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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冤獄四年 廣東普寧市好交警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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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五十二歲的彭輝生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股副股長,修煉大法使他明白了「真善忍」才是生命的準則,無私的處理好各種交通事故。然而,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彭輝生被迫辭職,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在梅州監獄被酷刑迫害四年,老母在憂傷中辭世,他也沒有見最後一面。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彭輝生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提交《刑事控告書》,起訴這場殘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修大法 做一個無私的好交警

我原籍湖南省桑植縣人,出生於廣東普寧流沙。我於一九八零年參加工作,被分配在廣東普寧公路交通安全監督站,後隨機構改革進入普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工作。一九九四至一九九七年任佔隴交警中隊副中隊長,九七至二零零一年任普寧交警大隊交管股副股長。因工作認真負責,歷來受到單位多次嘉獎及群眾好評。然而,我因修煉法輪功的原因,當時交警大隊多位負責人分別找我談話,要我放棄法輪功修煉,在當時形勢壓力下,我於二零零一年本人違心向單位提出辭職。

一九九八年,我身患慢性結腸炎,問醫生,服中藥、西藥,都不見好轉。一次看似偶然的機緣,我接觸到法輪功,才煉了短短幾個月,令人痛苦不堪的慢性結腸炎就不翼而飛了。隨著不斷的修煉,我的身體越來越結實。到現在,我從沒打過一次針服過一片藥。而且,更重要的是,通過學習《轉法輪》,讓我真正明白了人生於世的真正目的,就是要以「真善忍」為準則,不斷去除各種不好的心,返本歸真,成為無私、美好的高尚生命。

眾所周知,道德的墮落,人心的腐敗,使得現今許多原本被冠以「為人民服務」的部門,變成勾心鬥角謀奪私利的場所。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我逐漸的明白了甚麼才是自己該得的利益,也就開始不再收原本認為理所當然的「紅包」。這一做法也許讓好多人指責我「不正常」。

二零零一年的一天,有一河北司機駕一輛出租的士在普寧下架山橫溪村發生交通事故,致該村一騎單車村民重傷,後遺症很嚴重。這位司機先後給我送了五次「紅包」,一次比一次多(以為「嫌少」,最後一次紅包是一萬元),都被我一一謝絕。傷者親屬也送,我都告訴他們,我是修煉人,我們師父教我們做一個高尚的人,我不會接受。並發自內心的,對事故雙方感到同情。事故在我公平合理的調處下及時解決,雙方滿意。

此事解決的當晚(也是我拒收司機第五次紅包一萬元那一天),我值班,在公路上處理一起事故現場。我駕駛的警車停放在路中,我正坐在司機座位繪製現場圖,突然被一輛同向行駛滿載三十多噸鋼材的大平板貨車碰撞警車尾部,警車失控向前衝出三十多米遠,連續碰撞公路隔離欄及肇事現場一輛二輪摩托車和一輛小轎車,小轎車受警車碰撞,又向前衝了五十多米才停下。因警車連續四次碰撞嚴重損壞,當時,我沒繫安全帶,我坐著的司機座椅後靠背受我背部後衝力的猛烈撞擊,後靠背裏面兩根鋼條九十度折斷。但我走下警車,我毫髮無損!圍觀這一「特技鏡頭」的群眾嘖嘖稱奇說:「兄台,你有德行啊!」這是何等的奇蹟。我心裏非常清楚:這是師父在呵護我,我才會安然無恙。

中央體委曾於一九九八年在廣東省全面調查之後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上億的法輪功學員,就是這樣在中華大地的各個角落,書寫著一個個身體健康、人心歸正的奇蹟。

然而,江澤民因妒嫉而完全喪失理性,凌駕於法律之上,一意孤行的發動鎮壓,顛倒黑白,誣陷、誹謗、造謠、栽贓,導演「自焚」,張冠李戴,煽動仇恨,把整個中華民族推向罪惡的深淵。對大法弟子實行「名譽上搞臭 經濟上搞垮 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邪惡指令。鎮壓十多年來,採用各種殘酷手段,迫害大法弟子致傷、致殘、致死無計其數,甚至幹出了活摘大法弟子器官這個星球從未有的罪惡。

