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餅的風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我現年六十八歲,二零一二年的時候,有一天我去五里地外的集市上趕集,我買了八元錢的餅,攤主是個七十多歲的老頭,頭髮都花白了。他把餅裝在方便袋裏遞給我,我接過餅的同時,順手從兜裏掏出十元錢給了攤主。老頭接過去錢,很麻利的找給我十元錢。我看得清清楚楚,沒錯。我就告訴他說:你找錯錢了。老頭蠻自信的說:沒錯。

看老頭沒明白,我又強調一句:真的,你找給我十元錢,你就把餅賠上了。誰想這激怒了老頭,他憤憤的說:我做這麼多年的買賣,從來沒有錯過錢。今天遇上你,就說我找錯錢了,你這不是成心埋汰我嗎,拿我糊塗嗎?人家別人怎麼看我,以後這買賣還咋做呀,誰能相信一個糊塗人哪?!一邊說著,一邊兩手用力把這十元錢撕的粉碎,一甩手扔在我的臉上。還餘怒未消,恨恨的盯著我。

我一看這架勢,不能再解釋了,我是煉功人,矛盾突然間產生了,弄得我很下不來台。本來完全是為他好,可是他偏偏不領情。

我的臉直發燒,覺的周圍有無數的眼睛在看自己。這時,師父的法響在耳邊:「如遇強辯勿爭言 向內找因是修煉 越想解釋心越重 坦蕩無執出明見」[1]。我的心一下子敞亮多了,也不覺的臉發燒了,心裏很坦然的默默的離開餅攤,又往前走買了點菜。

回來的路上,就發現有個車在跟蹤我,我警覺的瞅瞅車。這時車也停在我身邊,司機下來了,跟我打招呼並主動的說:我跟著你挺長時間了。我說:你跟著我幹甚麼?他說:「我姓黃,就在教師樓上住,你買餅時,我就在現場,我全都看明白了,但是我又不明白,就覺的你跟別人不一樣。出於好奇,我就跟著觀察你。請別見怪,沒有惡意。我就是不明白,明明是你為攤主好,怕他吃虧了;反而他又把你給數落一頓,你竟這麼不了了之了,連我都氣的夠嗆,心裏不平衡。」

聽他這麼一說,我笑了,很坦然的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的,為人處事,都得先替別人著想,更為老頭以後著想,怕影響日後他的生意。所以,當時我就悄悄的走了。

這時,我才看清這個黃先生,細皮嫩肉,人長得很帥氣,氣宇不凡,滿臉的正氣,大約五十多歲。黃先生說:咱們都住教師樓,是鄰居,正好是順路,搭車走吧,說著就把我的菜放在後備箱裏。

坐車回家的路上,黃先生打開話匣子,他說:現在的女人沒有幾個好人。我說:不能一概而論吧。他說:我媳婦也是長的很漂亮的,跟別人跑到外國去了。之後就媒人不斷,今天看這個,明天看那個。一到說要結婚的正事時,不是要三金,就是要房照,再不就要存摺,所以我才這麼說。

我說,是呀,現在的人們道德普遍下滑,人與人之間沒有了真情實感,有的只是一味的向錢看,為了錢無惡不做,人類這樣,是到了極其危險的境地上來了,所以現在才天災人禍這麼多。為了挽救人類,我師父才傳大法,救度世人。現在,可以這麼說,是十惡毒世,沒有一塊綠洲,只有法輪功才是唯一的一塊淨土。

說話間到教師樓了,因為同住一個小區,自然見面的機會很多,他很認同大法。他說:就從你買餅那次,我就認準了你是個好人,難找的好人,原來還是煉大法的人。法輪大法好,名不虛傳。

後來,在大法威嚴的感召下,黃先生走進大法修煉中來,我們在一起共同學法近三個月,他成了一名真修的大法弟子。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少辯〉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