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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陳佩華家屬控告警察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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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一月二十四日,就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陳佩華女士被非法關押和她的女兒被警察非法監禁、肩部肌肉拉傷等事實,家屬到船營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吉林市檢察院、公安局控告投訴南京街派出所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結果這些部門均不予立案。

陳佩華女士及女兒被警察非法監禁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陳佩華被吉林市南京街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內。

由於南京街派出所警察在沒有出示搜查證,沒有立案書,沒有第三方見證人的情況下,非法侵入陳佩華住宅,沒收陳佩華個人財物。南京街派出所警察涉嫌犯有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陳佩華女兒去南京街派出所了解情況時,南京街派出所警察非法監禁她兩個小時,為了刪除證據,警察搶走她的手機,搶手機過程中,造成她右側肩部肌肉拉傷。

身為南京街派出所所長的黃震對去派出所了解事情經過的群眾叫囂:「我就是犯法了,你告我啊!」態度蠻橫囂張。

基於以上事實,陳佩華家屬去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和船營區公安分局控告投訴南京街派出所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

船營區檢察院、公安分局、吉林市檢察院、公安局不作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陳佩華家屬去船營區檢察院控告,兩次見到主任檢察官王鐵英,上午給予的答覆是,陳佩華的案子現處在公安偵查期間,檢察院不能立案。陳佩華的案子現在是在偵查階段,但是,家屬控告的是這個階段警察執法犯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要求檢察院予以立案,追求警察的責任,根據「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原則,檢察官這樣答覆明顯是搪塞。

下午家屬又去船營區檢察院,王鐵英檢察官又說現在國家成立了一個監察委員會,所有案子都要轉移到這個委員會處理了,現在所有案子都不接。家屬不明白,這個監察委員會現在還沒正式成立,工作也還沒有交接,怎麼就不作為了呢?這個期間,難道所有的冤案都不管了嗎? 怎麼可能出現這種工作上的空白呢?家屬認為這明顯是推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家屬到船營公安分局投訴南京街派出所警察的違法行為。船營區公安分局督察科李警官看了投訴書,了解了基本情況後,明確告訴家屬:「不予答覆」。家屬說:「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發布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告。」他說:「我不知道。」

面對南京街派出所警察如此囂張的行為,面對南京街派出所警察執法犯法的事實,家屬不明白,為甚麼作為上一級督察部門不給答覆呢?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不是下達了命令,對公安內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嗎?作為督察部門怎麼可以不作為呢?

作為吉林市船營區南京街派出所的上一級檢察院和公安局,既然不受理,家屬只好去再上一級機關控告投訴。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家屬到吉林市檢察院控告,申控科關姓檢察官接待了家屬,他拿出來一個文件,說控告警察違法的案子,他們不受理,要先到上一級公安局控告,公安局接待了,再由公安局報案,他們才接待。無奈家屬只好去吉林市公安局,門衛聽說是投訴警察,不讓進,讓家屬打12389電話直接投訴,給回話讓進,這邊才能讓進去。家屬打了電話,接電話的只說記錄了,等公安局回話。甚麼時候回話不一定。家屬連吉林市公安局的大門都沒進去。等了好幾天,也沒見公安局回電話。


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申控科:王冰
主任檢察官:王鐵英
船營公安分局 黃局長電話:1394462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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