無端綁架 非法庭審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晚,揭陽市「610」、普寧市「610」、普寧市公安局及城東派出所多人闖入我家,先將我鎖上手銬帶至城東派出所,當晚綁架至普寧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事後才知道,當晚我家被上述人等翻箱倒櫃,各個房間進行搜查,並搶走我學法用的大法書籍多本、《明慧週刊》多冊、大法真相材料多冊、我佩帶的手錶一塊等一批私人物品。(我被搶走的手錶事後退還我的家人)。當晚正在家中的妻子、母親、二個兒子都被這突而其來的災禍驚嚇。

我被綁架至普寧市看守所迫害期間,在他們非法審訊過程,揭陽市「610辦公室」主任張友才威脅要送我至揭陽市看守所,說在那裏他可以指使人要打斷我多少根肋骨就是多少根肋骨,並辱罵我的母親。我當場指出他的行為是違法的。並根據我掌握張友才在迫害法輪功案件中勒索當事人家屬錢財的事實,在二零零四年期間,我在普寧市看守所寫控告書,由看守所轉交控告書,向普寧市檢察院反貪科對張友才提起刑事控訴。

二零零四年八月份,在普寧市法院對我非法庭審上,我聘請當地一位律師為我辯護,但律師出於當時形勢的壓力,不敢為我做無罪辯護。我當時在法庭上指出,中國《憲法》中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言論自由權利,我是一個交通警察,修煉法輪功之後,身心健康,道德提高,不收雙方當事人的紅包,受到群眾好評。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而且是高德大法,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凌駕於法律之上,動用國家一切資源迫害好人,他就是今天法庭應審判的罪犯。庭審過後,我於二零零四年八月期間,在普寧市看守所寫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的犯罪事實,由看守所轉交控告書,向普寧市法院對江澤民提起刑事控訴。

我在普寧市看守所期間,把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的歷程及江澤民對法輪功鎮壓造成中華民族巨大災難的情況,寫成書信由看守所轉交給揭陽市、普寧市政治委、公、檢、法、司各個部門,讓這些昔日同行認清是非,不要淪為江澤民的罪惡工具。同時,把這個情況寫信給溫家寶總理,呼籲他來制止中國這場最大的人權災難。此信看守所不敢轉寄。

非法判刑四年 在梅州監獄酷刑不能改變我的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夜,我在家中不明不白的被揭陽市及普寧市公安部門綁架,非法刑事拘留於普寧看守所。至四月十七日,沒辦任何手續繼續非法關押。六月二十五日,檢察院對我非法逮捕,所謂罪名是「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

八月份,普寧市法院庭審之後,非法對我判刑四年,我不服向揭陽市法院提起申訴,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被揭陽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至梅州監獄迫害。

回想起在梅州監獄受迫害的往事,簡直是人間地獄,在江澤民時期中國整個司法系統已全部淪為江氏的罪惡工具。

我剛進入梅州監獄受迫害,是一個獨立關押法輪功人員的監區,惡警把我單獨關入這個監區一個房間由三個犯人夾控,吃飯、大、小便、睡覺二十四小時輪番監控,房間也有安裝監控器監控。

開始惡警以偽善面孔出現,說是不強行轉化,思想問題大家可以交流探討。他們與我交流法輪功的問題,我以自己修煉法輪功之後,身心健康、道德品質提高,變成一個不收紅包、公正處理交通案件受到群眾好評的好警察,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了法輪功於國於民百利無一害,是江澤民因妒嫉而完全喪失理性,凌駕於法律之上,一意孤行的發動鎮壓,把整個中華民族推向罪惡的深淵。對大法弟子的一切迫害都是犯罪,江澤民到時必受到全民公審,也勸告他們好之為之,不要助紂為虐迫害大法弟子,同樣受到歷史的審判,他們理屈詞窮、啞口無言。惡警要我寫認罪書、觀看污衊法輪功影碟,被我正念否定不配合,最後不了了之。

幾個月後,惡警見我不「轉化」,就把我另換房間,原來的夾控犯人換掉,另換上黃澤通、劉輝海、朱海童等四個死刑(緩期執行)犯人對我重點夾控迫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在惡警何警長的操縱下,夾控犯人許棉益、黃澤通、劉輝海、朱海童等五人,當著何警長的面,先動手把我的頭部、臉部、脖子打傷,惡警何警長不但不制止,還故意溜走,默許這些勞教犯對我繼續迫害行惡;上述幾個犯人把我抬至沖涼房(沖涼房沒裝監控器)摔在地上,然後用腳猛踢、猛踩我的胸部、腿部。我所穿上衣紐扣被踩壞脫落,頭部、臉部、脖子、胸部及兩腿嚴重受傷,傷痕累累,渾身內外傷酸痛,吃飯困難,連續幾天不能蹲廁所,走路困難。

