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秀娥,是撫順遼電職工,修煉法輪功二十來年,心地善良,遇事願意替別人著想。二零一六年她得知十月十四日要非法開庭審理與她一同修煉的朋友赫立中和趙靜二位老人,就決定去旁聽。當天大清早乘車三十多分鐘來到南溝看守所(在看守所開庭),孟秀娥剛下車,一位陌生人問她:幹甚麼去?孟老太說,旁聽去。
就這一句話就遭綁架,這才知道陌生人是便衣警察(古城子派出所警察)。當天下午,家被非法查抄,眾多私人物品被搶走。相關警察羅織材料陷害孟秀娥,刑訊逼供,據悉曾經三天三夜不讓孟秀娥睡覺;後來構陷到順城區檢察院,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起訴到順城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順城區法院對孟秀娥非法庭審。律師為孟秀娥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陳述:孟秀娥沒有破壞任何一條法律,也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指證罪狀都是栽贓陷害,都是無中生有的,是犯罪。
孟秀娥的開庭對欲旁聽者卻要檢查身份證,孟秀娥的許多朋友同事因沒帶身份證而未能進庭旁聽,他們紛紛表示:怎麼法輪功學員被開庭和別的不同呢?別的開庭旁聽者都沒檢查身份證,他們為甚麼這麼怕法輪功啊,而且像孟秀娥這麼善良樂於助人的人怎麼可能是壞人呢?
二零一七年十月家屬得到判刑信息,孟秀娥被非法判刑三年。十一月初孟秀娥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十二月單位通知家屬停發工資(月工資三千七百元)。
孟秀娥在看守所期間,撫順國保科長魏振興向孟秀娥家屬勒索了二萬元人民幣。
此次參與綁架帶隊的是撫順國保魏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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