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冤判九年 蘭州盛春梅被監獄迫害致不能自理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法輪功學員盛春梅女士於二零一一年被非法判刑九年,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毆打折磨,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

盛春梅,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出生,家住在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一九九七年七月修煉法輪大法前,有心臟病、高血壓、膽結石、胰腺炎等病症;修煉後,盛春梅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做一個好人,獲得身心健康,這些病症全部消失。

二零一一年,盛春梅和丈夫陳德光在蘭州市紅古區花莊鎮散發神韻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後,被花莊鎮警察非法抓捕。其中警察張國維對陳德光進行了長達半個小時的毆打,把陳德光的小腿打腫。家屬對張國維進行了控告,但紅古區和蘭州市檢察院均不受理此案。反而對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盛春梅夫妻倆非法起訴,並由紅古區法院進行非法審理和非法判刑九年。

盛春梅被非法判刑後,在甘肅省女子監獄,包夾犯對盛春梅非打即罵,每天逼迫盛春梅寫污衊法輪功的材料,不寫就搧嘴巴子,寫得不滿意就會打罵,並要求寫到滿意為止,否則不讓睡覺。

盛春梅被迫害的雙目失明、兩耳失聰,又是嚴重的糖尿病、高血壓,就是這樣,還被包夾每日裏逼迫寫東西,被包夾肆意的打罵。

後期,盛春梅給他們說,她不會寫,也寫不了,她們就讓盛春梅說思想認識。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甘肅女子監獄給盛春梅的女兒陳盛華打電話,說盛春梅是化膿性的膽囊炎,讓盛春梅的女兒簽字給盛春梅做手術,如果不簽字,就不讓見盛春梅。盛春梅的女兒就簽了字,見到了母親。盛春梅自己提出要保守治療,女兒也怕手術後老人身體受不了,就決定保守治療,期間女監丁海燕和一個獄警戴著執法記錄儀在場。盛春梅的女兒提出給母親保外就醫,遭拒絕。在新橋監獄盛春梅呆了半個月又回到了甘肅女監。

五月份有一天夜裏盛春梅突然昏迷,被背到獄醫室,因情況嚴重,又送到蘭大二院,搶救過來後送到新橋監獄,獄醫給盛春梅的女兒陳盛華打電話,說人昏迷了,從蘭大二院搶救過來了,現在到了新橋監獄,下了病重通知,讓家屬去見人。

陳盛華當時接獄醫的電話,聽到母親又病重搶救,就在電話中直接提出保外就醫,獄醫說不夠保外就醫的條件,沒有達到保外的條件,盛春梅的女兒說,難道人死了才夠條件嗎?獄醫說,你媽的高血壓三級能夠夠個邊。盛春梅的女兒說,你申請,你不申請是你的責任,他們不批是他們的責任。獄醫說,那行,我給你申請試試。

當盛春梅的女兒趕去新橋監獄,見到母親坐著,但是人坐下後起來很費勁。過了二十來天,獄醫說(保外就醫)報上去了,到時候會交保釋金。

又過了十幾天,監獄通知盛春梅的女兒到獄政科填表格,申請保釋,說是要送檢察機關、監獄管理局、紅古司法局等部門。

八月份,盛春梅在監獄又吐了一星期,八月十八日,盛春梅的女兒給丁海燕打電話,再次要求辦保外。

八月二十一日甘肅女子監獄的孫立偉給盛春梅的女兒打電話,說,你趕快回來,你媽也就這一兩天就能回來。盛春梅的女兒當時還在外地,接到監獄的電話後,匆匆往蘭州趕。

八月二十三日孫立偉從安寧區盛春梅女兒的家中把盛春梅的女兒接到新橋監獄,又把盛春梅和其女兒拉到紅古司法局辦了交接手續,司法局辦了簽收,司法局的王所長說,人就應該呆在紅古,並讓家屬寫了很多保證,保證人不能離開紅古海石灣。額外加了一條,如果盛春梅身邊沒人照顧,出現任何情況是家屬的事,跟司法局沒關係。

因盛春梅在紅古的家中再無家人,兒子也在蘭州上班,女兒的家在蘭州的安寧區。為了照顧盛春梅,盛春梅的女兒向紅古司法局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將盛春梅接到安寧區自己的家中照顧。後盛春梅的身體不適又住院二十幾天,出院後盛春梅的女兒將母親直接接到自己家中,忙於上班和照顧母親,沒有向紅古司法局再請假。

十一長假前,紅古區司法局王所長給盛春梅的女兒打電話,說,他們的要求是盛春梅不能離開這個區域(紅古區),實在不行,就退回監獄,並給了局長的電話讓跟局長聯繫。

因化膿性膽囊炎,導致盛春梅無法進食,在監獄時就時常嘔吐,又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眼睛看不見,耳朵聽不見,回家後,盛春梅剛開始一兩天還能吃一點東西,之後就一直不吃東西,腳也腫,吃飯還需要人餵。整個人被迫害得非常虛弱和蒼老。這樣的身體必須有人在旁邊陪護和照顧,可是紅古區司法局卻以他們有規定,不能離開紅古海石灣為由,還說出將盛春梅退回監獄等話。

面對極度虛弱、又不太進食的母親,盛春梅的兒女非常焦慮擔心,不但要上班,還要管孩子,監獄把健康的人迫害成這樣,扔給家人,還要時時遭受紅古司法局的脅迫,其情何堪!

盛春梅的丈夫陳德光被非法關押,家人每月按時到蘭州監獄會見一次,八月份由於給盛春梅辦理保外就醫錯過了會見陳德光的時間。陳德光原先一頭的黑發現在變得花白,眼睛現在看東西也花了,陳德光的一雙兒女每逢會見父親時,多麼希望這就是接老人回家、和老人團聚的日子,多麼希望為了做個好人堅守「真善忍」的父親能夠早日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