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梁文德與律師對法官的違法行為提起控告。
不准攜帶工作包,將律師阻擋庭外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為梁文德女士辯護的律師按時到達開庭地點──瀘州納溪看守所。法庭外,法警應法官的要求,不准律師攜帶工作包入庭,律師被擋在了法庭外。
律師連續發出三條短信與主審法官溝通。律師說:梅法官你好,我就在法庭之外,但是法警不讓進。法院審判不讓辯護人進入法庭這是違法的。
短信二:梅益法官你好,法庭之外法警說根據你的安排,律師不可以帶工作包進去法庭。梅法官,這是違法的,這是限制律師辯護權利。且有多人在看守所外要求旁聽,但按照你的要求,旁聽完全被禁止,這是違法的。梁文德一案如果這樣審判,這是非法審判。衝破法律底線的同時,請法官撫摸一下自己的良知。違背法定程序製造冤案,必將受到制裁。
短信三:梅益法官,剛才你過來要求我放棄使用電腦,這是違法的。我電腦中是本案的案卷和對本案的法律分析及法律法規。你這樣限制、剝奪當事人梁文德和辯護人權利,是故意違反法律規定,是故意製造冤案。作為學過法律的人,請捫心自問,你的要求合法嗎?有法律依據嗎?
法官對律師的理智告誡充耳不聞,乘機在沒有律師、沒有旁聽民眾監督的情況下對梁文德進行黑審。其庭審的構陷過程無人知曉。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律師曾到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梁文德,會見時玻璃相隔,沒有通話設備,靠玻璃的小孔聽不清雙方的談話。
律師說,這種阻隔的會見其它地方沒有碰到過。開庭不准律師使用存有本案案卷的、辯護所需的電腦,律師認為這是不講理的、不講法律的土匪作為。
庭審的當日下午,律師趕往納溪看守所去會見了當事人梁文德。梁文德女士委託律師為她遞交控告書與庭審意見,其大意是:此次庭審,沒有公開審理,我的家屬、親朋無人被允許進庭旁聽;孫華、梅益法官公然違反法律規定,封閉式審判,禁止律師出庭辯護,雖經我要求,仍禁止律師出庭。這是對我法定訴權的非法剝奪。法官梅益才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者。由於庭審存在嚴重違法,此次庭審無效……
律師也隨即依法控告法庭。
江澤民的幫凶繼續作惡,致使梁文德再次面臨非法判刑
梁文德女士六十一歲。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她一身的病痛徹底好了。在法輪功真、善、忍法理的啟悟下,她明白了應該怎樣處處為他人著想,才能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她改變了工作作風,成為了一個有口皆碑的工商幹部。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私憤,出於對「真善忍」普世價值的仇恨,一手發動了對法輪功群體滅絕性的大迫害。梁文德因堅定信仰、堅持修煉被開除了公職;關洗腦班五次,遭到強制改變信仰精神的迫害;被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四年半;遭到監獄飢餓、毆打、罰站、蹲、跪、銬、捆綁、灌涼水等等種種酷刑的摧殘;經濟損失數十萬元……
一次,在苦難中長大成人的兒子對著母親放聲大哭,他說:媽媽呀,你不知道我這些年是怎麼熬過來的喲!
如今,江澤民已被二十多萬大陸人實名控告,被世界一百多萬人聯名舉報;江澤民授意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用於移植謀取暴利,惡魔江澤民比納粹更野蠻、更血腥的反人類罪行的更充足證據、更翔實的報告近日面對全世界公布。各界都在發出制止迫害、嚴懲江澤民的呼聲。而江澤民的幫凶負隅頑抗,繼續作惡,致使曾被非法判刑迫害四年半的梁文德再次面臨非法判刑的迫害。
法庭外的惶恐
七月十一日一大早,直通看守所大門的大路兩旁停滿了大小車輛,有的車輛車窗緊閉,車裏的人伺機出動;全副黑衣的警察就有好幾十個,還有便衣、人數眾多的不法人員堆積在大路上、大路口。江陽區國保王姓「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來了,長期迫害法輪功的納溪區國保「610」人員張華來了……僅江陽區一件開庭的事,全市各區縣的人都調集來了。
離看守所大門五百米的路口設起了關卡,到看守所送東西的人一律不准進去,被告知今天有「特殊任務」。
前往關注開庭的民眾約好幾十人被攔截,其中有很多是七、八十歲的老人。不法人員對前來參加開庭的民眾又拉又轟,硬要把人送回家。有的還說,這些地方是你能來的嗎?有人就問他,你我都是國家公民,為甚麼你能來我們就不能來呢?我們是來依法參加開庭的。請問你是來幹甚麼的?
江陽區泰安鎮政府來了一輛車,很奇怪,以往的那幾個政府官員一個都不來了,來的人是鎮政府雇來的村民、教師,他們自稱是被政府「請」來維持秩序的。從現場看,被雇來代人「執行公務」的這類人還不少。
由此看來,或許一些官員開始抽腳了,能躲就躲,不願再出面幹迫害法輪功的事了。不論是法院、法庭、法官,還是國安、政府、社區人員,一切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士都應該清醒了。與江澤民切割,立即退出這場迫害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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