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王化學面臨司法迫害 孝女奔波營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太平莊法輪功學員王化學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在家中遭建平縣國保警察綁架,七月十二日遭非法批捕。七月十八日,王化學家人為其聘請了律師,律師於當天到建平縣看守所會見了當事人,得知王化學被非法提審時,警察多次詢問訴江問題。七月十九日下午,律師將變更強制措施律師意見快遞給建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建平縣檢察院批捕科方面稱,批捕原因是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四年「宣傳」法輪功,隻字未提是因訴江而批捕。

王化學的女兒接連向建平縣檢察院、建平縣紀檢委、建平縣政法委投訴國保警察的違法行為,但均不被受理。以下是王化學的女兒王麗麗寫給社會的公開信,說明父親遭迫害的冤屈。

我是遼寧省朝陽市建平縣法輪功修煉者王化學的女兒,我叫王麗麗。萬般無奈之下,只能以寫公開信這種方式,來訴說我們家的遭遇,當然我們這樣的情況也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比我們家更加艱難的,和他們相比,至少我能以這種方式來把這件事情公開,讓更多的人了解事實的真相,不受矇蔽。

爸爸遭綁架原委

我爸爸王化學,今年五十四歲,是個普通的農民,是個善良守法的好公民,是個孝敬父母疼愛孩子的好爸爸,是個堅持自己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他讀法輪功書籍、煉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沒幹過任何壞事,即使發相關資料、講法輪功無辜被迫害真相,那也是出於善念,告訴人們不要傷害好人,善惡有報,免除災禍,這樣人們都平安幸福,而且這些行為對社會、對民眾沒有任何傷害,通過這麼多年對法輪功的接觸了解,人們心裏也都知道法輪功沒有罪。

二零一六年七月五日上午,我爸爸在外務農回家後,被建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張立慧、宿守鵬、李桂然、劉姓司機及太平莊鄉派出所汪曉軒、郝亮等共約七、八人,在未出示任何證件及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侵入住宅,未經允許非法搜查家中三個房間,要求打開有鎖的櫃子,不打開就要撬櫃子,經爸爸和媽媽強烈拒絕後作罷,後強行查看家中電腦內容,並企圖扣押電腦主機,因走時匆忙忘記拿走,並非法搶劫家中私人物品等。在此期間,有兩人將媽媽強行控制在房間裏,不讓出去,其餘人員一起將爸爸強行拖拽到車上抓走。

以上綁架我爸爸的人,均未告知警號姓名,他們姓名都是經多方打聽才得知,有的至今還不知道姓名。目前我們仍然未接到任何正式書面通知我爸爸在哪裏。經家人多方打聽才知被非法關押在建平縣南溝看守所。

家人曾多次去找張立慧要人,均以開會、下鄉、出差各種理由推托不見,甚至在同一天,接待室人員說其去義成功,家人給張立慧打電話又說去北京,這種漏洞百出的謊言不止一次,其實他們心裏明白,自己是在執法犯法,所以不敢見家屬。我們再打電話他們就說走法律程序,已經把案子遞交到檢察院,家人又去找檢察院,檢察院批捕科楊科長說已經批捕,案件已轉給公安局,以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四年事件為由批捕(這兩次爸爸都受到不公平對待,我們還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他們反過來以此為藉口,綁架,二零一一年爸爸被非法關押十一天,二零一四年爸爸曾被國保人員毒打致嘴流血、持續頭痛,但是他們拒不承認),原因是宣傳法輪功抓到現行,又接著去找公安局國保大隊,張立慧說已經批捕,但是還拿不出法律文件,這種行為他們就是執法犯法,濫用職權侵害公民合法權益。

總之,警察張立慧、宿守鵬、李桂然的上述行為,是偷偷摸摸做出來的,是在身穿便衣、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做出來的,所以完全是非法抓人、非法抄家、非法搶劫物品的行為,與綁架行為和入室搶劫行為是一樣的。

警察違法 投訴遭拒

無奈之下,我只能向各執法部門投訴檢舉他們的違法行為。首先去了公安局督察辦公室投訴,督察辦說不受理此事,並說會綁架爸爸,是因為上級下來一份名單,是按上級名單抓人,我要求提供名單及詢問是哪個上級下令,均拒絕告知,並說此事找哪裏投訴都沒有用。

