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
四川嘉州監獄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強制學員寫所謂的「三書」或「四書」,每月寫思想報告,從精神上迫害法輪功學員。凡不服從者,則被監獄嚴管、集訓、噴辣椒水,或利用監獄犯人、包夾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等。
所有被冤判並關到嘉州監獄黑窩的法輪功學員都要被強制寫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從二零一六年底,監獄開始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四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強制學員看中共誹謗法輪功師父及法輪大法的錄像和書籍。
法輪功學員張軍,是四川蘆山縣苗溪菜場的雅安監獄的兩槓三星的警督,二零一四年,被綁架到監獄,強制寫「三書」後,因當面向獄警聲明所寫「三書」作廢,被送到十監區集訓監區迫害,嚴管其吃「秒飯」,即只給張軍二十秒的時間吃飯,還用幾根電警棍同時電擊張軍。監獄迫害張軍吃「秒飯」時間長達數月,對張軍的集訓迫害達一個月。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被嘉州監獄利用參與對張軍迫害的包夾人員有:
袁友平(夾江人,因販賣毒品入獄,此人是關係犯),經常譏諷張軍,還誹謗法輪功師父;
車在勇(夾江人,因非法持有販賣槍支彈藥罪、聚眾鬥毆罪入獄,現已出獄),口出狂言:「一個張軍算甚麼,五十個張軍,我們也有辦法治。」
南充法輪功學員明少林、河北法輪功學員楊敬啟,於二零一五年,被綁架至嘉州監獄,因抵制監獄的強制「轉化」和寫「三書」,被獄警送到十監區集訓迫害。監獄警察還在沒有監控的浴室對楊敬啟噴辣椒水(監獄於二零一六年底,在浴室才安監控設備)。
遂寧法輪功學員張華明,在被冤判關入嘉州監獄的第一天,包夾人員王世江(宜賓人,因非法持有槍支罪入獄,現已出獄)便對張華明口出狂言,「你不寫『三書』,打死你!」
凡被送十監區集訓迫害的學員,被迫害一次就是一個月,還對其進行所謂的「考核」。
凡是被強制寫「三書」和「四書」的法輪功學員,下到生產監區後,每個月都要被強制寫思想報告。監獄的目的是看被強制「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是否真的「轉化」,寫的「三書」和「四書」是否發自內心。監獄逼法輪功學員每個月寫思想報告,監控每個法輪功學員的思想活動,並以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對症下藥」,這種精神迫害嚴重傷害法輪功學員的身心。
二、利用包夾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監獄以「立功減刑」為誘餌,利用監獄罪犯想儘早出獄的心理,教唆、指使監獄罪犯當包夾人員迫害修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監獄對每個法輪功學員安排一至三名包夾人員,讓包夾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並及時向監獄報告,同時,包夾人員還配合獄警「轉化」法輪功學員,誹謗法輪功師父及法輪大法,強逼法輪功學員看誹謗法輪大法師父的書籍。
嘉州監獄獄警根據包夾人員的所犯罪名、心狠手辣的程度、刑期長短,分成三層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層層施壓,層層監控,每個層次的記分考核加分也不同。包夾人員為了記功減刑,積極地參與對監區法輪功學員的「轉化」迫害。
(一)九監區利用的包夾人員三層體系人員為:
第一層包夾人員有:袁友平(夾江人,販賣毒品入獄)、許軍(遂寧人,詐騙犯)、車在勇(夾江人,因非法持有販賣槍支罪、聚眾鬥毆罪入獄)、宋文高(夾江人,因受賄罪、迷奸罪入獄)。
第二層包夾人員有:王世江(宜賓人,因非法持有槍支罪入獄)、劉鑫(瀘州古藺人,因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入獄)、宋如華(因經濟犯罪入獄,此人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周永康有關係)。
第三層包夾人員有:張川東(成都人,因經濟犯罪入獄)。第三層包夾人員設監督崗,監督崗有六名人員。
