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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表明信仰 張樹德被綁架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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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今年二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張樹德,任職於大連理工設計院,外派到盤錦市工作。六月二十六日,張樹德到盤錦市新盛派出所辦居住證,如實表明自己信仰法輪功時,遭警察羅玉婷等構陷,被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已經四個月。目前,構陷他的所謂「案子」已到當地法院。

張樹德,原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新興鎮所在地,從小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修煉中,大法給他開智開慧,從農村普通家庭出生的孩童,成長為一名品質高尚的有道德的人,畢業於哈爾濱市工業大學,獲碩士學位,在大連理工設計院工作,今年外派到盤錦工作。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張樹德去新盛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當警察羅玉婷得知他信仰法輪功時,不但不給辦理,事過三天,派出所的羅玉婷、梁州志等人,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闖進張樹德租住所非法搜查,搶走他的筆記本電腦、手機等私人物品,把張樹德綁架到派出所。

羅玉婷在詢問做筆錄時,將非法抄來的法輪功資料作為抓人的證據,將四十六本真相小冊子改為六十二本,將張樹德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至今。

在被綁架、關押期間,張樹德在多次與派出所警察交談中,都抱著對警察信任的態度,希望派出所的警察能真的做到依法治國,了解法輪功真相,並向他們提供了可證明法輪功合法,證明本人修煉法輪功無罪的法律條文、政府文件、部門文件等,很明顯按照中共現行法律、法規,法輪功學員持有傳播法輪功真相資料不違法,相反以此為依據誣陷法輪功學員則是違法,希望新盛派出所警察能撤案,正確對待法輪功,還本人清白及自由。

但新盛派出所依然將其案件移交給興隆台區檢察院。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興隆台區檢察院二科工作人員到看守所對張樹德進行詢問,並做了筆錄。張樹德將興盛派出所的一系列違法行為告訴檢察官,希望興隆台區檢察院儘快退卷,檢察院岳洋將案件以證據不足退給派出所。

二零一七年十月,興盛派出所警察再次將構陷張樹德的案件移交給檢察院,現在此構陷案正被檢察院岳洋移交給法院。

張樹德是按照真、善、忍修煉、做好人的好青年,他的父母與親人都期盼他早日獲得自由,回到家中與親人團聚。

盤錦市興隆台檢察院電話:04278263245
法制科岳洋電話:04278658748
法院電話:04272907795
廳長電話:0427290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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