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市密雲區付東滿被勞教所迫害致殘(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市密雲區高嶺鎮大屯村法輪功學員付東滿二零零七年被警察入室綁架、非法勞教,被勞教所迫害致殘,現右腳跟骨已爛沒,出現十公分大的一個洞(見下圖),在極其痛苦中度日。

付東滿被勞教迫害致殘,右腳跟骨已爛沒,成一個洞(慎入)
付東滿被勞教迫害致殘,右腳跟骨已爛沒,成一個十公分大的洞(慎入)

下面是付東滿自述其遭遇: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日早八時左右,密雲縣610、國保大隊、高嶺派出所所長王真等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闖入我的家中,強行抄家,非法抄走電視接收器一套,大法書籍及相關材料若干本;並將我非法關押到密雲看守所,並於同年十一月二十日非法勞教兩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勞教期間,在看守所裏挨冷水澆,每天遭犯人毒打,左肋骨肌肉被打傷兩個多月後才恢復。後在勞教所遭非人虐待,長期坐塑料小兒童椅,腰桿筆直,雙腿並攏,雙手放在膝蓋上,不允許動,動一下就拳打腳踢。並長期被強迫幹活。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長時間罰坐小凳子

二零零八年在被強迫戶外拔草期間,腳被硌傷,求醫被一拖再拖,直到傷勢惡化才被拉到大興團河公安醫院簡單處理,後遭雨水浸泡沒有鞋換致傷口嚴重潰爛,把我帶到醫務室換藥,在沒有任何治療效果的情況下敷衍我,致使傷勢越來越嚴重。隨後先後到醫院照過兩次片子,第一次照完未治療就讓回來了,第二次經診斷是骨髓炎,醫生建議及時手術。但勞教所方面則不予治療,依然未給治療又回來了。

兩次到醫院檢查回來後,只讓我自己用鹽水泡腳,再次敷衍治療。期間醫務室齊科長和我對宋吟春(音譯)隊長說過我的情況,需要上床休息,在我告知尹大隊長的時候,他非但沒讓我上床休息,還百般虐待我三個月之久,中午不讓我休息,晚上晚睡一小時,在大廳坐小凳,造成腿部萎縮,腳腫的像包子。

腳傷到了二零零九年三月底,才又被拉到大興團河公安醫院住院兩個月,傷口不見好轉,便請了所謂的專家,經診斷,皮膚已潰爛,骨頭已變黑,因治療不及時,已無法治癒,勞教所方面就不再給予治療,直接拉回團河繼續迫害。

勞教所的拖延、敷衍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而造成我終生殘疾,喪失勞動能力。現右腳跟骨已爛沒,十公分大的一個洞,在痛苦中度日。這一切全是中共及附屬組織「610」、國保大隊警察、派出所警察、勞教所警察迫害所致。

請善良的人伸出援手,結束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