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漸放下觀念 做到真修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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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日】我是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大法的。自己從小做人做事很講原則,根深蒂固的觀念使我凡事都要按這些所謂原則去較真兒,而這就成了修煉路上束縛我提高的障礙。每每看到同修不正的表現時,我就想,師父真慈悲,門全打開了,這樣的人也度,要是我,我真是容不下啊。

近期在和同修的配合中,在人心的摩擦碰撞中,我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並在過程中學會了放下自我、轉變觀念,當然還修的不夠紮實。下面說說其中的點滴體會,也是在理清,在以後有限的時間裏做到真修實修。

放下人的對與錯

2015年下半年,我換了個輕鬆的工作。協調同修認為我學習能力較強,就讓我參與手機救人項目,我也接受了。但原來一位參與該項目的A同修卻處處表現很排斥我,不想讓我插手。其實這位同修主要承擔勸善信這塊兒,但她寧可不寫勸善信了,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手機項目中,好像在和我比試。在同修們一起交流時,她也總是表現她付出的多,做的好。

在矛盾面前,我並不坦然,所以做事消極,協調同修感到不滿意,因此不太理睬我。負責手機項目的同修本來很期望我能做好,看我不主動,當著很多同修的面對我發火。我在夾縫中,真的是很難受。思前想後,覺的也沒必要搶著做甚麼,就和協調同修說,我可以承擔勸善信救人,但協調同修不同意,堅持讓我做手機救人的項目,由A同修負責勸善信。我也明白協調同修是按我們的特長來分配的,比較合理。協調同修和A同修交流,但A同修沒接受協調同修的建議,還差點吵起來。在以後幾次配合營救同修的過程中,A同修都不情願或乾脆拒絕寫勸善信。於是我對A同修耿耿於懷,看她就很生氣,即使她沒在眼前,心裏也總想著她的不對,認為她為人處事不地道。那段時間孩子總說我面目表情不好,但我卻感到自己好委屈,不斷的和協調同修抱怨,協調同修也沒辦法。

我和另一位同修說出了自己的苦惱,這位同修說:我發現你在講的過程中,總是說別人的不是,她怎麼怎麼了,總是認為自己好,自己對,可是沒有向內找啊,為甚麼遇到這件事,遇到這樣的表現,觸及了自己甚麼?應該是怎樣的心態?

同修的話提醒了我,師父在法中說:「吃苦受難是除去業力、消除罪過、淨化人體、提高思想境界、昇華層次的大好機會,是大好事,這是正法理。」[1]其實這些複雜的人心表現正是提高自己的機會。負責做甚麼真的不主要,關鍵是自己會不會向內找,我找下去,發現自己的人心還真是不少:當同修排斥我的時候,我的怨恨心、妒嫉心、爭鬥心同樣強烈,表面看起來還挺能忍,但實際是變異的好人觀念隱藏下的怯懦和面子心。意識到自己這些不好的人心後,每當這些不好的人心反映出來,我就抑制它,不承認它,並發正念清理自己,漸漸的平靜好多。

後來一次配合營救同修時,A同修和這位被迫害同修比較熟,她想寫勸善信了。但由於她之前不願意寫勸善信,所以這次協調同修也沒建議她寫,她又感到不舒服了。就在我們要將被迫害同修的明慧報導和其它真相資料在同修所住小區散發的頭一天,A同修在學法小組找個理由,衝著我大聲質問,而且說著說著就跑題了,我有點糊塗,心想:這是哪跟哪啊。但馬上平靜了,心想又是考驗,可別動心。後來A同修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一次和我苦惱的說:我怎麼總是老往前搶啊,怎麼辦呢?我知道A同修雖然沒好意思直接和我道歉,但她在向內找,在提高。

去除對他人的負面思維

當然這種容量的擴大對一個真修者應有的境界來說還遠遠不夠,因為形成了頑固的人的理,我的人心還在反反復復中錘煉,在今年營救B同修過程中,我再次受到了衝擊,使我更加正視自己的問題。

B同修這次被迫害,我們在第一時間徵得家屬的同意,聘請了外地律師。B同修的案件似乎比較嚴重,警察一直不同意律師會見,我們對裏面同修的被迫害情況毫無所知,律師也很洩氣。因為律師在外地,代理案件多,我們溝通的也有限,特別是律師聽說同修的案子是省廳下令的,律師感到有壓力,不太願意和我們往前推動案子。我對律師的表現很不滿意,產生了換律師的想法,但因為涉及到更多費用,同修們都有顧慮。

