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過程中給警察講真相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二零一五年十月份,我地一位B同修參與訴江遭報復迫害,被綁架,十一月份被非法批捕,十二月份取保候審。二零一六年六月份,他兒子給請了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至九月初,法院還沒有決定開庭時間。

從二零一五年十月份開始,我地大法弟子整體配合營救B同修,上網曝光、打電話、發短信、郵寄勸善信和真相資料,多次大面積貼訴江海報,外地大法弟子、海外大法弟子也配合營救。

據國保警察A說:「國保正副隊長一天接到的電話全是你們法輪功的,想關機都關不了。你們的高科技真厲害,市局定位電話,是你打的,你再打就把你抓起來。」我說:「你們都要認真聽完電話,就能明白大法弟子說的全都是為你們好的肺腑之言。真誠的希望你們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

二零一六年二月份一天,A警亮出手機上訴江海報照片給我看,說:「你看貼的、掛的罵江澤民的大海報出現在很多地方,我們通過監控都調查清楚了,監控裏有你的聲音,有人承認是你指使幹的,你就是本地的頭。你再繼續幹就把你抓起來。」我坦蕩的說:「雖然不是我貼的,但是我特佩服做這事的大法弟子,真正的偉大、了不起!」

我們約「六一零」隊長見面講真相,營救B同修。由於各種干擾,時間定了都沒見成。同修把勸善信、控告江澤民的訴狀,送給他父母轉交給他,並給他父母做了三退。

二零一六年四月初,我把兩份勸善信、二零一五年八月份寫給最高檢最高法院已簽收的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九評共產黨》、《風雨天地行》、《讓我們告訴未來》、《江澤民其人》等請A警轉給正副隊長。A警問我:如果他們把你給的法輪功資料、信、控告狀當成犯罪證據抓你怎麼辦?我微笑說:「送給你們這些真相資料是救你們警察的寶,這可不是你們迫害我的證據,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合法的,宣傳法輪功也不違法,屬於信仰自由,受我國法律保護,任何單位任何人,都無權干涉。我多麼希望你們都能明白真相得福報,擁有美好的未來。」A警拿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

第三天A警來了說:「正隊長看完信、訴狀後給了副隊長,副隊長看完訴狀人一下蔫了,說希望你再不要發訴狀了,不要再罵中共和他。」 因為副隊長曾經對我進行綁架、抄家、送勞教兩次。我說:「勸善信和控告書上沒有一句罵人的話,都是事實。」A警說:「你訴狀上寫的時間、地點、人物,副隊長都核實了,你的記性真好,你這麼聰明,怎麼不去上清華?」我笑說:「清華我雖無緣去上,萬幸我修煉了萬古難遇的高德大法。」A警說:「副隊長把你的信、控告狀都備份了,說要判B同修七年以上。」我自信地說:「判不了,這事我師父說了算,你們誰說了都不算。」A警又說:「局長開始說要刑拘你,我對他們說你待人很好,孝敬公婆是個好媳婦,不能抓。今天局長和正副隊長又讓我帶話,說給你面子,再繼續幹就抓人。」我平靜的說:「我有師父管,你們誰說了都不算。」A警說:「我也勸不了你,你就自己把握好,好好孝敬老人,開好商店。」

我說:「其實我們在挽救你們警察,不讓我修煉,絕不可能,拿世上的一切來交換我都不要,以後我會做得越來越好。謝謝你們善待大法弟子,天賜你們幸福平安。你們無條件釋放B吧。為了你們好,只有善待大法弟子,牢記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才能給你們及家人帶來美好的未來。」

過了兩天,A警說:副隊長問你是否把我們的談話錄了音?我說:我真心希望你們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我無怨無恨,怎麼可能錄音?A警說:「為這事副隊長心不安,責怪我。我對副隊長說:有啥事我承擔。」我說:你的善舉將有大的福報。

一週後,副隊長想利用親情動搖我修大法的心,嚇唬我丈夫說他們要抓我。丈夫著急又擔心,勸我到偏遠山區躲一段時間。我笑著安慰他:「放心吧!啥事沒有,我哪兒都不去。」丈夫生氣的說:「你不要笑,這次再把你抓走,我就和你把手續辦了。」我微笑著看著丈夫。丈夫立刻和氣的說:「我以前對你不夠關心,以後我從新做好,以後我們好好過吧!你再不要和外面有聯繫。」

第二天清晨,大姑姐進門就說:「我和你姐夫昨晚一夜都沒有睡著,你膽子真夠大的,寫信讓公安局放你們法輪功(弟子),對你有啥好處?」我微笑著說:「如今全球控告江澤民,聲援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審判江澤民還法輪功清白,恢復大法師父和大法弟子的名譽等。」大姑姐生氣的說:「你等著吧!你兩個兒子都看不到那一天。」我說:「你們都能看到那一天。」丈夫勸大姑姐不要說了。婆婆勸我把大法書藏起來,萬一警察抓人怎麼辦?八十六歲的公公說:「你們都不要干涉。」我和氣的說:「放心吧!沒有萬一。」

在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面對警察的恐嚇,有時正念不強,存在人心的那些天,我家自來水管突然鏽了個洞,漏水不停。我知道自己修煉有漏,要在大法中歸正。學法向內找,找到了顯示心、怨恨心、怕心、證實自我的心、想改變別人的心、保護自我的心。當我逐漸放下各種人心,正念正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我家水管神奇的不漏水了。真是萬物皆有靈,人心歸正,萬物歸正。

七月底,我給縣政法委、公檢法、檢察院、法院發勸善信。九月九日十一點,縣派出所兩警察、鎮政府兩個女幹部,社區一名女幹部來我家,警察問:你為甚麼要寫信?我面帶微笑說:為了你們都能明白真相,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擁有美好的未來。這時政府一個女的拿出筆和紙要寫筆錄。我立刻說:你們所有的提問我都不配合,拒絕回答,拒絕簽字。他們說為甚麼?我說:真心為了你們好!不給將來留下你們迫害我的證據。他們說:你這樣做不是在害我們嗎?我說:如果我今天配合了你們,回答並簽字,才真正是在害你們,我不為難你們,你們回去就說我拒絕回答,拒絕簽字。他們說以後再不要寫了。我說:我有師父管,以後我會做的越來越好。放心,不會給你們帶來麻煩。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在做好人。我師父教我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人只有無私的為他人著想,才會永遠是幸福的,快樂的。一個自私的人不會有永恆的幸福和快樂。《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你們不要執法犯法。這時警察轉身往外走,其他人一邊打招呼一邊也往外走,我面帶微笑送走他們。

在這幾年的修煉路上,在我不精進的時候,慈悲偉大的師父時時刻刻點悟著迷中的我,正念正行,使我度過了關關難難。感恩師父!感恩大法!感恩同修的幫助!

合十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