這些真正的社會渣子、邪惡包夾人員通過積極參與配合監獄迫害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而減刑立功,他們也因此而享受在監獄不幹活的待遇。曾經有一個包夾董遠毅對法輪功學員周勇說:「周勇,你每月寫思想報告,我也要寫你的情況報告,我每月要加分呢!你好好寫,不要影響我立功減刑。」
(二)三監區的獄警們昧著良心,執法犯法,為了晉級升遷、獎金福利,徇私枉法,使用流氓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利用包夾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迫害、思想「轉化」和思想控制。
被三監區利用的監督崗、邪惡包夾人員包夾體系為:
第一層包夾人員有:龍平(原四川樂山峨邊縣衛生局長,因受賄入獄)、劉敏(四川樂山犍為人,因販毒入獄,在二零一六已出獄,但出獄不到半年又因私藏槍支罪再次入獄)、陳冰(四川樂山犍為人,販毒入獄)、葛君強(四川樂山峨邊人,販毒入獄)。
第二層包夾人員有:李強(四川樂山犍為人,因故意傷害罪入獄)、袁清武(四川峨眉人,因故意殺人、盜竊罪入獄)、黃富春(四川樂山犍為人,因販毒、團夥作案製毒販毒入獄)、何應義(因製毒入獄,減刑十五年,減刑五年半,實服刑九年半)、謝晉(綁架罪入獄)、余露(四川犍為人,因搶劫團夥作案入獄)、張勇(四川犍為人,因盜劫、團夥作案入獄)、江濤(四川犍為人,因故意傷害罪入獄,該人下隊四十八天任奴工生產線線長)、王永川(販毒入獄)。
第三層包夾人員有:陳果(四川瀘州人,因虛開增值稅入獄)、黃旭東(四川樂山犍為人,販毒入獄)、董遠毅(四川峨眉人,販毒入獄)、張哨紅(四川瀘州人,販毒入獄)、余發偉(四川樂山犍為人)、吳輝平(四川瀘州人,因聚眾鬥毆罪入獄)、曾安洪、范昕權,還有職務犯,監督崗6人、監區後勤等。
以上包夾人員隨意打罵三監區的在押犯以及法輪功學員,有時還會當著獄警的面打罵的。這些包夾人員還協同獄警強制法輪功學員做奴工產品。
三、強制法輪功學員做奴工產品
(一)嘉州監獄強迫監獄服刑人員生產奴工產品,牟取暴利,並將服刑人員每月的考核分與所完成的生產任務掛鉤,完不成任務的還要被嚴管、整訓。
每個法輪功學員都被下到生產監區的生產車間做奴工,八監區的眉山法輪功學員謝海軍、二監區的張軍完不成任務,收工回監區後被嚴管。三監區的眉山法輪功學員周勇、南充法輪功學員章軍下到監區後,因長期完不成任務,收工回監區被嚴管整訓長達近三個月。長時間的超強勞動,被嚴管整訓,給法輪功學員身心造成嚴重的傷害。
(二)嘉州監獄與奴工產品商家互相勾結迫害法輪功學員
1、宜賓五糧液酒業和殘聯與四川嘉州監獄互相勾結、狼狽為奸,利用被非法關押在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與其他在押犯人為其生產奴工產品,牟取暴利。
商家把最不好貼的商標和二維碼,以及在社會上給不起工價的產品拿到監獄裏,下達每天的生產任務,非法佔用法輪功學員和在押犯的正常休息日和時間,強迫他們早上七點出工,到晚上八、九點鐘才收工。對未完成奴工任務的,收工回監區後會被獄警嚴管、整訓。
五糧液酒業奴工產品有以下系列:百水杜康N90、封藏御酒、鳳酒U22、鳳酒封藏、陳窖9K 、藍瓶小調、清純小酒、五糧液新品玻瓶等等。此奴工產品是在嘉州監獄二監區生產。
參與五糧液酒業奴工產品運輸的有:瀘州盛盟達運業、簡州運業。運輸車輛及運輸日期: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 川R35764 南充車牌
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 川Z32293 眉山車牌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 川E29049 瀘州車牌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川M13872 簡陽車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川R49997 南充車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川AU2285、川AT0712 成都車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川L56721 樂山車牌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川L38257 川L63839 樂山車牌
……
敬請宜賓法輪功學員及以上車牌號區域的法輪功學員向宜賓酒業、殘聯、車牌號車主講清真相,請他們不要與中共狼狽為奸製作奴工產品,非法牟利,為自己的道德、良知及企業信譽和形像負責。
