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省瀘州市徐利書控告元凶江澤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六日】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法輪功學員徐利書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在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發動的迫害運動中,家中被多次非法查抄,遭受嚴重經濟迫害,她本人被非法拘留兩次、非法勞教兩年;丈夫和婆婆在長期紅色恐怖環境中過早離世。

現年五十一歲的徐利書女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三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徐利書女士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前中共頭目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殺無赦」、「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我們夫妻多次被非法關押,生意無人經營,七、八十萬的百貨及剛購進的近十萬元的新貨成為廢品,我家經濟損失慘重,從此家庭生活十分困難。

「610」指使的不法人員對我家長期蹲坑監視,對我們進行跟蹤,樓道還安裝微型攝像頭監視;我家還經常被「610」操控的國安、派出所、社區人員抄家騷擾。在長期恐怖的高壓和生存危機的壓力下,我丈夫無法承受這種高強度的精神緊張的折磨,身心焦慮致使他過早的離世,死時年僅四十六歲。

江澤民操控的「610」給我造成了家破人亡的悲劇。我兒子從小學起就遭受迫害:父母被關押導致失學;被抄家警察、監視跟蹤的不法人員毆打;應聘工作,招聘單位要求派出所出具本人有無不良記錄的證明,派出所在證明上寫「母親煉法輪功」,企圖斷了孩子的謀生之路。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煉功前,我曾患多種疾病,肝硬化、美尼爾氏綜合症、婦科病、胸膜炎、肚臍流膿等。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兩個月後,我所有病狀全部消失。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以權代法在中國悍然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在電視、廣播鋪天蓋地的造謠、抹黑法輪功中,我天真的認為江澤民是不了解法輪功真相,就提筆寫了一封我通過修「真、善、忍」,從而得到身心健康的體會郵寄給了江澤民。小肚雞腸的江澤民哪聽的進民眾的肺腑之言,打壓步步升級。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依法到北京上訪,反映大法的真實情況,希望國家領導人江澤民糾正自己的錯誤,還原事實真相。哪裏知道江澤民做賊心虛,北京信訪辦的招牌都摘掉了,便衣警察三步一崗,五步一哨;警察挨個詢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修「真、善、忍」的當然說真話,我說「是」,就被警車拖到了豐台派出所,然後又被拖到昌平收容所。收容所裏地下濕淋淋的一層水,一張冰冷的水泥板床上睡十多個法輪功學員,一天兩餐,每人半個窩窩頭算一頓,從鐵門外投進來扔在地下,就像餵牲口一樣。

後來,瀘州大山坪派出所非法截訪,把我綁架回瀘州,直接投進黃金山拘留所。因這次上訪遭江澤民打擊報復,我被非法拘留了十天。北京回來,派出所劉姓警察(又名劉二),未經本人允許背著我翻我的行李包,私自盜走我大法書籍和大法書籍手抄本。

從此以後,我的家沒有寧日。江陽區國安「610」、北城派出所、珠子街社區三天兩頭闖到我家中、市場上恐嚇、騷擾,抄家成了家常便飯。他們在不出示執法證件、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抄家,想抄就抄,抄家還抄到了我婆婆家,親戚家。我婆婆家被非法查抄數次,他們對我婆婆和八十高齡癱瘓在床的公爹進行恐嚇,嚇得婆婆給他們下跪;甚至連我娘家與一些親屬家也遭到非法查抄的騷擾,我的攤位、倉庫也被非法查抄數次。

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六年間,國安「610」、派出所闖進我居住的江陽區勞動路二十四號二號樓抄家,盜走我被非法勞教的釋放證;在婆婆家非法查抄,盜走我的拘留證等等迫害證據,我的金銀首飾也被盜走。

我家被監視,我們經常被人跟蹤。遇到「四二五」、「七二零」這些江澤民最懼怕的敏感日,「610」便脅迫社區雇佣低保人員一大清早就在樓下蹲坑、監視,人走哪裏就跟到哪裏。

