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甘肅強維秀因幫助別人被構陷綁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法輪功學員強維秀女士,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下午從西峰迴鎮原的途中被警察綁架,目前被非法關押在鎮原縣看守所。

強維秀現年四十九歲,大學本科學歷,鎮原縣農機局幹部。一九九七年六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在中共長達十八年的迫害中,五次被綁架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飽受殘酷折磨。

二零一七年十月一日下午約六點前,強維秀坐西峰城區四路公交車,上車後一直坐在後門對面的座位上,車到達八家咀路口的星星幼兒園站,準備下車。

這時一婦女攙扶一個比她高出很多的女孩,女孩直挺挺站著,不會挪動腳步,不知道下車,沒有任何反映,沒辦法將女孩扶下車。婦女很著急,求強維秀幫忙,強與婦女很費勁的才將女孩扶下車,扶到站牌下。女孩靠著站牌也站不住,腦袋歪向一邊,眼珠翻向一邊,眼珠一動不動,癱坐在地上,婦女急得手忙腳亂,帶著哭腔打電話叫丈夫趕快過來。在這生死關頭,為了女孩儘快脫離危險,強維秀府下身體在女孩耳邊小聲念了幾遍「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女孩漸漸甦醒,脫離了危險,強感到很欣慰,就趕到去鎮原的班車坐車回鎮原。

這時聽到那個婦女的聲音說穿粉色衣服的。緊接著一個男的衝上了車,將強維秀從座位上拉下車,並朝強的左耳朵後面猛擊一拳,喊那個婦女打電話報警,嚷嚷著說強把他女兒怎麼了,一會又來了兩個膀大腰圓的壯年男人,兩手插腰站在跟前。

當地「110」來了後,搶了強維秀的身份證,翻了隨身帶的包,將強維秀強行劫持坐在車的後倉,叫女孩及家人坐在同一車的前面,去醫院給女孩作了檢查,一切正常。

警察又強行將強維秀劫持到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地下室,強迫她坐在特製的鐵椅上,兩腳兩手被固定,正前上方一個大燈照的睜不開眼,看不清對面坐了甚麼人,有說話和氣的,有高聲漫罵的,並將隨身帶的兩個包再次翻了一遍。被扣押的隨身攜帶物品有:空u盤兩個、打不開的硬盤一個、打不開的筆記本電腦一台、無線上網路由器一個、本人記的如何修心做好人的筆記本一個、敲門行動觸犯法律條文一張、空銀行卡一張、當鬧鈴用的手機一部,通訊電話大小各一個、《轉法輪》大小各一本、帶字的錢74(大概10元4張、5元5張、1元9張)。

強維秀要求警察出示綁架她的法律手續,他們說會有,但至今沒有見到。第二天警察讓強維秀在筆錄上簽字,但第一張辦案人信息空白,當強提出後他們才填上,填的是西峰分局國保大隊的趙凱和王海宏,還有國保大隊長朱長鎖等人。

筆錄中有許多地方是歪曲事實的,強在筆錄上寫了「與事實不符、斷章取義、歪曲事實」等話,後來看到處罰決定書上說拘留十五天,但國保的人說讓強維秀在拘留所先呆著,不知甚麼意思,警察於十月二日晚強行把強非法關押到西峰拘留所。今天應該到期,但至今還沒看見放出來。

強維秀信仰法輪功,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最基本權利──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完全合法。幫助別人使女孩脫離生命危險完全出於修煉人的善心,作為一個正常人感謝都來不及,卻恩將仇報,反而誣陷做好事的好人;作為警察,應該主持公道,維護正義,卻執法犯法、濫用職權,迫害好人。這是明顯的違法枉法行為,應當立即解除對強維秀的非法關押,無條件釋放。

再說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在國外幾十個國家被告上法庭,被國內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實名控告,被全世界幾百萬人聯名舉報,習中央近幾年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與江切割。等到江澤民被繩之以法的時候,還在迫害法輪功的人都脫不了幹繫。希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看清形勢,不要再迫害法輪功學員,給自己與家人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