隨後我又兩次去了檢察院,批捕科李姓女科員不聽我說了,我要求找楊科長,楊科長不在就掛電話了。接著我又找到檢察院控告申訴部門,我表明要投訴國保大隊人員違法行為,要求提供文件證明,遭到拒絕,更不會受理我的投訴,而且連名字都不敢說,估計是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

我第二次去檢察院找批捕科楊科長,提出幾點意見:憲法有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法輪功不是「邪教」,是江澤民誣蔑法輪功,全國媒體跟風;誰的講話或者媒體報導都不是法律,決不能作為法律條文對待。「破壞法律實施罪」是強加的罪名站不住腳,我爸爸是個普通老百姓,自願修煉法輪功,經過偵查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檢查」,也沒有「偵查」、「檢查」出哪部法律因為我爸爸的破壞而得不到「實施」。這樣安一個莫須有罪名,實在難以服眾。我要求偵查機關重新偵查、檢察院重新檢察,做出公正的裁決。

接著我又找到建平縣紀檢委、建平縣政法委,說明要投訴國保大隊人員違法行為,均不被受理。

控告江澤民是公民權利

在當地投訴無人受理的情況下,我聘請了律師,為爸爸做無罪辯護。律師在看守所會見爸爸,得知僅一週時間七月十二日就已經批捕,主要原因是訴江問題,沒有給爸爸任何批捕文件,5號國保大隊強行抓人的時候抓傷了爸爸。律師回去後就會給建平縣公安局快遞一份變更強制措施律師意見。律師走後,我又去了檢察院找批捕科楊科長,楊科長還是說我爸爸被批捕原因是二零一一年、二零一四年宣傳法輪功,隻字未提是訴江問題。

後經家人幾次約見,張立慧終於同意見面。張立慧說如果我爸爸態度強硬,不認錯,就判刑三至五年,說與以前的事件一起處理,算總賬,還透露出主因是訴江案問題。說我投訴他沒有用,找縣長都沒有用,沒有人管。

在家人與張立慧的交談中,和律師會見爸爸後,得知真正原因是我爸爸控告江澤民,但是他們不敢公開以這個原因抓捕。我爸爸在二零一五年曾經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提起了對江澤民的控告。

符合憲法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我爸爸有向任何人提起控告的權利,並且應該受到國家機關的保密和保護。那麼這種應該受到保密的控告,國保大隊人員是怎麼得知的,現在他們這種行為,就是屬於打擊報復。無論公檢法部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還是「訴江案」批捕,都是違法的。現在是法制社會,按憲法、法律處理,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應當立即無罪釋放我爸爸並歸還私人物品。對於沒有錢、沒有權、沒有背景,一個平民百姓,只能和他們講法律,如果再不講法律,那真是不讓我們有立足之地。

在這段期間建平縣國保大隊還綁架了很多法輪功修煉者,每天都有各個地方的人給他們打電話要求無罪釋放,十九日我接到建平縣政法委「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陳原電話,威脅我說她的手機號碼是不是我公開的,自從我知道她的手機號碼,就不斷接到法輪功電話,如果再有給她打電話的,出現任何事情後果自負。無論她的電話是甚麼方式被公開的,如果你沒做違法的事情,你應該腰板挺的直,不怕別人給你打電話,相反是別人不敢給你打電話,你有怕就說明心裏清楚自己做過的事是違法的。我在備受煎熬忍受爸爸被綁架,檢舉無門,至今都沒有任何消息的情況下,還這樣威脅我,真是泯滅人性。