夫妻被非法關押 我遭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八月的一天,我和丈夫萬長富正在關聖殿批發市場做生意,江陽區國安大隊長,「610」特務林敏帶了幾個人來查抄我的攤位和倉庫,他們不出示執法證件,沒有出示合法手續,沒有履行正當的法律程序,就像黑社會的土匪一樣。我妹妹是沒有修煉法輪功的人,她的攤位也被查抄。他們沒有抄到他們所要的東西,毫無理由的將我和我丈夫從攤位上綁架,分別關押進燈桿山看守所、大北街看守所,非法剝奪我們人身自由一個月。

之後他們又多次到關聖殿批發市場抄我的攤位和倉庫。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底,我們一家三口在婆婆家吃過晚飯,回家的路上,我手裏拎著老人的髒衣服準備回家洗,誰料到我們正走在江城珠子街口,迎面開來一輛長安車,車裏有四、五個人,其中一人是派出所的姓何(當時四十歲左右),他們把車停在我們面前,叫我去派出所,說「問一下」就回來。又叫丈夫把東西拿回家隨後也到北城派出所來。

他們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不是「問一下」的問題,而是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一張勞教通知書叫我簽字。我不簽,我說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就這樣我就被劫持到了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迫害。

勞教所被江澤民利用來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在裏面沒有法律可言,沒有人格、沒有做人的尊嚴,親人大老遠來探視不許我們見面;天天面對的是洗腦、強制轉化的威逼、和高壓。還有所謂的護衛隊,就是一群打手,誰不轉化,勞教幹部看誰不順眼,護衛隊就會出現在誰的面前施暴。我們每天加班加點的幹活或在露天坐軍姿,有時還要挑大糞等。二零零一年七月楠木寺七中隊利用放棄修煉的人員散布誹謗大法和我們師父的邪惡謊言,我低頭不聽,拒絕接受她的胡言亂語,勞教所幹部胡蓉不滿,把我拉到辦公室毒打一頓。剛進辦公室,護衛隊的花臉男子就對著我的太陽穴致命一拳,把我打到辦公桌上匍起,隨即胡蓉用手銬將我反手銬起,再用兩千伏的電棒在我身上電擊,我手臂上頓時冒出幾個比指頭大的水泡。就這樣,在這度日如年的極端恐怖的日子裏,熬過了兩年時光,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才回到家中。

慘重的經濟損失

我們夫妻遭迫害雙雙身陷囹圄,我家經濟損失慘重,家庭落入困境。二零零零年年底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同時丈夫又被「610」非法關進張壩洗腦班迫害四個月。我們夫妻都被迫失去了人身自由,家中只剩下年邁的老母親和癱瘓在床的老父親,還有正在上小學的兒子。因丈夫是獨子,他不在,年邁的父母就沒人照管,日子艱難,讀小學的孩子無人照管導致失學,我們養家糊口的那份生意就更慘了。

我原是麻沙橋水泥廠單位的人員,單位垮了,我失業後全靠自己拼打創業謀生。我是做批發生意的,當時生意做得正紅火,租有五個攤位、兩間四十平米左右的倉庫,倉庫的走廊也堆滿了貨物。我與丈夫雙雙身陷囹圄,我們那六、七十萬的貨物無人經營,剛進的近十萬元的貨物也都成了廢物,外邊的欠款也無法收回,我們的家庭陷入貧窮的困境……一看著這些堆放了十幾年如垃圾一般囤積的「貨」就令人心酸。這十六年的迫害,給我的家庭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不下三百萬元。

在洗腦班遭經濟敲詐。丈夫又失去了工作。二零零零年年底,丈夫被非法拘禁在洗腦班,「610」的洗腦班向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輪功進行經濟敲詐,每人每月要支付兩千元的高額費用。洗腦班參與迫害的各類人員的生活費、維持洗腦迫害的辦公費等等全攤在法輪功學員身上。這筆費用,有單位的由「610」直接向單位攫取,直接從工資中扣除。丈夫被非法拘禁四個月就被敲詐了八千元。從洗腦班回去後,丈夫幾個月的工資變成了一張六千六百元的借據。(大概進去時繳了一千多元的現金給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610」脅迫土產站解除與我丈夫萬長富的勞動合同,實則是變相開除。從此我家失去固定的生活來源。