此時,不僅律師的表現不盡人意,B同修家屬也和我們產生了隔閡。B同修妻子在外地,不能回來直接參與營救,但我們把B同修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做,最初配合的時候,她很感謝同修的付出。B同修妻子九九年之前也修煉過,後來由於中共打壓,就放棄了,而且在B同修以前被迫害時,她都是通過常人花錢、找關係,替家人寫保證,把B 同修弄出來。最近兩年,她又從新修煉了。這次迫害發生後,她和迫害B同修的辦案警察在微信上聯繫、講真相,B同修妻子認為該警察能接受些真相了,但該警察對律師和B同修父母拒不接見,而且在電話裏態度惡劣。我們將該警察多次的迫害行為整理成材料,在明慧上曝光。辦案警察對此非常生氣,和B同修妻子說我們在說假話,其實我們已經做過調查了,都是事實。結果B同修妻子就說我們不善。她還說:我就是能對警察特別的慈悲,對同修特別的苛刻。我心想:這哪是真善,簡直是裏外不分!因為她前些年的修煉表現,我認為她法理不清,心裏對她有了成見。

警察並沒有從B同修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就把B同修從看守所轉移到某地。我們知道情況後,非常著急,和B同修父母一起向有關部門控告警察的不法行為,該警察受到了調查,他和B 同修妻子說不要再控告了,他們對B同修非常好,他們同意放B 同修,在等上級的批覆。我們無法判斷警察的話是真是假,而且得知同修其實是被單獨關押洗腦,所以覺的不能停止控告。但B 同修妻子堅持讓我們停止控告,並因此和我們大發脾氣,最後乾脆不聯繫了。我的人心也起來了,心想:不管就不管,討好邪政會上魔鬼的當,那就看看結局會怎麼樣!

當然明白的一面,我知道這樣的想法是符合舊勢力的,這個整體確實有了明顯的裂痕,邪惡會鑽空子的,時間一天天過去,同修還在裏面受迫害,怎麼樣儘快彌補裂痕呢?我天天問自己:她(B同修妻子)怎麼就不改變呢?師父看我不悟,一天早上將一句話清晰的打入我的腦中:「她不改變,是因為你的層次不夠、你不變。」我在心裏反覆琢磨這句話,問自己要改變甚麼呢?

慈悲的師父再次為我做了安排。一位外地同修恰巧有個機會,這時和我簡短交流她營救中的感受。同修說:「在營救的過程中,我逐漸降低了對律師、對家屬、對同修的要求,真正用慈悲和正念看待眾生。」這句話對我觸動很大。慈悲和正念?我好像不是這麼待人的。我在做事的過程中,總是感到這不滿意,那不可心,對別人的負面想法很重,認為別人有問題,都不符合自己的理想標準。原來是需要我清除對他人的負面思維,放下自我,不去要求別人啊。

在與律師後續的配合中,我不再嫌律師沒有正念,律師作為一個生命,他受邪黨的毒害,不信神的存在,對大法了解也很表面,所以還需要我們多多給他講講真相,使其真正明白,才會升起正念。後來律師曾給檢察院遞交了一份材料,裏面有段文字不合適,有承認舊勢力安排的意思,當然律師對此沒有清醒的意識。一位同修從修煉的角度和他直白的講道理,律師覺的同修在懷疑他的能力和水平,律師的自尊受到了衝擊,態度很固執,堅持不去掉這段文字。這樣兩個人說來說去,都在僵持著。從同修的表現中,我看到了自己曾經的不足。我不急不火,一邊清除律師空間場中的不正因素,用正念加持律師,一邊試著從另一角度和律師緩緩的交流,結果沒說幾句,律師馬上就說:按這位大姐說的,我同意拿掉。其實按照法理而言,同修的話更有道理,只是律師作為常人接受能力還很有限,我盡可能從律師能夠理解的角度討論這事,特別是當時自己心態純正祥和,而且給以律師的是正念和善,所以律師在心裏不抵觸了。

對於家屬同修那邊,我想和她聯繫,但又覺的她脾氣好火暴啊。當然這絲念頭一出,我馬上想:不要那麼想同修,不要這個觀念。非常美妙的是,當天晚上就有同修和我說,B同修妻子要和我聯繫,我感到真是驚喜,心想:真是謝謝師父了,弟子的心,師父都知道!結果B同修妻子和我說話一直很客氣,我們彼此把心打開,溝通的非常好,他妻子也同意繼續控告。結果沒幾天,B同修就回來了。

修煉了這麼多年,一直把做事當成修煉,只是最近才摸到修煉的邊兒。修煉路上,向外求,無疑是舉步維艱,向內找,才能峰迴路轉。做事時如果鑽到具體事件中,遇到問題就會感到迷茫,可是一旦能夠跳出來,看看修自己哪顆心,那就清晰多了,其實這個過程才是修煉啊。而這個過程離不開師父為弟子苦心的安排和點化,還有同修們的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越最後越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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