帶走呢?」管義傑啞口無言,他無法對自己的授意和指使的罪行開脫。王厚升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的工作態度是報社的領導和職工有目共睹的,當時非法勞教他的藉口竟然是「長期拒絕勞動,破壞勞動紀律,而又不斷無理取鬧,擾亂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等莫須有的指控。

二零一五年十月王厚升向中國最高法院郵寄了對迫害元凶江澤民的控告。他在控告狀中指出:江澤民,以其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的國家恐怖主義,致使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流離失所,致使億萬法輪功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都受到株連,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江澤民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六一零辦公室」,用金錢、權力、生存脅迫無數本不願參與迫害的中國人(上至政府官員、工作人員,下至街頭百姓)拋棄良心,協同誣蔑迫害無辜善良的法輪功群眾,使他們在自己的良心和生命中留下難以洗刷的道義污點。

科院路派出所從去年就開始監視這兩位實名訴江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強迫王厚升出宿舍門要在傳達室簽字。但他們給家屬的拘留證不敢提訴江的事,還是慣用的「利用邪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壞法律實施」這種陳詞濫調。可見他們知道公民利用法律手段起訴江澤民是完全合法的,而利用強權迫害訴江民眾才是徹底的違法犯罪。

另外,大眾日報社不僅沒有承擔起保護優秀員工免受非法侵害的責任,反而助紂為虐,同樣逃脫不了相關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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