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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福靜被非法判刑 獄中病情嚴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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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市寧河區法輪功學員楊福靜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被關押在天津女子監獄。

'法輪功學員楊福靜'
法輪功學員楊福靜

幾日前,天津女子監獄電話通知楊女士的家人,說楊福靜有病,需家人帶五千元來監獄。家人知道後非常震驚,一個健健康康的人怎麼會突然有病了呢?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家人急匆匆的帶著錢來到天津女子監獄進行探望。時隔僅一個月,家人看到楊福靜變得消瘦、滿臉憔悴、並輸著液,家人心痛不已。

經了解才知道,楊女士自關押到監獄後血糖高達20多,並有糖尿病的症狀,同時又患了丹毒,病情嚴重,不知楊福靜在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裏在監獄裏遭了甚麼樣的迫害。

家人強烈要求保外就醫,到衛生環境好的醫院去醫治,獄警說這點小病不算甚麼,不能保外就醫,獄警並向家人索要五千元的醫療費用。監獄既不送醫院治療,也不放人,情況十分危急。

楊福靜女士今年五十七歲,曾有過一段短暫的不幸婚姻,於一九九零年離異後帶著剛滿十個月的兒子跟老母親艱難生活 ,二零零六年經人介紹與現在的丈夫結婚,婚後夫妻二人感情一直很好。

但楊福靜身患多種疾病如高血壓、嚴重便秘和無理由無徵兆的休克,去多家醫院也檢查不出病因,不見好轉,整天活在恐懼之中,因為不知道甚麼時候在甚麼環境下就休克,全家人都為此擔驚受怕。

二零一二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為別人著想,身心受益,所有疾病不治自癒,真是無病一身輕。她常說是法輪大法給了她新生。

兩個重新拼接的家庭,自然要面對很多困難,如與各自兒女相處,但楊福靜處處以法輪大法弟子標準要求自己,善待丈夫家的子女及孫子孫女,老倆口有一小超市,掙的錢經常給丈夫的孩子填補家用,因丈夫的兒子沒啥幹,老倆口乾脆把自己的超市無償給了他,當時超市的各類煙折合人民幣就有四、五萬之多,還不算別的東西,另外楊福靜又把來年的房租兩萬多元替他交了,小倆口特受感動。

這樣的事還很多,丈夫的兒女,兒媳對這位母親特別尊重,不是親媽卻勝似親媽。這個即將破碎的家庭因這樣一位母親的到來從而煥發生機,其樂融融。(因丈夫妻子修煉被中共迫害致死,家庭屢遭磨難)

身體的巨大變化使楊福靜更加堅定法輪大法修煉,從此她的身影遍布在大街小巷廣傳真相,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在講真相時,她被人舉報遭綁架,被非法拘留,隨後警察多次上門騷擾,楊女士不得不流離失所在外。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晚在鄉下發真相資料時再次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區看守所近五個月後,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在寧河區法院被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要求當庭釋放。

律師在最後的陳述中說:「憲法第三十五條和三十六條明確: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我的當事人沒有散發真相資料,(不是在發資料時被抓)即便散發也是在行使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刑法的『罪刑法定』則是人道主義精神的體現,法律一旦被政治所綁架,被綁架的法律,連同適用被綁架法律的法律人,亦將成為政治的工具,而失去自身的獨立性。照本宣科地適用法律條款,而不考慮法律的精神和價值取向,這樣的工作,電腦和機器人可能比人做的更好。最後辯護人認為楊女士無罪!請法院依法宣布楊女士無罪。」

楊女士在最後的陳述中也提到:「信仰合法,應無條件釋放我。」之後審判長宣布合議,擇日開庭。

然而就在今年四月七日天津市寧河區法院竟對楊福靜判處三年半的刑期。(就在四月六日跟她相依為命的老母親帶著悲憤,遺憾,與牽掛離開了人世,罪惡的中共卻沒能讓她至親的女兒見上最後一面!)所謂的罪名是中共慣用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迄今為止,查遍中國的法律,沒有一部法律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更談不上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壞法律實施,利用法律迫害好人。

隨後楊女士提出上訴,可是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在不開庭審理、不通知律師家屬的情況下,下達刑事裁定書,駁回天津市寧河區楊福靜的上訴,二審維持原判,並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送往天津女子監獄關押。

回顧楊女士的人生履歷,用她的話講是法輪大法給了她從裏到外的新生,這個階段是她最快樂的時光。只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卻遭如此的迫害,而目前的處境更讓人揪心,分分秒秒都可能有性命之憂。她的家人在急切的盼她回家治療,同時呼籲各界正義人士伸出援手並展開營救。

善惡到頭終有報,那些落馬的大大小小官員,如周永康、 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郭伯雄、王立軍、蘇榮等等,表面上是因為貪腐,實際上是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遭此惡報,而且這還不是最終的懲罰!

辦案終身負責制已經出台,誰幹了壞事都會受到法律的追究,在此正告那些至今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天津市各級官員,趕快停止迫害法輪功,懸崖勒馬,將功補過,為自己和家人留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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