2、遂寧立訊電子有限公司與嘉州監獄狼狽為奸,非法牟取暴利。立訊公司把監獄的法輪功學員與在押犯當作自己的奴工,與監獄非法佔用被非法關押在三監區、八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與在押犯的正常休息日與時間,強制完成他們每天下達的生產任務和保證生產質量。完不成生產任務及完成質量差的,收工回監區後會被獄警以學習為由對其嚴管整訓。法輪功學員與在押犯被強迫從早上七點出工至晚上八點收工,長時超強勞動。其中勞動時間最長的一個月出工時間超過三百三十小時,這已經完全超出一個正常生命的負荷了。
遂寧立訊電子公司在嘉州監獄生產的奴工產品是電腦數據線,此產品時間幹長了,容易使手指變形、視力下降。該公司因無法承負生產人員的工資,所以跟嘉州監獄互相勾結,製造奴工產品。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嘉州監獄三監區區長楊東(現為八監區區長),警長代翔、陳凌三人曾到遂寧立訊電子公司參觀,並洽商奴工產品事宜。遂寧立訊公司的技術總監劉文森曾在嘉州監獄三監區對法輪功學員與其他在押犯說,「你們關在這裏,就是犯人,你們幹得太慢太少」,他還親自下達每天的生產任務。周久亮負責生產,張強(楊)負責生產技術,張勇負責生產設備維修維護。
與立訊公司有商業行為的還有華為、聯想等電腦商,立訊公司生產的奴工產品電子線材主要用在筆記本電腦上。
向立訊公司合作提供生產線材、耗材的商家有遂寧聯友昌電子公司、蘇州高泰電子公司,崑山同鈺電子公司、崑山成鈺電子公司、重慶涪龍電子有限公司、重慶都寶電子有限公司、上海宏毅電子公司、崑山同心表面電子公司、崑山盈鼎裕電子公司(電話:051250160968)、維林電子公司、蘇州仁德、蘇州聯煒城電子公司。
以上公司向立訊電子公司提供電子線材所需的地線、數據線圓裏所需的半背膠、全膠、醋酸膠布、平貼所需的複合醋酸布,以及電子線材的連接器、黃膠、點膠用的膠水,點焊用的焊絲,排精準用的紙膠布,還有其它不知名的材料。
四、強制對法輪功學員減刑以達到其所謂的「轉化」的目的
1、監獄對在生產監區的法輪功學員的生產勞動及日常事務、思想情況也要像那裏的在押犯一樣進行記分考核,每月考核記分要簽字,監獄認為記分考核夠減刑標準的,就會被強制減刑。被強制減刑的法輪功學員則被監獄強逼寫「認罪悔罪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決裂書」等。
嘉州監獄與駐監檢察院、駐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迫害,強制法輪功學員上庭說違背法輪功學員心性的話,強制說認罪悔罪的話,強制法輪功學員說謗師謗法的話,還要說對邪黨感恩的話,讓人把邪的說成正的,正的說成邪的,把善的說成惡的。監獄還將法輪功學員被強逼所說所寫的違心的話登在監獄內部刊物《新彩橋》上進行宣傳,誹謗法輪功師父與法輪大法,毒害眾生。
監獄強制對法輪功學員減刑的罪惡目的是:一是名譽上搞臭法輪功,從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二是強制徹底「轉化」法輪功學員,確保百分之百的被強制「轉化率」;三是看法輪功學員是否是真心「轉化」;四是為了獄警的晉級升遷、獎金和福利等。
2、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減刑進行精神思想迫害的整個邪惡系統為:四川省610,四川省高院,嘉州監獄610前監獄長祝偉、現監獄長劉國民,獄政科科長王正強,教育科科長王科長,獄警邵凌、楊警察,駐監檢察院,駐監法院,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樂山市中級法院審判長肖偉勛、審判員伍健、陪審員陳守仁、書記員李聰穎,及監獄各生產監區的區長、主管「轉化」法輪功學員思想的副區長警長、獄警、包夾等。
五、嘉州監獄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整個迫害系統及人員
監獄610、前監獄長祝偉,現監獄長劉國民,獄政科科長王正強,教育科科長陳×、楊×,獄警邵凌,九監區區長陳×、原副區長邱雲南(現三監區主管對法輪功學員思想「轉化」的包夾迫害),警長龔×、劉×(裏面的人稱他 「眼鏡劉」),以及九監區具體利用包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警,十監區集訓監區區長肖×。
其中:十監區集訓監區是監獄中的牢中牢,九監區是強制「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監區。原三監區區長楊東(現為八監區區長),現三監區區長王茂成(原八監區區長),現三監區副區長邱雲南(主管迫害「轉化」每個法輪功學員的思想,原在九監區積極參與迫害和「轉化」每個法輪功學員),包夾法輪功學員的警長陳凌、尹恆、張寅、代翔,獄警鐘世國、雷觀泰、王虔、王耀強等,積極配合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精神迫害、思想「轉化」、思想監控。一分隊的法輪功學員被逼每月寫思想報告,其所居住的監室的每一個在押犯要寫互監組的監督情況報告;二分隊的法輪功學員被逼每月寫思想報告,其所居住的監室的監室長要寫監督情況報告。
