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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孫舒嘉獄中傳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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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孫舒嘉,女,三十七歲,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與幾位法輪功學員在室內一起學習法輪功的書籍時,被沈河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五月被沈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二個月,二零一六年中秋節前被劫持到瀋陽監獄城女子監獄。

孫舒嘉十六歲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時,她才二十歲,她二十一歲時就遭非法勞教,如今又被非法判刑,十七年的迫害令她母亡家散……

孫舒嘉在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期間,從獄中傳出長信,向高牆外的人詳細敘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經歷、遭中共迫害的事實、法庭上的交鋒以及在看守所與在押人員的對話。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孫舒嘉的獄中傳書:

我是全世界上億法輪大法修煉者中的一員,名叫孫舒嘉,今年三十七週歲,家住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目前我被關押在遼寧省瀋陽市第一看守所三監區。

同一天的兩個世界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在我被綁架關押了整整十三個月的這一天,我接到了來自遼寧省瀋陽市沈河區法院對我的刑事判決書,因我堅定對法輪大法的信仰而被當局以莫須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而就在這同一天,在中國大陸以外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法輪功學員及各界民眾,他們不分種族、膚色、語言,也不分年齡、地位、階層,如同往年一樣以不同的方式,舉辦各種活動來慶祝這一神聖而偉大的節日──「五一三世界法輪大法日」。

在這樣一個特別的日子裏,眼望著手中的判決書,我感慨萬千。

在中國大陸,從一九九九年至今,中共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整整持續了十七年。在這十七年裏,您可曾關注過這個受迫害的群體?您是否對法輪功問題及迫害的真相還有許許多多的疑問與不解?在面對這場古今中外,人類歷史上最為嚴重的信仰迫害、人權迫害,無論是被迫害者、參與迫害者還是旁觀者,我們每個人是否都進行過理性的思考與清晰的判斷?在這可謂人人皆知的,特殊的歷史性事件中,您可否意識到,其實這是擺在我們所有人,及至全人類面前的一道人人必答的選擇題,也就是對正與邪、善與惡、好與壞的選擇,也是對人的本性良知最根本的檢驗!這道題,你選擇對了嗎?

雖然,我的經歷僅僅是無數法輪功學員所遭受迫害中的冰山一角,只希望對有緣看到這封信的您有所啟發,對您最終做出正確的選擇有所幫助。

一、佛光普照我的家

一九七九年夏,我出生在中國大陸一個最普通的工人家庭裏,我的父母都是原瀋陽市手錶廠的職工。童年和學生時代的我,與同齡人相比很少穿新衣,吃零食,就連新鮮的蔬果也很難吃的到。我高中畢業時,正值國企紛紛倒閉,我的父母都下崗了。為了減輕家裏的負擔,我放棄了考大學的機會,提前工作了。

在這樣的家境中,雖然從物質方面給予我的不多,然而善良本份,老實做人的父母和從小就發願要做一個好人的我,卻得到了上天特別的眷顧與恩賜,我們今生有緣得遇法輪大法──這被譽為高德大法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這是我們生命中最大的幸運與福份。

一九九五年的那一幕,我至今記憶猶新。那天晚上,散步回來的父親滿臉興奮與喜悅,手裏高高的舉起一本書,大聲的對我和母親說:「這回你們倆看這書吧,學這個吧,這功老好了!」原來每天晚飯後喜歡散步的父親一次走到於洪廣場一處角落時,聽到有人在讀書,身邊還圍了一些人在專注的聽。父親站在那兒聽了一會,很快就被書中的內容所深深的吸引了,於是每晚堅持去聽,並訂購了一本。這本書就是《轉法輪》──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的主要著作,目前已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文字的《轉法輪》。

