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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誰判她有罪,誰就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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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法院在香河縣政法委、610以及公安國保的嚴密操控下,對三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荊連珍、鬱兆霞、王建華非法庭審,北京律師做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

當天上午八點五十左右,兩輛警車拉著十餘個警察,來到法院大門西側,一個頭目開始交代任務,然後每輛車上兩個警察,開始在法院大門兩側的紅綠燈之間繞圈、巡邏,其餘五六個警察在大門口附近監控監視。不一會,過來很多各鄉鎮政法委、綜治辦人員以及國保便衣,頓時恐怖氛圍籠罩法院周圍。

'法院門前的便衣和警察'
法院門前的便衣和警察

非法開庭前法官執法犯法

約九點鐘,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兩輛法警車及一輛特警車劫持到香河縣法院,她們被綁架十個月來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六十里外的三河市看守所。香河法院原定九點開庭,庭審的法庭就在一層。然而,三名法輪功學員卻被劫持到樓上,一個一個單獨「過堂」。法院聽命於縣政法委、610、公安國保的指令,審判長周曉明等人對三位當事人進行威脅、恐嚇、欺騙、誘導。

十四日下午,律師會見荊連珍時,她一直表示堅定信仰真善忍,堅稱自己無罪。非法開庭後,荊連珍機械的、照本宣科的回答法官的問話,一看就是受了很大壓力,被逼迫認罪。荊連珍的代理律師也同樣遭到了威脅與警告,審判長周曉明公然對律師說:「荊連珍的工作我們在昨天就已經做通,你就別再堅持,如果你非要堅持,那就辦你!」原定九點開庭,就這樣被拖延到十點多。

十四日下午,律師剛會見完荊連珍,香河法院法官就到了,法官說:「以你現在的情況,判你七年以上是板上釘釘。你要是認罪悔過,我們可以考慮免於處罰或者減輕處罰,或者直接判緩……」

法院外驅離、綁架聲援民眾

現場來了許多法輪功學員以及聲援民眾,他們有的走在人行道上,有的待在停靠馬路崖子上的停車位的車裏,靜靜的等待消息,沒有影響任何人。

法院大門外,縣610副主任張國、公安國保大隊長楊永利、副隊長曹軍英、教導員池海泉,指揮幾十個便衣警察、協警、特警,跟蹤、監控現場聲援民眾,準備實施大抓捕。

凡站立在法院門外及兩側百米以內的人,一律驅離;法院對面馬路崖子上邊停泊的車輛,發現車裏有人的,便衣盯梢、打電話彙報,一一記錄下來。

'盯梢的便衣'
盯梢的便衣

多個便衣敲打一位老太太的電動車門,「下車!下車!你是幹甚麼的?!」老太太平和地說:「我接孩子。你也接孩子嗎?」法院的東側是香河二中,便衣說:「那麼大還用接嗎?」老太太「女孩子,不會騎車。你們這麼多人,是幹甚麼呀?」「我都不知道幹甚麼,讓我來我就來了。」

'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十點多,法院大門西側一位老太太被強行搜包,多人被驅離現場,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剛從農業銀行走出來,就被綁架。

不大一會兒,法院對面開始綁架。警察讓車裏面的人下車出示證件,不下車的就強行拽下來,再連推帶拽的弄上警車,還有被抬上去的。有三輛車裏坐著的十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被劫持到香河縣公安局。加上農行前綁架的男學員,共有十五人遭到綁架及非法拘禁。

公開審理,形同虛設

本應公開審理的案件,卻不准市民旁聽,能夠旁聽的都是官方指派的公務人員,三位法輪功學員親屬也只佔很少的席位。

一位當事人的姪女想進入旁聽,工作人員一看身份證,說:「你不能進去。」不大一會,她的公公和村書記就來了,把她連推帶搡的弄回家去了。

旁聽席上,把法輪功學員親屬放在了倒數第二排,親屬前邊是廊坊市、縣委縣政府、610辦、公檢法司人員、鎮政府人員,親屬後邊是一排公安國保把守。一位家屬說,「他們是故意把我們放在最後邊,不知這葫蘆裏賣的是啥藥?」這就是香河縣公檢法人員在落實習當局的「依法治國」、「公開審理」?

