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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張子文被冤判 律師代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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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2017年1月20日,天津第二中級法院維持東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子文的枉法判決,並將判決書送達到張子文本人。

2月3日新年過後上班的第一天,維權律師受張子文家人委託,會見了張子文。王律師了解情況後認為此案在審理中有些程序違法,於是王律師接受張子文委託代其申訴並控告。

天津東麗區法輪功學員張子文於2016年3月被警察綁架,東麗公檢法部門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他非法批捕、庭審。

2016年12月,東麗法院非法冤判張子文4年,卻一直不通知家屬。

張子文於1月12日上訴,但是天津第二中級法院不顧一審判決中存在的程序違法問題,維持原判。

張子文與妻子劉玉紅、小兒子張希明一起修煉法輪功,十幾年來一家人多次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

2016年3月15日上午9點多,軍糧城派出所所長石某、副所長王某帶十幾名警察、兩個便衣到張子文家敲門,進門後不出示任何證件,一夥人就出手把張子文、張希明父子雙臂反扭過來。

張子文的妻子劉玉紅驚愕的質問:你們幹甚麼?警察拒不鬆手,又將劉玉紅的雙手按住,不讓動,把一家三口控制住。

所長石某與兩名警察開始抄家,仔細的查看,各處都翻遍了。劉玉紅問警察為甚麼這樣,其中一名四十多歲的便衣氣勢洶洶地說了一些難聽的話。

副所長王某帶幾名警察將張子文父子二人推出家門帶走,留下的警察繼續翻東西。抄走法輪大法書籍、真相檯曆、個人使用的手機八部、三部真相手機、收音機一個、平板電腦兩台、真相幣數百元。

警察將劉玉紅也一同綁架到東麗看守所,非法關押37天後。2016年4月21日晚,劉玉紅、張希明被取保候審回家。釋放證上註明:證據不足。劉玉紅、張希明拒絕簽字。

張子文遭非法批捕。但是9個多月來,劉玉紅母子沒有收到檢察院對張子文的捕票,也沒有收到東麗法院的開庭通知。

直到2017年1月3日,張希明到檢察院詢問,才被告知張子文已於2016年12月初被非法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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