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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呂翠容被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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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眉山市法輪功學員員呂翠容多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三年六個月。

呂翠容二零零零年六月因到北京上訪,在廣元被攔接,回眉山市後被非法關押兩個月。

二零零三年在老家鄉鎮上發資料,被鄉政府的王志剛、馬文才綁架到仁壽縣文林派出所非法關押三天三夜,她丈夫也同時被非法關押,她丈夫還被誘騙壹萬元人民幣,說不交錢就送呂翠蓉上山。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早晨五點過,眉山市國保、610尹××、伍志國等一行7、8個人闖入呂翠容家中,搶走大法書及資料,綁架呂翠容,後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在資中勞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下午,呂翠容在家裏被眉山市國保610蘇曉東、洪維浩、李××等一行七、八個人闖入家中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青神縣派出所一月,又被一高個子警察用黑布罩頭,腳上帶著沉重的鐵腳鏈拖起走,轉到仁壽縣派出所,在仁壽縣派出所洪維浩等人用大燈泡照她,照了三天兩夜不准睡覺,後被送回眉山市看守所。

呂翠容被非法判三年六個月,在成都女子監獄三個月時,警察趙紅梅找了四個犯人柳欣(成都人)、但明芳(德榮人)、劉萍(重慶人)、劉康容(康定人),在六監獄六樓趙紅梅所在的監室裏,四個犯人強抱著她、拽著她的手按轉化書。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審判長: 周 煒
審判員:文俊芳
代理審判員:張小芹
書記員:姜 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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