這樣,我和父母親都走入了法輪大法修煉。

我們修煉法輪大法後,每個人身心都發生了神奇的巨大的變化。父親多年的心臟病,母親常年的鼻炎,還有他們身上幾十年大大小小的病,在修煉不長時間後,全都不翼而飛了。他們每天精力充沛,總是樂呵呵的,父母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比以前更加樂於助人,而且不計個人得失,處處為別人著想。樓道裏髒了,院落裏有了垃圾,父親看到後會隨時將其清掃乾淨,樓前公用的晾衣繩斷了,晾衣桿鬆動了,父親會默默拿起自家工具,將其修好,以方便他人使用。鄰里間誰家有事,都願來找我的父母,因為他們從不拒絕,而且會盡全力給予無償的幫助。母親曾在夜市出攤賣貨,不小心收了幾回面值百元的假幣,母親每一次的處理方式都是毫不猶豫的將其燒掉,對此母親總是坦然的說:「我是煉功人,寧可自己吃虧,也絕不能讓這錢再去害別人。」在親朋同事,鄰里社會中,我的父母是大家公認的有口皆碑的好人。

從小就體弱多病的我,吃藥打針不斷,高中時又得了闌尾炎,心臟也常有不適。修煉後,在很短的時間裏,我身體裏一切不舒服的症狀全都消失的無影無蹤。近二十年來,從未吃過一粒藥,看過一次病,我的身體一直保持健康。這對我而言簡直是不可思議!修煉前,我自私任性,愛發脾氣,修煉後的我,性格變得溫柔穩重,凡事為他人著想。在家庭、社會生活中,我尊敬老人、友愛親鄰、拾金不昧、樂善好施。

我曾在一家四百多人的公司打工多年。在工作中,我盡職盡責,任勞任怨、看淡名利、處處事事、點點滴滴為公司利益著想、與人為善,我的工作為人得到了公司領導和同事們的認可和好評,我從一名普通員工晉升為一級職員,還被評為「先進個人」。

二零一三年,我自己創業,經營一家淘寶網店,在市場競爭異常激勵的今天,許多賣家為了獲得信譽,賺取利潤,投機取巧、弄虛作假、甚至不擇手段,而我牢記自己是一名修煉人,以「真、善、忍」的衡量標準做人做事,以誠信為原則,處處為買家利益著想,為廣大的消費者提供了質優、物美、價廉的商品,在較短的時間裏,以一筆一筆真實的交易,獲得和積累了較好的信譽。

法輪大法改變了我的父母,改變了我,也改變了我的家。以前家中滿滿一大抽屜的藥物全部扔掉了,因為修煉後我們脫胎換骨,無病一身輕,家裏的氣氛變得安靜祥和了。因為我們每個人修心向善,矛盾中找自己,遇事為對方考慮。法輪大法讓我們內心坦蕩、堂堂正正的做人!

在這個世風日下、道德極速下滑、物慾橫流、人心叵測的今天,在濁世洪流中,我和我的父母竟能如此幸運的在法輪大法的修煉中得到身心的淨化,道德的提高,生命境界本質上的昇華。這是用世間任何東西所換不來的,我們在法輪大法浩蕩的佛恩中所得到的一切,用盡人類的任何語言也無法表達。

二、十七年迫害,我的家散了

正當我和我的父母都沉浸在修煉法輪大法的幸福和美好中時,意想不到的、突如其來的迫害襲卷中華大地。一時間,喉舌謊言鋪天蓋地,迷惑和毒害了無數的生命。這麼好的功法和師父被褻瀆、攻擊、遭到惡意的詆毀和抹黑,任何一個受益於法輪功的人都不可能坐視不管、無動於衷。依照「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權利和「上訪」的權利,法輪功學員開始逐級上訪,反映和澄清事實真相,制止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來到了遼寧省政府信訪辦。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安靜有序的站在人行道上,可等來的卻是驅散毆打,甚至用大客車將我們拉到體育場限制人身自由,最後得到的答覆是:法輪功問題當地政府管不了,要想解決只能去北京。

(一)合法上訪,七個半月非法關押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全國各地出現煉功點被破壞,法輪功學員遭到跟蹤、監視、騷擾、甚至綁架、關押、酷刑迫害。在迅速升級事態越發嚴重,不能再等下去了。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我與母親決定到北京上訪。今天,我仍清晰的記得母親在出發前說的一句話:「即使北京架著機關槍,我也必須得去,不能讓人對這麼好的大法犯罪。」那年我二十歲,對中共歷次政治運動毫無所知的我,還無法體會母親這句話意味著甚麼,也不知此行將面臨著甚麼。我唯一的想法就是:作為一名法輪功學員,在此時,我有責任和義務站出來為大法與師父討回公道與清白!

