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鐘俊芳被非法抓捕,遭勞教兩年。在勞教所關押期間,遭警、犯體罰,被長期剝奪睡眠,罰站軍姿。惡警強制法輪功學員無論做甚麼都要打報告詞 「犯人某某某,要求做甚麼」,如果不打就將受到懲罰。警察早上走進學習室時,要全體起立,向她們問好。然後一個一個的打報告詞才允許坐下。上廁所也必須打報告詞,不打就不許上廁所,因此很多法輪功學員們早上就不吃稀飯、不喝水。
有一次,鐘俊芳要上廁所,就對警察說:「法輪功學員鐘俊芳想上廁所。」結果遭到拒絕,她就起身去廁所,惡警戴某某和蒙婭玲誣說她要逃跑,就把她拖到壩子上逼著她跑步。鐘俊芳不跑,獄警就叫犯人逼著她跑,兩個人一輪,一個拽著一個推著跑,致使鐘俊芳小便失禁,尿到褲子裏了,地上也濕了。
那些包夾看見她尿褲子就嘲笑她,然後把她拖回監室關禁閉,不准出門、不准吃菜,只給一兩飯,這樣持續迫害了鐘俊芳十幾天,才叫她和大家坐在壩子裏,但又逼她背監規。她不背,殺人犯邱光芬就打她一個嘴巴子,因此所有法輪功學員就站起來和邱光芬評理:「我們是好人,你憑甚麼打人!」
二、在成都女子監獄遭受吊銬、野蠻灌食、侮辱、挨打……
二零零三年二月,鐘俊芳又被綁架,後遭法院誣判三年半,被劫持在成都女子監獄關押迫害,二零零六年八月回家。
鐘俊芳的電話遭惡人監控,有一天她邀一位朋友出去,惡人以為她又要去北京,再次綁架了她,又非法判三年半,隨後非法關押在成都女子監獄二監區。由於她堅持信仰,經常遭到惡人的謾罵和生活上的刁難。她的錢卡也被獄警收走,不允她購買食品,肚子餓了也只有忍著,而且處處限制她的人身自由。
汶川「512」大地震後,監獄搞演習,鐘俊芳拒穿囚服,獄警搜走了她所有的衣服,她上身只剩一件文胸,下身一條內褲,鐘俊芳仍然堅持不穿囚服,用床單披在身上,一直堅持到十一月份,在這期間獄警為了迫使她穿囚服,就煽動犯人侮辱她。
二零零九年底,有幾天寒流下降,天氣驟然變冷,凜冽的寒風不斷的拍打著玻璃窗,犯人們都冷得鑽進了被窩,被子蓋得嚴嚴實實,到了後半夜,鐘俊芳開始在床上打坐煉功,值班警察在監控器裏看見了,馬上氣勢洶洶的跑過來,把她拉到了辦公室雙手吊銬在窗子上凍了一夜,第二天又把鐘俊芳吊銬在二樓的護欄邊上。
酷刑圖:吊銬 |
為了抗議監獄對她這種無人性的迫害,鐘俊芳開始絕食,最後獄警叫人把她抬到監獄衛生醫院去野蠻灌食。每當她在監室煉功時,「包夾」張忠毅(住綿陽)就對她又吼又罵,還多次把她身上揪的青一塊、紫一塊的,使她受盡了折磨。鐘俊芳不斷的給監獄、監區的獄警寫真相信。獄警都很害怕,為了阻止她寫信,就叫人收走了她所有的紙和筆,也不准其他人借給她。鐘俊芳又開始絕食,幾次遭灌食,身體受到嚴重摧殘,最後被迫害的住進了警官醫院直到冤獄期滿。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八年半
鐘俊芳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有家不能歸,有子女不能相認,否則,兒子就得被單位開除,失去工作。她自己掏錢買的養老保險,卻因堅持修煉做好人,到該領養老金時,只給一半。在不能維持最低生活的基礎上,為了生存,她只得賣掉了自己僅有的幾十平米住房,做點小生意來維持生計。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晚十時左右,一群警察和若干輛警車包圍了鐘俊芳女士開的一家服裝店,縣「610」頭子羅尤剛、政法委書記周文華、國保大隊教導員王永富等人強行綁架了六名正在學法的法輪功學員余發全等,搶走了鐘俊芳私人財產;警察搶走了余發全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等私人財物,後非法關押在犍為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鐘俊芳被非法判刑八年半;余發權被非法判刑七年半;陳寶瓊(女,七十歲)是鐘俊芳請的看店子的工人,被非法判刑四年。不久,鐘俊芳與陳寶瓊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據悉,鐘俊芳曾遭犯人萬永裕毆打,當場被打昏,後被送醫院搶救。一次犯人宋貴芝折磨鐘俊芳,拿藥放在菜裏面給她吃,鐘俊芳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不能言語了。
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奉勸樂山市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立即停止行惡。希望你們珍視生命,善待法輪功學員,不要盲目跟著中共瞎跑。只要大清算一開始,首當其衝的就是你們這些直接執行迫害指令的人。真心希望你們迷途知返,將功贖罪,擁有美好的未來,實在不忍心看到你們與邪黨一同遭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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