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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判刑七年 舒予獄中身體堪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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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輪功學員舒予被瀋陽市皇姑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目前,家屬會見時舒予身體特別消瘦,全身發白,牙、嘴全是血絲。因賬戶錢不夠,不給看牙醫。

據悉,舒予被劫持入獄前,托律師帶出的部份口信:如果我失去生命,一定是他們害死的,我絕不自殺;我的身體一定不准火化,無論時間長短,一定要幫我打官司!

被非法通緝、流離失所十四年後,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舒予被瀋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綁架後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據明慧網報導,舒予是在搬家時,由於車被跟蹤才遭綁架的。據悉,舒予租用渾南一處房子,一幫惡警在抄家時,她開門進屋,遭惡警毆打致傷,據說胳膊被當場打成骨折。

在非法拘留期間,國保警察讓她承認某某的車上的物品是她的,另讓她辨認一對夫妻,她不同意,惡警對他施以非人的迫害:打嘴巴子,扒光衣服上大掛,打暈多次,用雞蛋砸碎臉,臉腫的看不出原樣;倒在血泊之中,一聲不喊一聲不叫;趴在水泥地上,昏了,澆冷水,用塑料鞋底子抽她上身。據目擊者說,被打醒了之後,她就說「我是為救你們的」。

舒予女士,一九六八年出生,畢業於遼寧大學,曾在瀋陽市工商銀行大東支行人事部任職(辦公室主任)。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熱心幫助他人,把大法的美好帶給了身邊的人,使好多有緣人得法。

在一九九九年去北京證實大法之後,舒予被工作單位開除,從此她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因掛法輪大法真相條幅被非法勞動教養兩年。因信仰無罪,她絕食抗議,奄奄一息,後被家人背回家中。後被迫流離失所十多年,有家不能回。

二零一四年春節前夕,市公安局到她家中非法搜查,騷擾其家人,綁架其弟弟舒東(常人)作為人質,關進看守所七、八天。舒東是兩個孩子的父親,妻子無工作,丈人被惡警們嚇的失去了生命。

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後,舒予要求上訴。家人被威脅不敢上訴。幾經周折,她的心聲被傳出來,托人幫請了律師,但是律師會見時已經被維持原判了。目前舒予仍然希望能請律師申訴。但是家人迫於惡警的壓力不敢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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