到了北京我們才知道,原來信訪辦就是公安局。一聽是法輪功,瀋陽駐京的便衣就將我們劫持並押送回本地。在瀋陽市於洪區黃海派出所(現迎賓路派出所)裏,我和幾名當地同修被戴上手銬坐在水泥地上,難熬的度過了一夜。第二天,我們被送到瀋陽市第五拘留所關押。15天了,我們沒有被釋放。第23天,包括我和母親在內的二十位瀋陽女性法輪功學員被送進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裏臨時成立的洗腦班,對我們繼續關押與迫害。

洗腦班裏,從司法局調來的警察,被謊言矇蔽,受上級指使,起初把我們當成敵人一樣對待。這裏條件艱苦,吃的是刮嗓子、難以下咽的玉米發糕,喝的是漂滿小蟲的菜湯;冬天喝涼水,三九天洗冷水澡。我們被要求每天坐小板凳,灌輸邪惡言論,洗腦宣傳。這裏不允許煉功,發現了就拳打腳踢,體罰迫害。可能有些人對法輪功學員是否遭受到酷刑折磨存有質疑,以下就是我在龍山教養院裏的親身經歷:

為了爭取我們自由煉功的合法權利,在這裏可以煉功的環境,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我們十六位法輪功學員站到走廊裏集體煉功,當晚值班的兩名女警,找來一名姓魏的男警官,此人個子不高,其貌不揚,卻心狠手辣,他手持兩根高壓電棍,將煉功的學員逐一叫到辦公室,電擊迫害。他邊電學員邊說:「我要讓你們面目皆非。」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君,被其將電棍插入口中,持續電擊半個多小時,導致陳君的雙嘴唇外翻,高高腫起,一個多月無法正常進食。李鳳珍等幾位學員被其用電棍長時間反覆電擊面部、手部,導致嚴重毀容,成片的大泡不停的流著腫水。真是慘不忍睹。十幾位學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電擊迫害。我的父親和姐姐知道我和母親的下落後;就趕著過來看望,當看到我和母親臉上、手上被電過的傷痕時,姐姐傷心的流著淚說:「你們在這裏也太遭罪了。」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用電棍電擊

此事過後不久,龍山教養院一高個子男院長,公開鞠躬向我們道歉,承認我們都是良家婦女,不應該這麼對我們,並承諾將電棍收回,以後類似的事情不會再發生。但也許這只是他個人對法輪功的一份同情與理解吧,隨著迫害的加劇,酷刑並未就此結束。二樓走廊另一側關押的男性法輪功學員,他們所遭到的迫害更為嚴重。有的學員被扒光衣服,全身澆上涼水,再用電棍電擊,有時被電擊後,皮膚燒焦的糊味,我們在這一側都可以聞的到。後期又調來一姓白的女院長,她經常威脅恐嚇我們剩下的幾位不「轉化」的學員:再不「轉化」就給你們送到大西北、馬三家。

無限期的關押一直持續到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放人前,龍山教養院還對我們進行了經濟勒索,以後期改善了伙食為由,收取每人每月六百元的伙食費,如不交齊,不予釋放。可想而知,這對我的家庭而言又是一筆不小的經濟損失。就這樣,我和母親一次合法的上訪,遭到了七個半月的關押與迫害。再後來,上面撥款建新樓,擴建,龍山教養院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勞教、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有相當數目的法輪功學員在這裏遭到非法關押,酷刑迫害,致傷致死。(對此《明慧網》上有詳細的報導。)

(二)在家遭綁架 我和母親被關進馬三家

從龍山教養院洗腦班回家後,我在家附近找了一份超市理貨員的工作,母親白天給姐姐帶孩子,晚上到夜市出攤賣貨。以為我們全家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了。然而,在中國大陸,自由、穩定這些生存的基本條件,都根本無法得到保障。僅僅時隔五個月,我和母親兩次遭綁架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我在家煮方便麵,準備午飯後下午去上班,被於洪區黃海派出所片警高忠武以找我母親修表為由將門騙開。隨後闖進多名便衣,對我綁架和抄家。他們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後來聽父親說,這些警察不但掠走了大法書籍,還順手牽羊的搶劫了家裏的私有財物,包括母親在夜市出售的手錶也丟失不少。在姐姐家帶七個月大外孫的母親,也被騙到了派出所。就這樣,黃海派出所為了在年底前完成迫害指標,助惡為虐,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將我和母親在家中綁架。這一次,我和母親被拘留後,直接勞教兩年,我們被送進了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為甚麼說是臭名昭著呢?因為馬三家教養院是全國最早勞教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試點基地。在這裏,難以計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轉化」迫害,許多學員遭到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而致傷、致殘、致死。馬三家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罄竹難書!