爸爸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

爸爸以前有嚴重的腰痛病和失眠症,整晚不能入睡;媽媽以前有婦科病、腰椎病、頸椎病、頭痛病、骨質增生、痔瘡等等,他們都飽受病痛折磨,致使甚麼都不能幹。我還記得以前家裏天天熬中藥,爸爸媽媽都是一大碗、一大碗的喝,媽媽還天天去做牽引,中醫、西醫甚麼辦法都試了,但是於事無補。媽媽還有好幾次休克,第一次休克的時候,我還小,以為媽媽要離開我們了,特別難過就知道哭;還有一次媽媽是在車上的時候突然休克了,一頭就栽到地上,想想都覺得後怕,所以特別希望他們的病能都好了。之後爸爸也曾經出過一次嚴重的事故,如果不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已經失去生命了。修煉法輪功後他們這些病都好了,我的願望實現了,在迫害法輪功之前我們也曾經有過一段幸福快樂的生活,爸爸媽媽沒有病痛的折磨,開開心心,也從來不打罵我們,遇到事情都是和我們講道理。這些都是他們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我都看在眼裏,知道他們修煉法輪功後給我們家庭帶來了太多的好處,也給做兒女的省了不少心,不用擔心他的身體狀況。他們修煉法輪功的目的很簡單,只為了強身健體、做個好人。

十七年來我家遭受無數傷害

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十七年來,爸爸媽媽被騷擾、侮辱、恐嚇、打罵無數次,被監視行蹤及通訊、非法搜查扣押身份證等等。爸爸被非法勞教一次,拘留四次,累計一年零七十四天;媽媽被拘留三次,累計十個多月,被非法敲詐勒索共九千八百元人民幣,其它的物品損失都沒辦法統計。

以下幾例是爸爸媽媽遭迫害的部份事實:爸爸被太平莊派出所孫兆林、翟國生打耳光,不知道打多少個,打的嘴巴、牙齒流血,在建平縣拘留所被強制坐板、吃的飯像豬食;媽媽在建平縣拘留所被劉敏用三角皮鞭子抽打,打一下就一條黑黑的印子,打了不知道多少下,最後打的後背胳膊黑黑的、腫的很嚴重,直到他們打累了、直喘粗氣、累的滿臉流汗,才停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爸爸媽媽每天被強制去派出所報到、勞動、學習持續四十天,被逼無奈下進京上訪,後被太平莊鄉派出所徐貴民、孫兆林、張水清、奎德素派出所魯春才等人截回,爸爸被鄉政法委書記孔顯臣暴力打罵;媽媽被侮辱、恥笑、揪頭髮、踢胸部等沒有道德的殘酷傷害,還被戴著手銬銬在床上,被孫兆林、魯春才兩人輪番打耳光,直到兩個人打不動、滿臉流汗才停下。後因爸爸媽媽抵制他們這種殘酷的傷害,開始絕食抗議,又遭到野蠻插管子灌濃鹽水,在身體非常虛弱時還對他們殘酷打罵,媽媽從140斤驟降至70斤,爸爸在沒有經過法院開庭,就直接送去勞教。還有一次,只有我和爸爸在家,太平莊鄉派出所孫兆林進門就開始一直不停的打爸爸耳光,當時我只是個十三、四歲的孩子,又阻止不了,實在看不下去他們這樣打爸爸,就哭著跑出去了。我知道爸爸是好人,沒有犯罪,就這樣無理由的打人,對我心理造成非常大的傷害,也是我以後不想提起這些事情的原因。

這些事情是在我十三歲以後發生的,已經持續了17年。大概有一年的時間,爸爸媽媽被非法關押,這近一年的時間裏我和弟弟與七十多歲的爺爺奶奶相依為命,派出所人員曾經2次去過學校、多次來家中騷擾恐嚇我們,沒有父母的關愛照顧,還經常受到騷擾恐嚇,還有親朋好友的不理解、種種非議,那段日子真的是度日如年,每天都盼著爸爸媽媽早點回來。經過了那段灰暗煎熬的日子,爸爸媽媽回來了,雖然他們精神和身體受到了嚴重的傷害,被非法敲詐勒索了錢財,但至少回來了,沒有向其他人那樣被迫害失蹤、致死、活體摘取器官販賣,我已經很滿足了。