無罪辯護,震驚現場、震撼人心

法庭上,法輪功學員鬱兆霞堂堂正正地為自己作了無罪辯護。

鬱兆霞說: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祛病健身,修心養性,是高德大法。二零零八年,只因我說了一個「煉!」字,就把我勞教一年,迫害得我幾近雙目失明;回家後,學法煉功,視力很快恢復,沒去醫院,沒吃一粒藥。法輪功教我修心向善,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

問及手機,鬱兆霞說:手機是我的私有物品,任何人無權干涉。

鬱兆霞的代理律師,為鬱兆霞作了強有力的無罪辯護。律師認為本案立案偵查搜查程序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且鬱兆霞並無危害國家危害社會和他人實施犯罪的任何主觀意圖,公訴指控不能成立,鬱兆霞無罪。

律師指出:公安機關是因走訪才到了荊連珍家,既然是走訪,進門就銬人、搜查,且不出示任何證件,這本身就是公安機關在違法,而且走訪的是荊連珍,可卻到鬱兆霞家裏搜查,這問題不辯自明,本案件事實不清。

公訴人所舉證據,不足為證。庭上播放的語音電話內容,一個是「藏字石」,一個是「古羅馬帝國」。「藏字石」是貴州省的一塊石頭,那是事實;「古羅馬帝國」那是歷史事件,有歷史記載,是真實存在的。這兩個內容哪一個也證明不了鬱兆霞違法犯罪。

對公訴人所列舉的所謂的證據,律師一一給予駁斥,並從不同的層面證實鬱兆霞是值得人們尊敬和稱頌的守法公民。

律師說:鬱兆霞能夠真誠的把自己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美好向法庭如實陳述,真,鬱兆霞做到了;鬱兆霞自始至終尊重法庭,沒回答問題前,首先向法官問好,平靜祥和的回答問題,善,鬱兆霞做到了;鬱兆霞(被長時間關押迫害)身患重病,每晚要七八次廁所,幾乎睡不了覺,但是她忍著劇痛參加庭審,她想到的是別人,她沒有為自己著想,忍,鬱兆霞做到了。真善忍是普世的價值,我們人人都需要。

非法庭審從上午十點多鐘直到下午兩點半左右,中間只休息十五分鐘。整個庭審過程,律師的無罪辯護令所有庭審現場的人為之震驚: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最後,鬱兆霞的律師說:「就今天的庭審,現場的所有人誰都不會說鬱兆霞有罪。鬱兆霞這麼善良,誰判她有罪,誰就是在犯罪!誰要判她有罪,誰的良心永遠都會受譴責!」

庭審結束後,律師向審判長提出:鬱兆霞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建議給鬱兆霞辦理取保候審。審判長周曉明說了實話:「這個案子,我當不了家,得他們說了算。」

事件回放

二月十四日下午,香河縣法輪功學員鬱兆霞與妯娌姐姐王建華,到同村法輪功學員荊連珍家串門。三點鐘左右,香河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安平鎮派出所、安平鎮政府司法所等十幾個警察,突然闖入荊連珍家中,將鬱兆霞、王建華、荊連珍綁架,並非法抄家。

被綁架當日,鬱兆霞、荊連珍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到三河市看守所,王建華於次日被放回家。鬱兆霞和荊連珍的家人非常擔憂自己親人的安危,頂著壓力為她們聘請了律師。

二月二十七日上午,鬱兆霞的律師到三河市看守所,要求會見鬱兆霞,香河國保大隊長楊永利找藉口,就是不准會見。律師與楊永利電話溝通多時,未果。

荊連珍的律師於三月一日會見到了當事人荊連珍。兩位律師分別向香河國保人員及檢察院相關人員講明: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要求立即放人。