江澤民殘酷的迫害,造成我家嚴重的經濟的損失。我們沒有了經濟基礎,做生意很難東山再起;借錢做生意又怕再遭迫害錢還不起,不敢做;我們要提防610 執行江澤民「經濟截斷」政策而對我們的騷擾,打一點工都擔驚受怕,日子過得非常艱難,一段時間裏還得靠婆婆微薄的養老金貼補才能勉強度日。

丈夫、婆婆含冤離世 兒子失學

我家長期處於610特務的監視、騷擾中,沒有一天寧日。我家附近還安裝攝像頭時時監視。生活窘迫,精神不寧,長期的緊張讓我的丈夫承受不了,身心焦慮致使他過早的離世,死時年僅四十六歲。一個原本健健康康的壯年男子,英年早逝,誰都嘆息。如果不是江澤民搞的這場迫害,我丈夫哪會丟下未成年孩子、妻子和自己的老母親早早的就離開了人世了呢?

可憐的婆婆悲痛欲絕,老來喪子好不悲痛。在江澤民淫威的高壓恐怖下,修煉法輪功的兒子含冤離世,婆婆哭都不敢哭,眼淚往肚裏吞。婆婆日夜思念她孝順的兒子,腦子都想瘋了,瘋瘋癲癲的癱瘓在床四年整。我只得在家中侍奉婆婆,無法打工,我們一家三代得靠婆婆的一千多元養老金補貼才能維持生活,還得攢錢給婆婆買藥。

婆婆於二零一五年四月含冤離世。婆婆死了,因為她沒有了兒子,就領不到撫恤費,靠親朋好友湊錢才把婆婆火化了。

二零零零年我們夫妻雙雙被關,公婆年邁,公公癱瘓在床,讀小學的兒子失去照顧,被迫失學,導致他九年的義務教育都沒完成。

一天 「610」特務國安頭目林敏一夥人闖入我家非法查抄,到兒子房間亂翻,兒子不讓他們翻,這一夥大男子就把他按倒在地進行毆打。丈夫叫他們住手,正告他們說,孩子還未成年,他們才住了手。那時我兒子還是個讀小學的孩子。警察叔叔暴力毆打一個小孩,在孩子心靈造成的傷害難以估量。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集體上訪紀念日來臨,廉溪路社區主任李琳受「610」脅迫,派低保人員黃保安、黃崇會等二人蹲坑監視我,一大清早我去婆婆家就跟蹤我,從出去到回來一直跟著。兒子見母親的人身自由遭到侵犯,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就找他理論。跟蹤的二人將我兒子按在地上毆打。事後派出所包庇縱容壞人,企圖將孩子非法拘留。那時,孩子的父親剛去世一個月,屍骨未寒,孩子還在失去父親的悲痛中又遭不法之徒的侮辱,精神遭受很大的傷害。

二零一四年,兒子準備到公交公司打工,公司規定要到當地派出所出具有無不良記錄的證明。管段民警因受江澤民的謊言迷惑,不了解法輪功真相,盲目參與迫害,企圖阻礙法輪功學員的孩子正常謀生,在證明上他不證明孩子有無不良記錄,荒唐地寫「媽是煉法輪功的」。派出所所長張勇蓋章參與株連迫害。

懲辦迫害首惡 公審江澤民

綜上,從江澤民迫害我的事實,查江澤民犯下綁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查抄罪,搶劫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酷刑罪,故意傷害罪;對未成年兒童犯暴力侵害罪……我要求必須把江澤民繩之以法;要求江澤民公開向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功學員道歉,還歷史本來面目,以告慰天下黎民百姓;因此,申請最高檢察院對迫害我的首惡江澤民提起公訴,根據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我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我遭受的精神和肉體的迫害、丈夫的冤死以及給我造成的重大經濟損失和造成的孩子九年義務教育都沒完成的損失,經濟和精神賠償五百萬元。

在此正告所有曾經參與迫害過我的國安、公安警察及社會各階層人員:作為法輪功學員我不計你們的過失,希望你們能將功補過,停止迫害,不要為江澤民背黑鍋、不做江澤民的替死鬼,免予對你們的起訴。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