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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庭審──認錯就放人 不認錯就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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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煙台市開發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郭偉霞、孫明霞非法開庭宣判,法官竟然稱「認錯就立即釋放(即判一年零一個月,兩人已經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一個月),否則就加重判刑。」

郭偉霞堂堂正正,認為自己信仰法輪功無罪,堅決不認錯,最後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六個月。

2016年1月29日,郭偉霞(30歲左右)與另一學員孫明霞外出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告,遭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惡人們抄出了兩張真相光盤和幾份資料,視為罪證,將二人在派出所關押一天後,轉到煙台市福山看守所繼續關押,至今已一年零一個多月。

期間,郭偉霞家人去看守所要人,看守所不讓見。沒辦法,家人只好托律師,見了郭偉霞。從律師口中得知:郭偉霞被關進看守所後,被非法提審了兩次,郭偉霞始終零口供。

2016年10月24日,兩人被非法庭審。庭審未宣判。

年前,郭偉霞父母因思念女兒,奔走於煙台開發區公檢法、金橋派出所、煙台看守所等部門,希望能讓女兒回家過個團圓年。相關工作人員互相推諉,使身心疲憊、心力交瘁的老人失望而歸。

年後,郭偉霞在煙台市看守所開始絕食反迫害,要求無罪釋放,導致身體十分虛弱,走路打晃。郭偉霞父母焦急萬分,多次去看守所要求見女兒一面,均遭拒絕。

孫明霞的丈夫鄒德用,軟件工程師,也是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工作,2015年4月12日因講真相被北京市昌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今身陷囹圄,家裏只留下一個上初中的孩子無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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