整個迫害系統人員緊跟江氏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用的手段之惡劣,之流氓,之邪惡,為的是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精神上搞垮,肉體上消滅」。這些被邪惡中共利用的警察為了晉級、獎金和福利,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六、嘉州監獄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的實例
1、四川峨眉法輪功學員宿剛,二零一五年被綁架到嘉州監獄期間,因抵制中共強制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長達數月絕食反迫害,在絕食反迫害期間遭受強制灌食迫害。
酷刑演示: 野蠻灌食 |
參與迫害宿剛的人員有:嘉州監獄「610」、獄政科科長王正強,九監區區長陳區長,教育科警察邵凌,其他詳情待查。宿剛是第二次被綁架迫害。
2、四川峨眉法輪功學員李海平,因堅定信仰法輪大法和在監獄煉功,於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被監獄警察送十監區集訓監區(即牢中牢)迫害了近五個月。李海平被集訓迫害期間,被強制戴頭盔,強制踩踏自己的名字和寫在地上的」法輪功」字樣,這是嚴重傷害法輪功學員身心、對大法犯罪的行為。同時,李海平在集訓監區被迫害期間,夏天被暴曬,冬天只允許其上下身只穿一件衣服。
示意圖:烈日下暴曬折磨 |
參與迫害李海平的人員有:嘉州監獄「610」、監獄長劉國民,八監區區長王茂成,警察張慶,十監區區長肖區長,獄政科科長王正強,其它情況待查。
3、成都市成華區趙乃乾,一九九五年因盜竊罪被判無期,在被關押期間,於一九九七年得法,並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後,由於趙乃乾在監獄裏身體力行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謊言,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先後被非法關押了六個監獄,中共邪黨還要求法院下達對趙乃乾限制減刑的文件,到現在趙乃乾還處於無期的考驗期,其無期考驗期為兩年,在看守所的時間不算。趙乃乾在監獄已度過二十二年之久,希望外面的法輪功學員正念加持趙乃乾,早日能回歸正常生活。
4、達州法輪功學員宋道林,因身體有病,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上旬,住嘉州監獄醫院期間,煉法輪功,而被嚴管整訓十天,其迫害詳情待查。
5、南充法輪功學員明少林,在二零一六年底至二零一七年,被嘉州監獄藥物迫害,到二零一七年五月初,明少林還穿著棉衣,其迫害詳情待查。
6、河北法輪功學員楊敬啟是一名核電工程師,因在河北當地有名望,中共邪惡便與楊敬啟所在單位密謀,把他騙至成都開會,然後將其綁架,對楊敬啟實行異地關押迫害。參與迫害的惡警惡人詳情待查。
7、原蒲江縣縣長、法輪功學員李小波,二零一六年,被綁架至嘉州監獄遭受獄警強制「轉化」,強逼寫「三書」( 「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李小波因拒絕配合獄警去「轉化」其他法輪功學員,被下到生產監區強制做奴工產品。這是李小波第二次遭受迫害,被法院枉判八年,其第一次被迫害時也是被枉判八年。
參與迫害李小波的人員有:嘉州監獄「610」、獄長祝偉,獄政科科長王正強,九監區區長陳區長,其他參與人員待查。
8、四川眉山法輪功學員周勇,因二零一五年底,不配合嘉州監獄在年底搞的所謂的「罪犯總結」及二零一六年的「罪犯計劃」,並在監獄寫法輪功真相,而被監獄三監區嚴管整訓達一個月半之久,時間從二零一五年底至二零一六年二月。
參與迫害周勇的人員有:三監區區長楊東、邱雲南(主管「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思想),警長尹恆、陳凌,警察雷觀泰,參與迫害周勇的包夾人員、監獄罪犯有:袁清武(四川峨眉人,犯故意殺人盜竊罪),對周勇進行毆打,還有葛君強(四川樂山峨邊人,販毒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