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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市七旬徐玉芳被非法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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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2017年11月7日上午時分,山東臨沂市莒南縣團林鎮派出所的警察夥同日照市嵐山區和碑廓鎮派出所的警察數人突然闖入碑廓鎮徐玉芳家中,又是一番翻箱倒櫃的亂翻而一無所獲之後,將徐玉芳老人暴力綁架而去,直接劫持至莒南法院,不知名姓的法官宣稱判處她三年,隨後把她投入臨沂市看守所關押。

徐玉芳老人否定邪惡的迫害,開始絕食反迫害,同時給每一個遇到的人善意地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及受到的邪惡迫害。徐抵制著警察的威逼利誘,就是絕食,滴水不進,堅持自己無罪。

看守所的警察派人看護,曾經十幾個人一起按住徐玉芳企圖強行灌食,並一天中數次給徐量血壓,血壓都高達200多,身體出現嚴重病業表現。

11月10日,徐玉芳老人被綁架的第四天,臨沂市看守所通知徐玉芳的家人來接人,徐的家人拒絕配合,說你們怎麼把人綁走的,你們怎麼把人送回來。看守所派人派車將徐玉芳送回碑廓家中。

據不完全了解,在2017年10月份期間,徐玉芳在家中兩次接到莒南縣法院的所謂「傳票」,聲稱要對徐開庭審判。徐玉芳認為是無稽之談,絕不配合他們的迫害,將傳票撕碎扔入爐中燒掉了。11月7日這天是直接來人綁架了。

徐玉芳乃一位年近七十的農村婦女,幾乎沒有文化,早年一身疾病既無錢醫治,也無有效手段治癒,在得到法輪大法後身體全面康復,疾病一掃而光,紅光滿面。徐玉芳非常高興,逢人便誇法輪大法好,到處講真相,宣傳法輪大法的美好。

在2017年5月12日世界法輪大法日前夕,徐玉芳老人去團林鎮發放真相期刊,貼真相不乾貼,被不明真相之人尾隨至家中,隨後警察上門騷擾迫害。

2017年5月22日至26日,團林派出所警察綁架了老人,妄圖關押在臨沂市看守所進一步迫害,無奈身體檢查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徐玉芳老人回家。

團林派出所的惡警不甘心,編造非法搜羅來的所謂「證據」,11月7日直接綁架到莒南法院開庭,非法判徐玉芳三年徒刑。


莒南縣團林派出所:
電話:05397224744。
所長江晃晴、副所長李洪森

莒南縣檢察院:
電話:05393012558、05397212816
檢察長李政國,副檢察長史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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