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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趙英芬被非法關押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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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邢台市橋西區法輪功學員趙英芬(女,四十多歲),因為修煉法輪功、在柏鄉縣的婆家有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河北省柏鄉縣公安局非法抄家、抓捕,於2016年1月2日被關進邢台市第一看守所至今。

在八個月的非法關押中,通過趙英芬向看守所獄警及在押人員善意的講真相和對自己合法信仰的堅守,目前,她可以在看守所內堂堂正正的煉功、背誦法輪大法師父的經文。但看守所對她的非法虐待還有,包括每半個月讓她換一個號房,每天晚上只能在地上睡等。

前段時間,因為趙英芬的家屬從看守所裏拿出她的包裹中發現有被尿濕的被褥,懷疑趙英芬曾被警察綁在床上。經過查實,趙英芬未曾被綁在床上過,被褥上尿濕的痕跡是因為長期只能在看守所裏地上睡的原因。

但是,因為趙英芬堅持煉功曾經被不明真相的獄警上過兩次腳鐐,第一次10天,第二次45天,還被獄警指使不明真相的在押犯人用針扎、用指甲摳臉、拽頭髮等。

個別有正義感的獄警說:趙英芬有沒有罪那是要讓法庭來說的,我們只是讓她在這裏時保證她的人身安全,不管別的。

以下是趙英芬被迫害的經歷:

2016年1月1日夜間,河北省邢台市柏鄉縣公安局動用消防隊、防暴警察,砸破門窗,非法闖進趙英芬家中搶掠許多真相資料,並非法抓捕了趙英芬,隨後將趙英芬關到了邢台市第一看守所。

1月15日,趙英芬被非法批捕。

3月15日,柏鄉縣公安局將案卷移交到柏鄉縣檢察院。

4月初,柏鄉縣檢察院將案卷移交到柏鄉縣法院。

7月25日,柏鄉縣法院對趙英芬非法開庭,目前未做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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