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中國器官移植量知多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明慧記者編譯報導)2016年8月19-23日,第26屆國際器官移植協會(TTS)大會在香港舉行,中共藉機造假並在國內大肆宣傳,企圖抵賴和漂白活摘以法輪功學員為主體的良心犯器官的罪惡。

從過去所謂的主要依靠死刑犯到目前的「公民捐贈」,十幾年來不管其器官來源的說辭如何變換,中共一直聲稱每年移植數量是「一萬多例」。這被賦予了政治色彩的「一萬例」被中共用作藉口,掩蓋「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在香港TTS大會期間,最新國際獨立調查報告的共同作者、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的被提名者、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就中國器官移植數量做了一個報告,據其對國內數百家移植醫院的深度調查,利用中共自己的數據和資料,估算得出中國每年移植數量高達6萬到10萬例,戳穿了中共每年「一萬多例」移植的謊言。

以下是麥塔斯先生聲明的譯文(小標題為後加):

今年6月,大衛﹒喬高,伊森﹒葛特曼和我發布了我們對中國器官移植調查工作的更新報告(在我們的聯合網站endorganpillaging.org上登載了該報告的全文)。此更新報告長達680頁,有近2400條參考文獻,要用短短幾分鐘來概括該報告的內容是一項很困難的事情。

在過去,我們對中國政府官方聲稱的移植總量信以為真,只是專注於確定那些器官來源。後來我們意識到需要作出一項努力,而我們最終做出了這項努力──那就是我們自己來探究中國到底施行了多少器官移植?

一個政治統計數據

對中共而言,統計數據不過是一種被政治利用的手段。中國的統計數據也可以是準確的,但前提是中共認為其準確性能達到某種政治目的,因此須對其準確性進行評估。

就器官移植的統計數據而言,中共體制內有兩種相互對立政治因素的考量:一方面需要向世界展示其移植技術有多麼先進,這種動機會令器官移植數量傾大化;另一方面,為避免世人對其器官來源的懷疑,他們又有壓低官方移植數量的傾向。

在早期,第一個趨勢佔據主導,因此我們可見其器官移植量的逐年上升。中共後來意識到這吹噓招致其陷於政治困境,因中國當時既無器官捐獻體系,亦無全國性的器官分配制度,這引發人們對其器官來源的質疑。因此,當年器官移植量上升到一萬例時,它意識到這些數據在招惹麻煩,於是中國的器官移植數量就停止了增長。

這樣看來,全國性的器官移植數量很簡單,總在一萬例上下。但當我們把目光投向各地數據時,情況就變得複雜了。就單個醫院而言,它並不太顧忌器官的來源,因為至少迄今為止,國際社會還未對其移植數量進行聚焦。這些醫院出於自我宣傳的目的,對器官移植數量還不會像中共處理國家層面數字那麼謹慎小心。

當把從各單個醫院得到的器官移植數進行累加,我們發現總數遠遠超過國家體系提供的總量。這時,我們又不得不思考,這其中究竟有多少成份是出於各地醫院不同於國家層面政治考量的自我誇耀。

一些反映醫院移植容量的指標

為回答這個問題,我們綜合各種其它因素,對一家家醫院進行了核查:

比如,我們核查其病床數量──這雖給我們提供了實體概念,也可能是準確的,但孤立的病床數並不是反映移植量的完美指標,因為這些病床也可用於非移植用途,在器官移植專科醫院或普通醫院的器官移植病房,這種可能性雖很小,但仍有可能。即使是專用移植病床,患者的等待移植和術後住院恢復時間的長短,也增加了移植量的變數。

我們也按醫生數量進行了核查。這裏再次說明,這些數字屬於實體數據,並且數據本身可能是準確的,從事器官移植的工作人員想必也是受雇而工作。然而,這些工作人員的數量並不能反映其工作速度。

我們又核查了政府撥款和獎勵──這是活動性指標也可能會提到數字,但這些獲獎者是否也為獲獎而誇大數據?撥款亦可能提及預計數字,但這是否最終得以實現?

