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已經配合邪惡的命令指使與要求了,不符合師父講的法。
能在法庭上講真相才是大法弟子應該具備的狀態,告訴在場的所有人: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講真相的言行不違法,擁有真相資料等物品也不違法,我今天也不應該站在這裏接受你們的非法庭審。你們綁架、非法庭審才是在違法,「兩高」的司法解釋也是違法的,「兩高」沒有立法權和司法解釋權,立法與司法解釋是「人大」的職責。是江澤民犯罪集團在非法迫害法輪功。
以上僅僅是本人看到的一個現象,說出來與同修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