然而這十七年的迫害,也未見有哪一個法輪功修煉者有過激行為,去破壞法律的實施,報復國家,報復政府,報復司法工作人員,未見自焚、未見殺人放火,他們在逆境中堅守「真善忍」的信仰,做道德高尚的好人。我建議有機會的朋友,找一下法輪功的書籍,看一下,真正了解一下,不要聽別人說甚麼,要看這群人做了甚麼,用自己的思維判斷,為甚麼這群人這麼堅持?為甚麼在中國不能登錄國外的網站?為甚麼不讓人接觸法輪功的書籍?就是剝奪人們的知情權,欺騙不明真相的人們,不想讓人們了解事實的真相。在生命和財產沒有任何法律保護、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民眾的知情權被剝奪,爸爸他們這群人只能通過口頭講述,堅持和平、理性的,告訴世人他們是被冤枉的等等這些事實真相。他們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言論、出版自由等權利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應該有的正義。有人說是因為法輪功要推翻共產黨才迫害,不是的,法輪功沒有政治訴求,共產黨說人民選擇了共產黨,所以共產黨存在不存在是人民的選擇,與法輪功無關,一切權利屬於人民,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迫害法輪功只是江澤民個人的行為,他不代表國家、法律,不要誤認為江澤民不讓煉就是國家不讓煉。

雖然我們的家庭飽受磨難,但是我們活的瀟洒,沒有對不起任何人,健康的家庭,使我的性格樂觀直爽。這些事一直隱藏在我內心深處,從來沒有想過要告訴任何人這些事情,總覺得每回憶一次好像皮鞭子就打在媽媽的身上、耳光就抽在爸爸的臉上,我一直都在逃避,不敢去回憶,不想要揭開過去的傷疤,因為這些只有親身經歷才能體會,別人誰也體會不了。但是經過了與爸爸媽媽的分離,更珍惜我們在一起的時間,他們是我的軟肋,我不能再讓他們遭受不公平的對待,以前我還小,沒有能力,只能一味的忍受、逃避,現在長大了,雖然能力有限,但我還是要盡我最大的努力,我相信這個世間還有天理、有公平、有公正、還有很多善良正義的人。親人朋友有些不同意我聘請律師為爸爸做無罪辯護,說低頭認個錯,交點錢就出來了,但是我不認同,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沒有錯不能為了一時的自由,昧良心說錯了,如果他們想抓人還是能編造出更多的理由,我不能再妥協。更何況爸爸受益了,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否則就太沒有良心了,現在只是說句真話,堅持自己的信仰,爸爸沒有錯,我要爸爸光明正大的出來,我們堂堂正正做人,不怕任何事情。

現家中爺爺八十五歲(耳聾)、奶奶八十六歲(身體瘦弱、嚴重羅鍋)需要照顧,還要給他們做飯,爺爺家離我們家挺遠,今年剛剛搬去,還沒有水,用水都需要開車送水,家中除了爸爸,都不會開車,還有四十多畝的農活要幹,我和弟弟都在外地,不能幫助媽媽料理家事。得知爸爸的事情,我儘量第一時間趕回來,到家後才知道媽媽已經4天沒有好好吃飯、休息,媽媽一個人在家,我真的不放心。平時家裏的事都依賴爸爸,作為家裏的頂樑柱,爸爸不在家裏,給家庭生活造成了嚴重壓力。實在因為家庭情況難以支撐,需要爸爸儘快回來盡到為人兒女應盡的責任,以及照顧家裏。

寫這封公開信的目的只是呼籲更多的人關注這件事,關注這群善良的人,希望看到這封信的人,無論您或者您的親朋好友是從事公、檢、法工作的,希望你們能制止他們這樣沒有法律依據就去傷害好人,即使有法律依據那也是針對壞人的。以上所提及的人員,除建平縣國保大隊以外的人,沒有要追究誰責任的意思,只是證明這些事是真實發生的,是有據可查的。如果你們以後被追究責任,也是因為你們當時也不清楚事實的真相,只充當了打手、工具的作用,你們也是受害者,也希望任何人不要責怪他們這些行為,他們只是為了眼前的利益沖昏了頭腦。另外希望這類事情早些能得以解決,最終輿論導向正義、善良的一面。

目前我已經向遼寧省公安廳、公安部、最高檢察院遞交了建平縣國保大隊人員違法行為的檢舉書,等待他們的處理。本人還保留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控告和行政訴訟的權利,直至該冤案得到圓滿解決為止。

善惡有報是天理,犯罪必究是正義。對於他們的違法行為,正義的人們一定會追查到底,一定能將其繩之以法。

王麗麗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