接著不久,惡警何警長見我不承認所謂的「思想轉化」迫害,又操控夾控犯人劉輝海、黃澤通、朱海童三人,晚上關掉燈對我的頭部、胸部用手腳輪番擊打、踢打,使我的頭部當場被打傷流血,心窩部位被踢傷。但我不屈服,事後劉輝海、黃澤通、朱海童因轉化無功被撤出這個監區。

二零零六年五月,在監獄長廖福、副監獄長廖耀宏、「610」主任吳佑鵬、「610」副主任葉新平、副監區長姚志欽、何警長等惡警的操控下,選用謝振國、黃大東等十二個夾控犯人對我進行新的迫害,要我整天坐著不能動、不准睡覺。這種迫害初期,我找機會寫信給梅州監獄檢察室,控告惡警及犯人這種陰毒的迫害。檢察室人員雖有與我見面,並聲言要查看監控錄像(我同時控告他們前二次打傷我的經過)再做處理,但不了了之,不回音訊。這種迫害持續了一個多月。這種迫害使我身體消瘦,眼眶發黑,超出我的身體、精神承受極限,我只好違心妥協。過後還被強迫寫那些顛倒黑白、是非所謂揭批書、悔過書等。此時的精神折磨真的是生不如死。

二零零七年新年前夕,我和其他五位被強迫「思想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放下生死,在梅州監獄舉辦的法輪功學員新年座談會上,當著監獄長廖福、「610」主任吳佑鵬、「610」副主任葉新平、副監區長姚志欽、何警長等惡警及大批夾控犯人,嚴正聲明以前在暴力情況下,所寫的「揭批書」、「悔過書」等「五書」全部作廢,並高喊「法輪大法好!」聲音此起彼落,響徹監獄。惡警想不到在這種場合會發生這種事情,驚惶失措、狼狽不堪。事後,有一個惡警對我說:「你們做的事情太震撼了。」副監區長姚志欽對我說:「你是男子漢大丈夫,你現在要不要『轉化』你說了算。」我對他說:「當然是我說了算,師父教我們做好人,而你們卻要把我們轉化成壞人,這是走不通的。」

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我四年刑期滿之日,梅州監獄「610」與普寧「610」見我不「轉化」,藉口我出獄之後要上北京告他們,出獄之日,普寧「610」把我送到廣東省三水「法制所」洗腦迫害。我找到當時洗腦班那個女所長,問甚麼時候才能出來,她說不「轉化」永遠都不能出來。我在裏面絕食了三天,那個女所長對我說,你不要絕食,你煉功、背法,我們都不管你。我停止了絕食,每天長時間大聲背法,聲音很大,幾幢樓遠都能聽到。值班人員跟我商量能不能聲音小一點,我說不行,你們快點放我出去,我也不想呆在這裏。所裏惡警覺得我在這裏背法聲音太大,影響了他們「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在當年五月二十七日,叫普寧「610」接我回家。

年邁母親在憂傷中過世

我家中的母親年邁體弱多病,我又是獨子,她平時對我很疼愛。我被非法關押在梅州監獄期間,母親日夜思念兒子,經常精神恍惚走至陽台,叫著我的名字說我已回家了。二零零六年十一月,母親在長期思念兒子憂傷中過世,與我也不能見最後一面。

迫害十多年來,我的家庭成員已成驚弓之鳥,也與我一樣承受著巨大壓力。因我家中小兒子患急病需我照顧,自己以前又被迫害多年,家庭經濟不好,需我養家糊口。我第一次從三水「法制所」回家,妻子對我說:「我最怕中秋及過新年,別人家庭歡歡喜喜,一對比全家心情非常悲傷,你在裏面一呆就是四年多啊。」在這種壓力下,我違心妥協寫了「五書」,洗腦迫害至當年十月一日才放回家。

每年所謂的敏感日,當地派出所、街道辦還經常上門騷擾,搞得家人心驚膽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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