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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甘井子區政法委書記張彬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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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悉,甘井子區委常委、甘井子區政法委書記張彬受到邪黨處分。表面上看,張彬是因為違規配備使用超標準公務用車,其實更是他迫害法輪功遭到了惡報。

張彬曾經當過甘井子區法院副院長的職務,主要負責迫害法輪功,在此期間,至少十二名法輪功學員遭到誣判和非法起訴。張彬當時任職辦公電話:86601290。

據明慧網報導所做不完全不統計,張彬在任職甘井子區法院副院長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部份惡行:

1、2006年2月,田耘海被甘井子法院非法秘密開庭審判。
2、2006年7月18日,大連市甘井子區辛寨子法輪功學員薛新凱和他母親被非法開庭。
3、2006年7月9日,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對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重判情況(括號內為非法判刑時間):

◇劉洪波,10年(2002年,密判);
◇任海飛,7年,
◇李丹,3-7年(2002年2月);
◇田軍和呂秀靜夫妻,分別為6年和5年(2003年3月);
◇許志斌 14年,陳鑫 13年,
◇姓名不詳的女大法弟子 13年,
◇姓名不詳的男大法弟子 13年(2003年3月,密判);
◇柳春華 3年(2005年4月11日);
◇孫燕 3年(2005年8月5日);
◇田耘海 10年;
◇臧玉梅 3年(2006年2月15日);
◇於麗,4年
◇宋秀蓮,11年
◇楊傳軍,4年
◇王春彥,2年
◇李宗民,15年
◇李秀梅,受害致死
報導中指出,有的構陷案子並不是甘井子區的,卻也由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審判。

4、大連法輪功學員叢偉於2007年1月17日被非法開庭,1月24日被甘井子法院第二次(秘密)開庭,甘井子法院曾經做出一審無罪的結論,交由上級部門(二審及610)審定。然而,6月1日,甘井子法院已就叢偉案秘密開庭,叢偉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無罪卻被秘密判刑一年半。

5、2009年8月5日明慧網報導,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張義君,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後,於2008年4月30日被轉到大連市南關嶺監獄新入監隊,同年7月20日轉到本溪溪湖監獄迫害。

6、2009年6月16日,甘井子區法院於非法審判叢日旭,在北京律師韓志廣、大連王永航律師的無罪辯護下,法院當庭沒有宣判。中共邪黨當局綁架了辯護律師王永航,對叢日旭非法判刑三年後,沒有通知家人與律師。


大連王永航律師

大連法輪功學員叢日旭

被非法抓捕前,叢日旭在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擔任校長助理,他在工作單位中是一名優秀的員工,受到單位領導及周圍朋友的稱讚,在家庭中也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叢日旭二零零五年七月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新聞學專業,隨後參加支援西部建設志願者活動一年,於青海省門源縣科技文化局擔任文秘職務,由於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因而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

2009年,叢日旭及妻子田璐遭到大連甘井子檢察院起訴及甘井子法院羅織罪名非法判刑三年。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律師出於人道角度到庭為叢日旭作無罪辯護,此舉觸怒中共當局。

2009年11月27日,王永航律師一審被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提出上訴後,2010年2月4日上午,二審法院在大連市中級法院1號庭開庭,開庭僅15分鐘,最終結果維持原判七年。

7、2016年大連法輪功學員方彩霞和孔慶春被甘井子區法院非法開庭。

8、2016年11月,大連市法輪功學員遲連珠被大連市甘井子法院冤判3年半。2017年4月25日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繼續遭受迫害。

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法輪功及修煉人,罪大無邊,人間法律嚴懲不算完,還將在地獄遭受更嚴厲的懲罰。上天給每個人的時間真的不多了,奉勸張彬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惡人惡警,抓緊時間,了解法輪功真相,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儘快退出其一切邪惡組織,贖罪悔過,為自己及家人選擇光明的未來。

'甘井子區政法委書記張彬'
甘井子區政法委書記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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