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警察

——聽明慧廣播交流文章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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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聽到明慧廣播中同修的交流文章《當好主角》我有不同的看法,文章中講如果警察是來騷擾,就不應該開門,而警察是來了解法輪功真實情況的就應該開門講真相簽字,文章中講的其它方面我都很贊同。我贊同向警察講真相,但不贊同同修簽字。

我個人認為開不開門由個人修煉狀態而定,你可以開門給他們講真相但不應該簽字,因為師父講了:「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他們要求你簽字你就配合簽字,你知道警察內心的想法和意圖嗎?你簽的字他們是拿給誰看的?給誰保證的?我們不需要向他們彙報和保證甚麼。保證修煉也是向師父保證。

你的行為已經證明了一切,只管給他們講真相,無需簽任何字。你知道邪惡甚麼招都能使出來,甚麼事都可能幹的。你說:我看了上面寫的都是我證實法的內容,都是我說的話,我們修的不就是真嗎?有的警察也說,你們不是講真善忍嗎?這是你說的話你就簽個字吧。那你知道他們回去後,給不給你加進甚麼內容,只要後面有你簽字,以上內容就說明你承認,我們不是有同修被這樣騙過嗎?再有你簽字就有了筆體,那就可能幫助邪惡排除與某事有關的相關人員,比如那些寫真相信的同修,信皮上的字體,或在外面寫證實法內容的同修,那不是無形中在幫邪惡的忙嗎?

其實證實法有多種方式,但是做任何事都要考慮到其他同修的安全問題,不給邪惡有任何可乘之機,不要被邪惡的假相迷惑,邪惡雖然被消滅的很少了,它看硬的不行它會給你來軟的,好像很同情理解你,但又無能為力的樣子,我們千萬不要被邪惡的假相所迷惑,我們當地就有很多同修及家屬有這樣的想法,說現在警察的態度可好了,不像以前那麼兇了,有的警察還說咱們都是一樣的等話,欺騙同修。很多同修就因為這點放鬆了警惕,不自覺的把邪惡想知道的全說出來了,還以為他們在和自己嘮家常,自己甚麼都沒說。

我問了幾個同修,她們被騷擾的全過程,發現了一個共同點:警察在很短時間內把想知道的都了解了,但同修卻全然不知,把家裏的情況都告訴了邪惡,包括有幾個子女,在哪上班,電話號,甚至有的警察都有她兒女的微信。

警察之所以有現在的表現,一個是正法進行到這兒了,邪惡沒有那麼多了;再一個是通過同修們的講真相確實有一些警察明白了真相,但同修們千萬不要被一些警察表面的和善所矇蔽,如果他們真明白了真相,就不會千方百計讓學員寫「不煉了」的保證書了,或用話套同修,而應該在迫害同修上表現不積極,那些不明真相的才會有這種積極表現的。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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