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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封吳廣成被昆明法院庭審 當庭善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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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吳廣成開庭。

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出庭,指控吳廣成在今年四月份的一天傍晚到西山區雲山路教委小區散發《明慧特刊》和《九評共產黨》等資料。

吳廣成和辯護律師作了無罪辯護,認為相關材料僅是教人向善,於國於民沒有任何危害,請求法庭依法宣告無罪。

吳廣成,花甲老人,原係開封市房管局開發公司黨委書記,早年疾病纏身,多方求醫無果,後來修煉法輪功,得以康復。

當天的開庭,吳廣成精神抖擻,思維清晰,語言幹練,法庭表現令人耳目一新。

他說,從開封來到昆明,初來乍到,當天傍晚自己在一陌生小區溜達,被居民和保安以疑似盜竊為名扣留,在門衛室裏保安說看他不是本地人要求他掏一千塊錢「贖身」否則就報警讓警察把他抓走。

吳廣成身上沒有錢,保安於是報警讓附近的棕樹營警察把他帶走關進了看守所。後來,保安員在小區住戶樓裏發現了《明慧特刊》、《九評共產黨》等刊物和光盤,於是這些物品都送往派出所作為證據,指控吳廣成向居民小區散發了法輪功資料。

吳廣成說,這些資料均是以溫和友善的方式向世人訴說法輪功修煉者所遭受的冤屈,講述近二十年來無數公民因為信仰法輪功堅持真善忍而被勞教、被判刑、被毆打虐待的真實故事,並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更無利用任何組織,也根本沒有所謂破壞實施的客觀事實和行為後果。

吳廣成說,多年來無數法輪功修煉者妻離子散,被迫失去工作,有家不能歸,遭受了無盡的不人道對待。法庭和法官應當肩負維護正義保障人權的使命。庭審最後,他希望法官結束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審判,還法輪功修煉者的清白。

辯護律師還提出,吳廣成從體弱多病到健康健朗的過程,從一個無神論的國家機關黨群幹部到走入法輪功修煉,事實本身有其內在的道理,值得國家、社會和法庭思考。這就是保障人權,尊重人性,弘揚善念和依法辦事。吳廣成的案件,從主觀目的、客觀行為、物品數量、思想內容等方面均不能認定吳廣成有罪。

律師還指出,案件的偵辦過程也不合法,小區保安以勒索錢財相要挾,將吳廣成舉報給公安機關,在警察帶走吳廣成之後保安私自從居民樓道找尋收集法輪功物品並據此指控吳廣成向小區居民散發了違法宣傳品,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物證的收集取得以及保安員勒索錢財失敗而報警等方面均違法刑事訴訟法的原則規定。

辯護律師要求法庭依法宣告吳廣成無罪。審判長吳兆敏最後說,控辯雙方觀點他已經聽清,庭後將進行合議,擇日判決。

請給吳廣成辦案的公檢法相關人員,依法公正辦案,無論在任何時候依據法律法規辦案,長久看才是最安全的,特別是終身追責的條款就是給了公、檢、法官員獨立辦案的護身符,也是在給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插手司法設立的防火牆。請記住:執行上級違法命令 將來沒人為你擔責。希望好人吳廣成早日回家,重獲自由!

審判長:吳兆敏
檢察院檢察員:黃雲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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