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安徽阜南縣丁獻友被冤判四年半 已上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安徽阜南縣法輪功學員丁獻友,被浙江省湖州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已經上訴。

他的家人聘請河南律師作無罪辯護,判決書下達後,律師說:他們是一幫流氓,不講法律。

丁獻友,安徽阜南縣段郢鄉丁大莊人,在浙江省湖州市開設一家電動車行,起名字叫「新唐人電動車行」。當地派出所不允許起這個名字,強行給他拆除,並安裝了一高清攝像頭對準他家,實行每日二十四小時監控。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下午兩點許,丁獻友被湖州市南潯區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警察揚言要判刑。國保大隊隊長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說:你們請律師也沒有用。

丁獻友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湖州市看守所,現已被非法判刑四年半,目前正在上訴。

丁獻友暫住浙江省湖州市織裏鎮。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九點,湖州市國保大隊和織裏鎮織南派出所以詢問「訴江案」(法輪功學員起訴元凶江澤民的案件)為名,帶走丁獻友並非法拘留十五天,還搶走他的個人物品電腦兩台。

一個按照真、善、忍做人,安分守己,自食其力,服務於社會的守法公民,卻因不放棄信仰而屢遭迫害。希望公、檢、法人員善用自己手中的權力,辨別是非,糾正錯案,解脫自己。

湖州市國保大隊隊長顧某15968206987辦0572-2257171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