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貨車上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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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二零零三年正月十五,我與修煉法輪大法的同修去輕工市場到另一個同修家,在輕工市場看到有一幫男孩子在放鞭炮,一會功夫,只見一輛停在邊上的大貨車著火了,車旁邊圍了一百多人在看熱鬧,沒有人去幫忙救火,只有司機、車主、還有車主的媳婦在救火。火勢越來越大,著火的原因是鞭炮落在了大貨車的棉被上。

我看到這種情況,沒有猶豫立即爬上大貨車去救火,當時車主的媳婦到五、六十米遠的家中去取水,一盆一盆的去取,水太少,路程又遠,當時沒起多大作用。當時我穿著價值三百多元的耐克白皮鞋,火在車幫的上面,我只能趴在車邊上,用腳不停的去踩火,我有時搆不著火,我讓司機拽著我,我身子探下去,用腳去踹火。我渾身上下被煙熏的看不清衣服的模樣,白皮鞋也看不出本色了。

經過四十多分鐘的救援,火勢基本滅了。這時消防車也到了,我對車主說:哥們消防車到了,用不著我了,我走了。車主說:大哥,你叫啥名?我說:你就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行了,我是大法弟子。說完我就走了。

大約十幾天後,我去另一同修家,就聽同修母親說,大法弟子真好,救完火還不留名,就說是大法弟子。我用手指著我自己對同修說,大姨說的這事是你大哥我幹的好事。同修對我說,我的大哥呀,人家找「救火英雄」都找了十多天了,原來是你呀!

同修聯繫到了著火那家,約我到車主家見面。車主的媳婦見到我激動的說,「大哥呀,我可找到你了,給你點錢作為感謝吧!」我說:「我可不要,這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我咋感謝你呀?」

她隨手就在果盤裏拿了一個蘋果遞給我,我說:吃個蘋果就得了。她又對我說:「大哥你以後用錢吱一聲,當時車上司機以為你是我家的親戚呢,這麼賣力氣。大哥呀,原先我丈夫聽電視上的宣傳對法輪功不理解,今天我們可見到現實中,學法輪功的人了,煉法輪功的人這樣好呀!」

我給車主的媳婦講了一些法輪功基本真相。當我走的時候,她說,大哥呀,有時間一定到我家坐坐呀。

在這些年的修煉過程中,是大法改變了我,我的心性和境界在不斷的提升。如果不學大法,我也做不到無私的幫助別人。在修煉的路上,給我感悟最深的是:只要信師信法,沒有闖不過去的難關。

在勞教所中制止警察打同修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江氏一夥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累計被綁架十一次;非法勞教四次、累計三年一個月(還不包括勞教未遂);非法關洗腦班三次、累計三個月;被迫流離失所五年,抄家七次。我妻子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

二零零零年三月初的一天,我因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討公道,被非法勞教一年,因不轉化被加期半年。教養院要求我們穿囚衣,遭拒絕後,警察把大法弟子一個個的拽出去打,打同修小於時,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喊:「不許打人!」和幾位大法弟子沖到走廊大喊:「不許打人!」教養院副院長姚闖帶領十多個惡警把我按在地上,強行給我戴上手銬,扒下我的褲子,管教科長王勝利拿我的皮帶抽我,警察佟利勇用電棍電我,幹事郭愛民、宋忠天、謝博、曹雪等十幾個人全用皮鞋不分頭臉地踢我全身所有能踢到的地方,管教科副科長張福勝還抓著我的頭髮把我的頭往水泥地上狠撞。

因為我的雙手被銬在背後,我沒法用手護著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所以我身上沒有一塊能倖免。我被踢得頭暈眼花、耳鳴、全身疼痛,沒處躲沒處藏。我被踩在十幾雙皮鞋的下面大喊「不許打人」、「你們不講法律和仁義道德」,喊聲迴盪在整個走廊。他們一聽又怕又恨,用臭襪子堵住我的嘴,又勒住我的脖子,打我打得更兇了,張福勝還邊打邊惡狠狠的叫囂:「就不講法律,就不講仁義道德,看你能怎麼樣!」姚闖在臨走時還照著我的頭狠狠踹了一腳,對其他人說:「給他整材料,先判他!」他們打人累得坐著喘粗氣,然後把褲子給我套上,把我扔進了小號關了十九天。

這次他們把我打得四、五天不能翻身;肋骨被踢壞三處;左耳膜出血,半年聽不到任何聲音;胸部、小腹部疼痛二、三個月(教養院打完我沒負任何責任,也沒給我看醫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胸腔、腹腔究竟傷成了甚麼樣);右肩胛疼痛難忍,肩胛骨支出一寸高,肩周損傷、肌肉萎縮,半年多抬不起來,一年之後才稍見好轉;被打之後半年多頭經常陣痛。非法勞教一年期滿,教養院無任何理由,非法加期半年。

有人問我,大哥這些年你因學大法,遭了這麼多的罪,你的妻子又被迫害致死,你學大法後悔不?我說:不後悔,千萬年等到的佛法,我會一修到底,沒啥後悔的,我並不覺的怎樣苦。在大法洪傳時我能聞到佛法,我感到無比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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