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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和即墨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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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近期,青島市及其管轄的縣級市即墨市的610人員,指使公檢法非法抓捕和審判本市法輪功學員,致使至少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610」是中共江澤民一夥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遍布各地各級政府,各地「610」人員在過去十七年的時間裏操縱公檢法,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

即墨市法輪功學員李桃遠、王吉璟在即墨市普東看守所(即所謂青島市公安監管)相繼被非法開庭,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那天,三名青島市籍法輪功學員被秘密開庭非法審判,法院沒有通知他們的家屬和律師;

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即墨市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王華,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指出執法人員在此案過程中未依法出示搜查證,綁架王華,這是違法行為,一月二十四日,王華被非法宣判一年半徒刑,在此之前,王華已在普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十四個多月。

據悉,青島市迫害法輪功學員如此嚴重,與青島市委書記李群有關。李群在臨沂市任要職期間,參與迫害臨沂市法輪功學員,迫害著名的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

查其簡歷知,二零零一年一月,李群任臨沂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起,任臨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零七年三月任省委宣傳部部長,二零零七年六月任省委常委,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青島市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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