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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江澤民是公民權利 律師辯護震撼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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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上午九點三十分,遼寧省燈塔市法院開庭,非法庭審因控告江澤民而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李論。

律師為李論做了無罪辯護,李論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他的三位家人出席了法庭旁聽。

主審法官是杜麗媛,公訴人是呂文洋,庭審進行了兩個半小時,當庭沒有宣判。

一位來自瀋陽的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對公訴人宣讀的所謂證言證詞,做了有理有力的駁斥,他指出:李論控告江澤民是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不但不構成犯罪,而且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律師指出: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理合法的,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能修煉法輪功。至於某個人的說辭,或某個部門的規定,那不是法律,沒有法律效力。而他家的電腦、光盤、大法書、大法師父法像等,都不能構成犯罪的證據。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擁有這些是犯罪的,和「破壞法律實施」更扯不上半點關係。

公訴人被駁的啞口無言,低頭不語。最後律師要求當庭無罪釋放李論回家。

李論在法庭上講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諸多罪行,列舉了那些高官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可恥下場,奉勸在場的公,檢,法人員,看清形勢,不要再迫害法輪功了,為自己和家人選擇好的未來。

庭審過程中,整個法庭很安靜,沒有人打斷他們的辯護和陳述,公訴人和法官都靜靜的聽著。

在律師辯護時,家屬不斷的向律師豎起大拇指表示讚賞。十一點三十分,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宣判。

休庭後,家屬找到律師,當面向律師表示感謝。她們說,由於中共謊言的灌輸和對中共的懼怕,誤認為法輪功和政府對著幹,因此,既怨恨家人又反感法輪功學員。當法輪功學員讓我們去要人和請律師做無罪辯護時,我們很不理解。聽了律師的辯護,感到很震撼:原來我們的家人沒有犯罪!是中共在犯罪!是公、檢、法人員在犯罪!真感謝法輪功學員和律師,使我們明白了真相。

法官杜麗媛電話:04198589767
公訴人呂文洋電話:041985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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