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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枉判一年 北京延慶區左會英近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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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延慶區法輪功學員左會英被枉判一年,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回家。左會英被非法囚禁在昌平看守所一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早晨,延慶國保警察任志勤、陳志(音)夥同延慶派出所警察四、五個人到延慶供暖所找正在食堂做飯的左會英,未出示任何證件非法搜查了左會英的宿舍櫃子床鋪,搶劫走《轉法輪》和相關大法書籍,並且又上左會英家裏所有的屋子都搜了個遍,又抄走一些信封掛曆和明慧週刊。並且國保警察任志勤還逼迫現場所有人罵法輪功。同單位的法輪功學員趙玉霞因不說法輪功不好也被綁架、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和信封,後被放回家。

此前一天,十二月十九日下午六點多,延慶供暖所職工、法輪功學員車豔琴(女,五十歲左右)在下班的路上高塔街邊的信筒順便寄了幾封真相信件,被蹲守在旁邊的協警綁架。當天晚上,車豔琴的家和婆家被非法搜查。警察還綁架了車豔琴的丈夫,直到夜裏十二點才放他回家。

左會英被綁架到延慶派出所後轉到昌平看守所,因檢查身體不合格(貧血),所謂「取保」,當天半夜十二點回家。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延慶區檢察院韓峰、劉雪妍二人,和預審劉警官直接到左會英家,詢問她被拘留、取保候審時的所謂相關材料,並讓她簽字。左會英不簽字,只給他們講真相。他們沒有明確說甚麼就離開她家。時隔一天,就是十月十四日下午,左會英接到法院馬法官打來的電話,稱她被以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讓她下週一到法院履行程序。

左會英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庭審,公訴人以她郵寄了一百零八封信為名義想讓法院判刑,律師劉連賀從法律和事實為基礎上做了充份的無罪辯護。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左會英接到預審警察的電話,說要跟她把取保候審的案子結了,要見她,左會英不去,預審以去她家為要挾,因預審知道她兒媳臨近生小孩,迫使她到外面見面。結果見面後,直接把左會英綁架,送到昌平看守所,隨後通知家人她被逮捕了。

十二月二十九日延慶法院冤判她二年。左會英不服判決上訴,延慶法院把她的案件移交到北京中級法院一分院。家屬為她請了律師。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律師奔走於一中院和非法關押左會英的昌平看守所,及時會見了左會英。二月二十八日,律師再次會見左會英,當天下午律師就接到一中院通知:左會英的案子被發回延慶法院,從新審理。

延慶法院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重新開庭,之後枉判她一年,一直囚禁在昌平看守所。左會英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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