此後,鬱兆霞的律師曾先後兩次到香河國保,溝通會見事宜,楊永利仍舊強硬堅持不准會見。

三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鬱兆霞和荊連珍被非法批捕。

三月十七日,香河縣國保大隊、安平鎮派出所誘騙王建華,說到所裏來有事,結果當王建華去後,警察再次扣押王建華,將她非法關押到三河市看守所。

鬱兆霞的律師一直堅持不懈要求會見鬱兆霞,他向國保人員表示:「我是依法會見我的當事人,如果你們還在堅持不讓見,我只能依法控告,控告的後果,你們很清楚。」

這樣香河國保楊永利才同意律師會見鬱兆霞。四月五日上午九點多,律師終於會見了鬱兆霞。

五月中旬,警察炮製的案捲到了檢察院起訴科。律師和家屬到檢察院起訴科去閱卷,同科室的工作人員用眼色示意主辦人員,是關於法輪功信仰案件的律師,主辦員立即離開,她不敢見律師和家屬。這說明她(他)們心裏是非常清楚,起訴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儘管如此,她們還是依然把三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了法院。

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時,法院召開庭前會議,鬱兆霞、荊連珍的兩位律師準時趕到,法院門廳欲違法檢查律師的公文包被律師嚴厲拒絕。會上,兩位律師向主審法官表明: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我的當事人沒有違法,更沒犯罪,要求立即無罪釋放!

結語

我們真心希望香河縣委縣政府及公檢法司人員,能夠良心發現,為自己負責,為家人負責,不要再助紂為虐,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立即無罪釋放好人鬱兆霞、荊連珍、王建華!

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郵編065400,區號0316):
香河縣法院院長劉君13903163558
香河縣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長:侯東祥18533638326 15103262976
刑庭庭長、審判長周曉明13785593688
檢察院起訴科科長 焦文祥 13180360800
公訴人王穎 (本案由她主辦)
香河縣防範辦:辦公室電話:0316-8311180
香河縣防範辦主任 聞明霞18631611165 18631699339,
聞明霞丈夫 李志良18531655528
香河縣防範辦副主任張國 13931652277;張國原名叫石海明,香河縣五百戶鎮石辛莊村人,在上學高考時一位叫張國的學生考上了體校,被石海明冒名頂替,畢業後,分在二中教體育。從此,石海明就變成了張國。
香河縣縣委綜治辦主任 戴金奎13513163260宅0316-8581078

香河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楊永利 13503266006 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人
副大隊長:曹軍英 13582785548 香河縣劉宋鎮慶功台村人
指導員:池海泉 13831655099 香河縣淑陽鎮後小屯村人
國保大隊 劉建偉
香河縣安平鎮邪黨黨委書記 杜文洪 18103266565辦公電話0316-8217367
香河縣安平鎮鎮長 任振宇 15931650500 辦公電話0316-8218899
香河縣安平鎮人大主席 趙連成 手機號 18632669566 辦電7678169
香河縣安平鎮紀委書記 吳君 手機號 18632669558 辦電7678180
香河縣安平鎮高莊村村支書高向明
香河縣安平鎮高莊村村長:高洪旭
香河縣安平鎮高莊村治保 (調解員) :高士春
香河公安局安平鎮派出所:0316-8217363
安平鎮派出所所長 張會虎18832610999
香河公安局安頭屯鎮派出所指導員 王修海(此人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平安鎮司法所所長 王立軍18031613700辦電7678183
平安鎮司法所孟秋(此人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法輪功,此次綁架、抄家都有她參與)
香河縣法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新華大街17號
香河縣法院院長劉君13903163558
香河縣法院主管刑庭副院長:侯東祥18533638326
香河法院辦公室 張瑋
香河縣法院副院長:於向輝 15833168608 宅電2320929
香河縣法院副院長:李宏偉 13803224231 宅電8582331
香河縣法院刑庭庭長周曉明13785593688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林曉文13931684015、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劉春燕13503266066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張曉莉13603167106
香河縣法院刑庭審判員 徐桂萍、
法院法官:丁惠梅、執行裁決庭副庭長白海澎、
香河縣法院執行申訴審查庭副庭長 李宏斌
現任香河縣法院政治處副主任李芳 13463160402
香河縣法院安頭屯法庭庭長祁振宇13930679586,副庭長 李百軍13180356708
香河縣法院民一庭長 韓利 13785610896 香河縣法院民一庭 任玉慶
香河縣法院民二庭長 徐天峰 香河縣法院法警隊政委譚振華