我們還核查了通訊和實驗研究出版物,同樣,我們還是需要評估其結果。中國器官移植的研究大多不能在國際知名期刊發表,因這些期刊通常會拒絕不能證明其器官來源正當的研究。

這些意味著沒有任何一種單一證據可以明確告訴我們每家醫院器官移植數量究竟有多少。相反,與之前的調查相似,在查看所有數據之前,我們無法得出任何結論。然而,通過這些核查,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事實在自始至終地告訴我們,中國器官移植數量遠遠超過官方公布的總量。

各家醫院在競爭中的誇大傾向並非各地醫院器官移植累加數與國家公布全國總量差異的原因,相反,各地數據可能要比全國數據更準確,因並不擔心招致對器官來源的質疑,地方醫院故意低報器官移植數量的可能性比國家層面要低。

當然,對那些地方醫院宣傳的巨量器官移植也不可信以為真,這也是我們在最新報告中並未推算器官移植具體數字的原因。

按最小移植容量要求的估算方案

對那些衛生部批准開展肝和/或腎臟移植的醫院,我們最終按衛生部規定要求的維持移植資質的最低病床數來估算醫院最低移植容量。2006年6月27日,衛生部發布了《關於肝、腎、心和肺移植技術管理規範》,其中規定了醫療機構開展器官移植的最低要求:

肝臟:15張專用移植病床和不低於10張重症監護病床,共計25張病床。

腎:20張專用移植病床和不低於10張重症監護病床,共計30張病床。

肝和腎:35張專用移植病床和不低於20張重症監護病床,共計55張病床。

全國有21家肝臟移植醫院、65家腎臟移植醫院和60家肝/腎移植醫院,總共146家醫院獲得了肝腎移植許可。按一個月的住院期,每張病床每年可容納至少12個移植病人。實際上腎移植一般僅需一到兩週,肝移植需要三到四個星期。

保守起見,在進行器官移植量分析時,我們對腎和肝移植均按一個月的最長住院期計算。我們調查發現,很多醫院病床使用率超過100%,並有排成長龍的患者在等待移植。除上述146家批准的腎肝移植中心外,還有23家通過認證的心臟和肺移植中心,並且政府還計劃將獲准移植醫院的數量從169家增到300家,這表明目前中國的移植系統容量已不能滿足需求。因此,我們認為絕大多數現有移植醫院的容量已被充份利用。按100%病床使用率計算,僅146家肝腎移植醫院每年就能進行69300例移植。

我們把21家肝臟移植醫院醫院乘以25張病床乘以12個月,得到6300個肝移植;65家腎臟移植醫院乘以30張病床位,再乘以12個月,得到23400個腎移植;60家肝腎移植醫院乘以55張病床,再乘以12個月得到39600個肝腎移植。這些數相加得到69300這個數字。

在2007年,有超過1000家醫院向衛生部申請器官移植的許可證。要滿足申請條件,這些申請許可的醫院(理論上)都應達到規定的最低要求。

以「微觀估算」進行交叉印證

尋求這個問題答案的另一種方法,是從微觀層面考慮國家批准的移植中心醫生在一年內所完成的移植數量。

例如,在一份2013年的報告裏,一名外科醫生一年進行了246例器官移植。減去週末和節假日,平均每年大約有250個工作日,這個外科醫生一年中基本上是每個工作日做一例器官移植。當然,國家級的移植中心不會單靠一個醫生維持,一般移植中心最低會有兩到三個移植團隊。因此,從常識看,一個居平均水平的移植中心最少每天做一例器官(一年合計365例移植)。

每個衛生部批准的器官移植中心每天做一例器官移植,這個數字並不誇張吧?那麼146家獲准的肝腎移植醫院乘以365天,我們也能得出一年53290例的器官移植例。

按最低病床數和以一天一例移植都是非常保守的估算,都沒考慮大多數國家級移植中心有完成上千例的移植能力,還有許多中心遠超這個能力。例如,北京309醫院有393張病床,具備每年完成4000例以上器官移植的能力;而上海東方肝膽外科醫院有742張病床,但後來又搬到新院區,規模進一步得以擴大。在非軍隊醫院,天津中心醫院東方器官移植中心至少有500張移植專用病床,並聲稱達到131%病床利用率,這意味著它一年可進行8000例器官移植。

即使按最低病床數和員工進行估算,僅獲准的肝腎移植醫院就已達到60000例的年移植量。如果再加上心、肺移植中心,並考慮通過認證的醫院在遠遠高過最低標準地大規模運作,以及一些未獲准醫院也在進行器官移植的事實,我們得到一個更大的數字──中國器官移植每年在6萬到10萬例之間,甚至我們傾向於更高的數字。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