在這裏,我們不僅被強制洗腦迫害,還要被迫做奴工勞役。每天在睡覺的房間裏長時間、超負荷的製作有毒有害的手工製品,如幹花、聖誕禮品等。為了完成任務,隨意的延長工時。馬三家教養院裏還有大片的農田,水稻、玉米地等,法輪功學員,還被安排下到地裏插秧、拔草,甚麼活都幹,真是苦不堪言。

一封被藏在聖誕節掛件中的用英文書寫的「求援信」,被一位美國母親在給孩子購買完聖誕禮品,回家準備裝飾時無意間發現。這封信就是在馬三家教養院裏的在押人員,對外界的緊急求救,希望國際社會能給予幫助,這位美國女士意識到此信的重要性,就及時的在網上公布,引起媒體重視。

一位活著走出馬三家教養院的女性,帶出一份揭露馬三家教養院殘酷迫害在押人員、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的種種罪行的材料,此信內容在互聯網上登出後,引起社會嘩然與熱議。

至此,國際社會開始關注和重視馬三家教養院及中國大陸各教養院在押人員,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無人道,無人性的殘酷迫害!並譴責中國社會勞動教養制度的非法存在性。

國際人權組織相關機構組成調查團,多次申請到中國大陸教養院進行實地調查,均被中共當局以種種理由和藉口拒絕和阻撓。但在社會輿論下,在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下,在無法否認的事實真相面前,中國政府終於在二零一三年取消了「勞動教養制度」,中國大陸教養院全部解體。而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又開始轉向監獄。

(三)抹不掉的迫害陰影,母親含冤離世

我與母親同時經歷了兩次關押迫害,在我們自身遭受魔難的同時,我們的家人在這期間也承受與付出了很多很多,迫害給我們全家造成了物質與精神上的損失不可估量,無法彌補。

雖然殘酷的迫害改變不了我們的信仰,可明明在做好人,卻時時面臨著被迫害,這種感受是常人所無法體會的。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一天都沒有停止過,明慧網上每天都有學員被迫害的消息,我們的身邊也不斷的有同修被綁架,甚至迫害離世。都已年過半百的父母常常提醒要注意安全,特別是母親,我能感受得到,在她周圍有一種無形的,抹不掉的被迫害的陰影時時籠罩著她,揮之不去。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期間,又有大批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迫害致死,而就在此時,我的母親突感不適,經專家會診,母親得的是「運動神經原病」,世界罕見,無法醫治。母親的身體迅速惡化。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我的母親、六十多歲的劉祥玉,在中共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持續迫害中,帶著不捨與遺憾含冤離世。

(四)第三次被迫害,我被判刑三年二個月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晚八時,我和同修們正在看書學法,一群便衣破門而入,對同修們拳打腳踢,十分張狂。面對突如其來的迫害,我冷靜的對他們說:「你們是哪兒的?為甚麼迫害我們這些好人,周永康、薄熙來都已落馬,你們還助惡為虐。」他們不聽勸善,將我們八名同修全部綁架,走到樓下,看著小區裏圍觀的人群,我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人群中傳出:「噢,原來是法輪功啊。」

當晚我們被送往沈河區皇城派出所,山東廟派出所分別進行連夜非法審訊。幾名男同修遭到刑訊逼供,灌辣椒水等酷刑迫害。臉部、腿部受傷嚴重。在皇城派出所刑偵大隊審訊室裏,面對幾個氣勢洶洶,對我咆哮的警察,我坦然而平和的對他們說:「我與你們之間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而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如果想聽法輪功真相,我可以講給你們,其它問題我甚麼都不會說,因為說甚麼都會成為將來審判你們的證據,我為你們好,所以不能配合。」他們瞬間都沉默不語。因為我始終堅持零口供,零簽字,他們從我這兒一無所獲,也無計可施,兩次非法審訊都草草收場。

