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兩遭勞教 四川遂寧市六旬方正榮被冤判七年(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在沒有律師介入、也沒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對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方正榮非法判刑七年。目前,方正榮正在上訴。

'法輪功學員方正榮'
法輪功學員方正榮

一、風濕性心臟病、兩癌患者 修大法痊癒

方正榮,女,現年六十六歲,家住遂寧市船山區。修煉法輪大法前,方正榮患風濕性心臟病、食道癌、氣管炎、鼻癌、甲亢、嚴重婦科病、腎盂腎炎等等多種疾病,被折磨得痛苦不堪。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方正榮幸遇法輪大法,經歷多年的修煉,身體所有疾病早已痊癒。

二、非法關押一年 又秘密判刑

這麼一部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卻遭到了中共江氏一夥的血腥迫害。法輪功被中共誣蔑、栽贓陷害,上億人的信仰權利被無情的剝奪,十多億中國人被謊言所毒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方正榮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遂寧市國安人員跟蹤,當地警察全副武裝,荷槍實彈,對法輪功學員居住處強行撬門入室抄家,家中一切設備與大法書籍、資料、耗材等全部被搶走。國安警察將方正榮與吳明書及殘疾婦女、五十六歲的鄧麗(後被迫流離失所,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離世)暴力綁架,同時綁架法輪功學員楊澤林、鄧中群、陳光蘭、張中華和伍仁科五人,並進行拉網式的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船山區法院對無辜的方正榮等五位非法庭審,北京維權律師在庭上為方正榮等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除方正榮和張中華未當庭宣判外,其餘三人均判監外執行一年,於當日回家。方正榮又被非法關押到永興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遂寧市船山區法院,在沒有律師介入、也沒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對已非法關押一年的方正榮等再次非法開庭,並秘密判刑,方正榮被冤判七年,並處罰金四千元;目前方正榮正在上訴,待船山區法院擇日開庭。

三、在郫縣看守所遭暴力毆打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方正榮與一名法輪功學員到成都拿真相資料,在成都南門火車站過安檢時,被發現。車站的警察將兩人扣留下來,非法審問。警察找藉口罰款一千元錢(沒給收據),強迫按手印,然後將他們劫持到文家場派出所非法審問,當天晚上,關進了郫縣看守所。

不久,成都市「610」和文家場警察共四人非法審訊,其中「610」頭子田××非常兇惡,對方正榮暴力毆打,把她的頭部拉向鐵柱子,往上撞,當時方正榮的臉被打得變了樣,眼睛腫得看不清東西,幾乎不省人事,三天三夜吃不下飯,全身無法動彈。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看守所的醫生給方正榮檢查後,見傷勢嚴重,就向看守所的警察反映,沒過幾天,那個醫生就被調走了。

四、在資中楠木寺勞教所兩年非法勞教

沒過多久,遂寧與成都「610」互相勾結,查出方正榮真實姓名和地址。在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年零一月後,於二零零三年九月底,方正榮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五中隊(入所中隊)非法勞教兩年。

在勞教所,方正榮遭受了包括不准上廁所,不准換衣,不准洗漱,經常性的暴力毆打等折磨,有時被迫害得全身無法動彈,身上的血和衣服都粘在一起。

獄警安排了四個人包夾,她們在警察的唆使下,不給方正榮水喝,只許吃白飯,不給菜吃,每天罰站、罰坐至下半夜二點,才讓睡,五點就叫起床。由於長期沒喝水,沒有蔬菜吃,方正榮出現嚴重便秘,流了很多血。半個月後,又另換六個包夾,進行同樣非人折磨。

在入所隊的後一個月,方正榮堅持不「轉化」,被關了十多天黑屋,才放出。

隨後,獄警又找來家鄉本地的邪悟者肖鳳英、莫全秀等十八個人,一起毆打方正榮,扯掉她很多頭髮。包夾頭喬建瓊和姚建華,劉姓幹事、李奇(警察)、李丹(警察)指使高秀君、彭韶霞和周麗君將方正榮打倒在地上,拳打腳踢,方正榮被打得頭破血流,腰也被打傷了。

五、再遭非法勞教 關押在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一年三個月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方正榮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到蓬溪河沙鎮去發真相資料救人,被惡人構陷,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遂寧永興看守所。

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方正榮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轉到北固收教所,非法關了八天。惡警強行讓方正榮交了二百六十八元生活費,連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沒錢)的費用,一共收了方正榮五百多元。

三十八天後,方正榮被河沙派出所一個男惡警和遂寧法院一個女法警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勞教所。

資中楠木寺勞教所中隊長李奇與江隊長和劉姓幹事指使犯人楊立泰、葉明輝、鄧小林和兩個「邪悟」人員錢玉峰、韶玉霞對方正榮做「轉化」迫害。方正榮堅持信仰,不配合惡人,她們就用腳上的涼鞋打頭,方正榮的耳朵流的血滿地都是,當時她的耳朵就聽不見了,至今聽力不好。

接著,這伙惡人對方正榮罰站、罰坐、不准上廁所。就這樣,一直折磨了她兩個月,然後被獄警強行帶到車間去做奴工,做穿線的工作。由於不打報告,不戴標誌牌,方正榮為此被延教八天,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回家。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及人員信息補充:

遂寧市船山區法院:立案庭:
張 戰 庭 長:13909068304
鞠仕大 審判員:13982598395
夏雙林 審判員:15982528066
龍冬梅 法 警:13982598631
劉曉彥 書記員:13795872083
地址:遂寧市 和平西路223 號 郵編:629000
遂寧市船山區檢察院公訴人:代高朋
地址:遂寧市渠河中路衛星橋巷29號 郵編:62900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