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和「610」人員原定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秘密審判上述法輪功學員,被北京律師否定後要求公開開庭,他們不得不答應公開審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鹽亭縣國保大隊、「610」和法院對這次公開審理如臨大敵,法院門外戒備森嚴,庭內安插了一些他們自己找來的人旁聽。
在整個過程中,公訴方既拿不出法律依據,也拿不出可靠的實物證據,只是張口國家規定,閉口黨的政策,兩位北京律師根據中國現行法律,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放人。
公訴方和法官好像如夢方醒,瞠目結舌,有個法官在下面說,這兩位北京律師真敢說,我們也感到震驚,也明白了。
五個多小時之後,法官只好宣布「此案審理結束,改日宣布結果」。
三個月了,法院一直沒有宣布結果,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這幾位家屬找到法院原庭長,詢問情況,並明確告訴他,這是超期關押已經違法,要求放人。
庭長解釋說:「此案極其特殊,本院無法把握,已經將整個卷宗及審判錄像錄音上交到綿陽市中院,請他們定奪,我已經問中院了,中院說他們也沒法把握,目前正在觀望。」
庭長最後說:「我們錯判了要被終身追責,錯關了國家會賠償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