當晚,這夥人還闖入我家中,進行非法抄家,他們不僅搶走了大法書籍、刊物、真相資料、打印設備,還搶劫了我開網店所用的電腦,打印快遞單的機器,我在屋裏堆放的貨物也被踩蹋,損壞了不少,就連父親用了二十多年的溫度計也被人為的蓄意的燒壞了。當晚,父親也被綁架到派出所。因父親不懼恐嚇、威脅,拒絕簽字配合,而於第二天同我們一起被送進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父親被關押了三十多天後才被取保釋放,而我於第三十七天時被非法批捕。

在我被關押了四個多月時,我寫了一封公開信,其中有這樣一段:

在我失去人身自由的一百多個日日夜夜裏,我想到了很多。

想到那年近七十忠厚老實的父親,如何艱難的度過了三十多天,也是平生第一次鐵窗生活?而後又是怎樣孤獨而又焦急的期待自己相依為命的女兒回家。

想到那為人妻、為人母,情同手足的姐姐,面對兩位親人的遭遇,承受了怎樣的打擊,壓力與痛苦。

想到那寒窗苦讀,迎戰中考的外甥,聽到姥爺和老姨的事情後,將會受到怎樣的影響?

想到那用心經常兩年,靠此維持生計的網店,在沒有店主的情況下,只能停業、關閉。

而我想到的這些不也正是千百萬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至今所同樣經歷過的嗎?甚至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樣的悲劇,每一天都在發生著。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向我下達了起訴書。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沈河區法院對我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我接到刑期為三年二個月的刑事判決書。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我向瀋陽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狀。

三、法庭上的辯護及上訴理由

二零一六年中國傳統新年前夕,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時,我走進沈河區法院第33號法庭,看到坐在旁聽席上久別的父親與姐姐,他們顯得那樣的憂慮、憔悴,還有幾分焦急,特別是父親,看上去蒼老了許多。

站在法庭上,面對審判長:蔡雲;人民陪審員:田忠良、謝建華;書記員:高新;公訴人:張晨宇,還有兩名法警,我把他們也看作是自己久別的親人,微笑著送上了大法弟子們最真誠的新年祝福,並希望他們能夠傾聽真相,珍惜與大法弟子相識的機緣。

以下就是我在法庭上的辯護及陳述內容:

(一)莫須有的罪名根本不成立

在法庭上,審判長問我:「你認罪嗎?」我反問:「甚麼罪?」她讓法警指著「起訴書」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給我看,以下是我的回答:

(1)二零一四年六月中國公安部公布了14種邪教,沒有法輪功,國際上公認的邪教也沒有法輪功,而我19年來的唯一信仰就是法輪大法,從未接觸和加入過其它任何教或門派,請問我與哪個邪教有關?別說利用,連邪教的邊兒我也沒沾過。

(2)我信仰法輪大法破壞了哪部國家法律?沒有。哪部國家法律法規,因我信仰法輪大法而不能夠得到實施了?也沒有。

(3)是誰將法輪功學員送到了被告席上?按罪名應該是法律,因為它說我們破壞了它的實施,而法律本身怎麼能夠作為原告呢?所以,中共以此罪名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無任何法律依據,根本不能成立,即使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也是荒謬至極的。

(二)無任何證據的構陷,誣判不能成立

此次沈河公安,市公安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原由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在沈河區法院周邊出現了「信仰無罪,停止迫害」的真相不乾膠,其內容中揭露了沈河區公檢法部門多年來綁架、關押、誣判法輪功學員的事實、真相,因迫害好人的邪惡罪行曝光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使作惡者萬分驚恐、心虛。他們不但不知悔改,懸崖勒馬,反而變本加厲的對敢於傳播真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迫害。每當沈河區法院有大法弟子開庭時,沈河公安就派出警察、便衣,對前往關注和聲援的法輪功學員及車輛進行跟蹤、監視,甚至恐嚇、威脅、綁架,十分張狂。

