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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市七旬裴忠華在法院被劫持後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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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七十二歲的法輪功學員裴忠華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在家被綁架、判刑,「取保候審」的裴忠華老人十月九日去法院取所謂「判決書」時被劫持,至今三個多月,家人沒有得到任何他的音訊。

裴忠華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綏中國保大隊王寶民、劉喚宇等人上門綁架,在綏中看守所絕食五天之後被所謂「取保候審」,三月與法輪功學員丁青豔一同被綏中檢察院非法起訴,公訴人是賀志廣。裴忠華聘請了廣東律師。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綏中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丁青豔、裴忠華進行了非法開庭。兩名律師在庭上為丁青豔和裴忠華做了無罪辯護。陪審員李雲濤自始至終未發一言,說話的只有審判長關樹森,關樹森經常打斷辯護律師的發言,並不讓法輪功學員做最後陳述。

法官關樹森以及政法委、檢察院、國保等人在法庭上親聽了律師的無罪辯護之後,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非法判裴忠華有期徒刑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政法委李懷林、法官關樹森和檢察院人員等合謀決定結果)。

裴忠華上訴到葫蘆島市中級法院,法院的項廣大等人向裴忠華核實情況時,裴忠華指出了綏中國保大隊辦案人劉喚宇、王達在案卷中添加假的詢問筆錄作為偽證的事實。裴忠華還聘請了山東的律師,因為二審法官(中法刑事第二合議庭庭長韓玲)拒絕公開開庭,律師遞交了無罪辯護意見。

十月九日,關樹森通知裴忠華去取判決書(中法非法維持原判),並當場綁架了他,當天將其送到綏中看守所,十月十日送到錦州監獄入監隊。

後來,家屬打聽到裴忠華已經被送到了瀋陽第一監獄。從被綁架開始,裴忠華一直絕食抗議,並被灌食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裴忠華家人去瀋陽第一監獄探視,被告知「沒有這個人」。十二月二十七日,家屬又去錦州監獄查詢,確認人早已被轉到了瀋陽第一監獄。

從裴忠華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被綁架至今已有三個多月,其間家人一次也沒有見到過裴忠華、也沒有接到過裴忠華或監獄方的電話。

目前裴忠華狀況堪憂。

迫害裴忠華的責任人信息(區號0429):
綏中縣政法委
副書記 李懷林(610頭目) 辦6131710手機 13842936888
綏中公安局
副局長;駱玉堂(在案卷中簽字者) 辦6122156 13942983588
國保大隊
王寶民 大隊長 13942906360 6136126
劉喚宇(參與迫害十多年,反×教協會會長) 13998962003 6136126
公安局 法制室
馮健民 主 任(在案卷中簽字者) 13190391660 6124591
綏中縣檢察院
賀志廣(公訴人) 電話 6125517
謝寶金 副檢察長 辦6123263 手機13904292674宅6131640
單首標 副檢察長 辦6134731 手機15904298666宅6125733
遼寧省綏中縣法院:
主審法官:關樹森6779935手機18042928850(曾枉法判決20多名法輪功學員)
曹海英 院 長 辦6779999 手機13898991999
王亞歐 副院長 辦6779777 手機13904292558 宅6133299
葫蘆島市中級法院刑事第二合議庭庭長韓玲 3166548、316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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