香河縣法院調解庭:王松華 13582790587
香河縣法院調解庭 王亞萍
王樹營 13131699130 李洪波 13933938009 巨鳳霞 13503169418
魏鋒 13932619080 楊燕 13932668470 許廣恆 13931677058
高福旺 13603266108 姜瑞豐 13831655056 單德全 13785660532
王愛民 13930671917 王建軍 13931664482 高福奎 13102479194
莊洪海 13833603288 周樹斌 13831688100 譚振華 13932619196
馬翔宇 13703163866 李君 13703165319 楊春燕 15631603718
馬祥森 13503266388 於海波 13831670852 王金生 13931661853
王偉珂 13831670308 吳金和 13731620596 盧愛軍 13785476217
楊玉偉 13930682828 李計和 13932698849 宗海峰 13833634085
李東升 13503266023 武寶忠 13932679369 梁瑛 13833696672
趙勇 13903261252 邵立13930670889 王海波 13603265202
孟建新 13903164964 吳凱 13292655968吳賀永 13103261098
邳萬樹 15932615326 張永鵬 13831671699 張健 13903261259

香河縣檢察院(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新開街69號,辦公室電話8322554):
香河縣檢察院檢察長 劉振華
副檢察長丁福才辦電8321231 宅電8321088 手機13483607666
副檢察長張金路 18632698826
副檢察長曹宏豔 辦電 8321545 宅電 8317987 手機13785659088
黨組副書記張建國 13931631986
政治處主任杜長文 13582664422
反貪局長李永祥 13832691626
反瀆局長張連瑞 18632698870
辦公室主任 繩立健 13931661866
公訴科長 焦文祥 13180360800
檢察院起訴科:王穎 (本案由她主辦)
王志新手機 13831605375、王志佳 (朱小梅案是他倆主辦)
檢察院幹部:黃豔華、李穎超
幹警劉曉娜;孫海東 13663164548;艾 檢 13931608958
香河縣公安局:辦公室電話:0316-8321236
香河縣公安局局長:吳海斌 13903163789 辦電8625558 總機8322700轉5601 宅電 0316-2352988
香河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建華13903261219 總機8322700轉5603
宅電0316-8320008(此人主管國保)
香河縣公安局副書記 孟廣武 13803166386 辦電總機8322700轉5608
香河縣公安局副局長 馮向東 13803161599 辦電總機8322700轉5609
香河縣公安局副局長:肖廣平手機13703260538 宅電0316-8330300 辦電0316-8322700轉5688(此人主管法制科)
香河縣公安局副局長 李長海 13803168099 辦電總機8322700轉5628
香河縣公安局法制科:辦電:0316--8322700--5657
香河縣公安局 武永利手機 13700360896
香河縣公安局王海東手機 13703163578
香河縣公安局王春才 13700361721
香河縣公安局劉振全 13932689009
香河縣公安局劉相春 15175687688
香河縣公安局李天成 13832625911
香河縣公安局劉建新 13703163500
香河縣公安局張 軍 13363653218
香河縣公安局趙警軍 15832636010(新華)
香河縣公安局趙彥春 13931661882
香河縣公安局黃 浩 17732626686
香河縣公安局郭 永 13503169800
香河縣公安局杜鐵成 13931661880
香河縣公安局黃寶中 18803166111
香河縣看守所所長:李向陽 手機:13700366006
香河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長:李成園 手機號:13932611918。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田景綱 13932612967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劉海軍 13932654680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高海鵬 13832675288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楊金利 18531679010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張 文 15903162591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王建國 1370326131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劉 祥 13393369336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周立波 15031622233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高廣玉 15903167538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石國棟 13903162225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田兆瑞 13903263921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李福傑 1383263869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杜 磊 1378560319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閆春生 1593060829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蔡學霞 13932649866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王彥傑 15903263019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李 岩 13833615937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 張鐵兵 15933363306
香河縣安頭屯鎮政府610人員 李新傑電話 13832670203 0316----8089119
香河公安局安頭屯鎮派出所:0316----8698456
香河公安局安頭屯鎮派出所指導員 王修海(此人多年來,一直參與迫害,此次主要參與者)

縣政法委辦公室電話 0316-8311518
香河縣政法委書記樊亞峰 手機:13393066028
香河縣政法委副書記陳寶全13930619588 宅電 0316-8335518秘書 電話:13833625856
香河縣委書記李桂強13803161529(現任)
王凱軍13930685999(原任縣委書記)
香河縣長王文強13832669680
香河縣主管法制副縣長 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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