在法庭上,就粘貼真相不乾膠的事,我這樣說:請問不乾膠上到底是甚麼內容,會讓沈河區公、檢、法如此驚慌?如果所揭露的是事實真相,抑惡揚善,告訴人天象讓人保命的內容,這樣的不乾膠用意何在,無論是誰貼的,都是大善大義之舉,何罪之有?退一萬步講,即使想以此作為迫害的證據,也應該遵照客觀事實,提供出有效的證據,而在此案中,無現場證據、無錄像證據、無物證、無人證,沒有任何證據。所以,法庭不能依照客觀事實,僅憑主觀判斷,只聽一面之詞,在沒有任何有效證據的前提下所做出的誣判是不能成立的。

(三)信仰合法,法輪功學員言行受《憲法》保護

從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最大的迫害藉口之一就是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或家中搜出了法輪功書籍、真相資料、打印設備等。以此作為迫害證據,並按照搜出東西的數目多少作為定罪和量刑的標準。其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在信仰範圍內的集會、遊行、印刷、出版、宣傳等都是合法的。所以法輪功學員堅定信仰修煉,以至在反迫害中所採取的一切洪法、講真相的方式都是合法的,因其行為對他人、社會沒有造成任何傷害和負面影響,沒有觸犯法律,是合法的行為,應受《憲法》保護。

在法庭上,對於從我家中搜出的真相資料, 我這樣回答:「這些資料都是給需要明白真相的眾生看的,所以他不能屬於個人,是眾生的,等待得救的眾生的!」

(四)在法輪功問題上,誰在真正的犯罪?

在法庭上,我講述了自己被兩次綁架、抄家的經歷,我問:「這些年來綁架我,來抄家的是甚麼人?是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人民警察?還是一群劫匪,強盜?」

從迫害法輪功開始,有多少人在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中犯了罪?為甚麼說是犯罪呢?因為被迫害的對像是一群手無寸鐵、修心向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一個比好人還要好的人的善良民眾,好人不會迫害好人,迫害好人的不就是在犯罪嗎?在中共謊言毒害,各種利益誘惑下,那些人在這場迫害中主動、有意、無意、直接、間接的對法輪功、法輪功學員犯罪:

1、誹謗、褻瀆、詆毀、誣蔑法輪功的;
2、舉報、惡告法輪功學員的;
3、跟蹤、監視、綁架、抓捕法輪功學員的;
4、謾罵、毆打、體罰、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
5、參與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及進行移植、販賣交易、牟取暴利的;
6、到法輪功學員住處,進行非法抄家,搶劫大法書籍、資料、設備和一切私有財物的;
7、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的(包括公安、檢察院、公訴人、法院、審判長、陪審員等參與人員)
8、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勞教所、監獄裏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

二零一四年,在一份資料中看到,中國有三百法官辭職。二零一六年三月二日新聞報導,中國大陸出現「法官辭職潮「,在這一現象的背後,我想其中主要的和絕大部份原因是中共在二零一三年取消勞教制度後,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數量在大幅度增加,而對於一些有正義感和良知的法官而言,他們實在不願意助惡為虐、違心辦案,冤判無辜,就清醒的為自己選擇了一條退路。其實就是一條生路!因為「公務員辦案終身制」已經徹底堵死了所有參與迫害者的退路,罪責難逃!

善惡有報的天理,每天、每時、每刻在應驗與兌現著:二戰結束後,紐倫堡國際法庭公開審判了所有屠殺、迫害猶太人的參與者。在法庭上,這些人為自己辯護的理由就是:我們執行的是上級命令!然而這個看似最能為自己開脫罪責的所謂的藉口,卻被法官嚴肅而明確的告知:「你們執行的是錯誤命令!因為這個命令是反人類、反人權、反人道的!它違背了天理、良知和人性!」最終,這些迫害者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被處以極刑──絞刑,並永遠的成為了歷史的罪人。

今天,在中共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在血腥和殘酷的迫害中,對於那些已經和正在對法輪功犯罪的這些人來講,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迫害、棄惡從善、保護好人、將功補過,為自己在即將到來的清算和大審判中減免一份罪責。

站在法庭上,最後我說:「希望審判長能夠履行自己的職責,匡扶人間正義,呵護良善,還冤者清白。

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信仰無罪,停止迫害!」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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